」鄉村俱樂部的貨色。彼得怎麼樣?」
「啊,靠得住的人。」勞拉走進臥室考慮自己的服飾。
「彼得不錯,只是有點兒太一本正經。」朱莉婭走出來,望著勞拉在進行思想鬥爭,是穿紅色絲綢襯衣,還是藍色毛料服,「看來今晚你們要親親密密地約會了。」
「我們只是去聽聽音樂。」
「還有跳舞。兩個星期內第三次約會。」朱莉婭抬一抬眉毛,「當然是穿紅的。」
「這有點兒……」
「這很重要。」朱莉婭糾正她說,「重要得不得了。他的眼珠會從臉上突出來,撲地掉在他的鞋子上。」
勞拉抱著對著干的心理,拿出了藍衣服說:「事實上我們不是去約會。我們只是互相見見面。」
格溫走出來說:「啊,等你不想再見他的時候,你肯不肯把他讓給我呀?」
「哈,哈。」
「這是第三次約會。」朱莉婭指出,「第一次約會是試探,第二次約會是溫習,這第三次,嗯,這可是特別重要的囉,你們要從約會轉向戀愛關係。」
「我們沒有戀愛關係。我也不想建立戀愛關係。」
「能不能把他讓給我呀?」格溫又問,接著看到勞拉惱怒的表情,禁不住哈哈大笑起來,「算了,勞拉,對一位現成的、很有魅力的棒小伙子感興趣有什麼不對?你很有福氣呀。」接著,她聽到門鈴在響,眼睛骨碌碌地轉動,「格雷格來了。朱爾斯1,你去接待他一會兒,好嗎?」 //1 朱莉婭的暱稱。——譯注
「要是他再向我獻慇勤,我就對他不客氣。」
「五分鐘。」格溫保證說,匆匆走了出去,「就拖住他五分鐘。」
「我不知道她幹嗎對他那麼客氣。」朱莉婭自言自語地說,接著深深吸了口氣,臉上裝出愉快的微笑,朝勞拉轉過身來,「怎麼回事?」
「試試讓假笑看上去自然點兒。」
「沒這個本事,穿紅的。」她下令說,然後前去履行她的義務。
她穿上了紅色絲綢襯衣。勞拉心裡想,說實在話,參加俱樂部的晚會,穿這套衣服更加適合。這套衣服她過去沒有穿過,因為太性感,或者因為混有彈性纖維的綢衣服把身子裹得太緊,使得女性的秘密都洩露出來。而且,她還非得穿後跟又高又細的鞋子,因為這樣才跟衣服相配。
第三次約會的事完全是胡說八道,她一面戴上粗粗的金耳環,一面心裡想。畢竟誰在那樣考慮呀?他們只是互相見見面,因為他們喜歡待在一起,因為他們發現有許多共同語言,他們互相取悅對方。
而當他吻她的時候,她的腦子快要爆炸了。
她用一隻手按著自己緊張不安的腹部。好吧,她承認,是的,肉體上很有吸引力。可是,他並沒有強迫她走得更遠,只有那種讓人腦子枯竭的接吻。
他到底為什麼不強迫她呢?他弄得她渾身發抖,上氣不接下氣,但從不誘她上床,這真使她快要發瘋了。從那第一 次以後,他沒有引誘過她。
她快要瘋了,勞拉承認。難道不是她自己對他說過,她需要慢慢瞭解他嗎?他不正是為了讓她辦到這點而在給她時間和空間嗎?她在生悶氣,因為他沒有抓住她的頭髮,把她拖到他的被窩裡去。
真是遺憾。當門鈴響的時候,她把一頭黑髮甩到背後。只是互相見見面,她一面下樓,一面重複這句話。只是兩個人喜歡晚上待在一起。她此刻鎮靜下來,打開了門,露出微笑。
他穿著黑色衣服,看上去很帥。黑色的牛仔褲,黑色的上裝,黑色的襯衣,很配這位黑色天使的容貌。「你來得很準時。」她對他說,「我就去取一下我的……」
「慢著。」他抓住她的手,把自己的手像兩隻手銬那樣移到她的手腕。他貪婪地看了她很長時間。那件鮮紅色的綢衣像她的皮膚一樣,隨著胸部的柔滑曲線隆起,越過堅實的乳房後收緊。「對不起,等一會兒。」
他用力一拉,把她拉入自己的懷抱。他的嘴巴頻頻印在她臉上,貪婪地親著她的嘴唇。當熱氣衝入她的體內時,她發出一陣輕微的驚叫聲。接著,他鬆開了她。她氣喘吁吁,身體搖搖晃晃。
「你幹嗎這樣?」
「為了感謝你穿上這套衣服:」這次,他迅速露出微笑。他看到她眼睛裡露出茫然的神色,禁不住感到由衷的高興,「你得穿一件外衣,苗條姑娘。外面很冷。」
俱樂部裡很熱鬧,奏的是爵士樂。角落裡有一張小小的桌子,只點著一支閃閃爍爍的蠟燭。勞拉在那裡喝過一杯白葡萄酒以後,心態恢復了平衡。她沒有想到他是個會坐著聽布魯斯歌曲的那種人。
可是,他經常令她感到吃驚。
「你幹嗎離開警察部隊?」話出了口,她才意識到還存在這麼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不是太涉及個人隱私了?」
「不。我想我這個人不大容易跟人合作,我對政治不大在行。老到外面街上去執行任務需要熱情,而我已經失去那份熱情。」
「是什麼使你失去熱情的?」
深色眉毛下的那雙淺色眼睛飛快地望著她的眼睛,盯住不放,「是律師們。」
她昂起頭來,自然而然地擺出防禦姿態,「依照法律人人都有資格尋找代理人。」
「是呀,那是法律。」他拿起飲料,攪動杯子裡的冰塊,「可是,那不是公正。眼下你有一位委託人,她會贊成我的看法。」
「真的?她是誰?」
「阿曼達·霍洛韋。」
「我以為你不贊成她的做法。」
「贊成還是不贊成,這並不取決於我。我不知道她那天夜裡是怎麼想的。不過,在我看來,她提供了又一個例子,說明我們的制度不健全。」
「十天之後就要開始審理她的案子。你也許幫得上忙。」
「我向你提供不出什麼情況。」
「你顯然不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