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搶婚花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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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今、天、他、結、婚。

  直到最後一位前任情人到來,他所說的才叫新郎倌真的火冒三丈。

  「晴晴,羅蘭奶奶一直希望你成為我的妻子,即使你為人妻、為人母,在你四十歲以前,我絕不結婚。」

  「傑生,你……」原來他還愛著我。

  「夠了,我們該上台了,各位請便,希望你們好好享受中國美食。」

  我聽見老爸嘀嘀咕咕的說:最好個個拉肚子拉到虛脫,他會包架專機將他們丟回各自的國家,從此不相見。

  爸和媽在禮台上忍受著一些大人物的致詞,我瞧見媽用高跟鞋踩爸的腳,一下子又踢他,然後大喝一聲要老傢伙長話短說,她尿急。

  所有人都笑了,用力的鼓掌叫好還起身舉杯一敬。

  可是「老傢伙」好像不開心,笑不出來的說了一句禮成,老爸就馬上抱著媽親吻。

  不騙人哦!我看了一下表,足足吻了二十分鐘,然後台下的叔叔們都哭了,一把眼淚一口酒地猛喝,安靜得好像有人死掉。

  連一向很聽我話的衣仲文都偷偷地拉我裙子,問我為什麼他們哭得那麼傷心,我捏了他一下不回答,只用眼睛瞪他。

  他大概怕我生氣,一直到婚禮結束都不敢再開口,只是跟著我後頭轉,我吃什麼他就吃什麼,一口也沒多吃。

  我想,有一天我長大了,我可能會喜歡衣仲文吧!因為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可愛,好像糞坑裡的蛆拚命在扭動。

  不過,我真的會很慘啦!

  剛剛老爸非常和善地拍拍我的頭,他用很輕的聲音說.「皮繃緊一點,待會再來算禮金。」

  啊!我要趕快逃,他一定知道是我寄E-mail給各位叔叔,順便AA通報費,網路真好用,可是我要逃命去。我看就到衣仲文家好了。

  我這樣算不算離家出走呢?

  反正我還小,以後長大就會知道了,大人都是這麼說的。

  我很乖哦!我不壞,真的,我要去收拾包袱跟人「私奔」了。

  ×××

  同一時間,不同的宴客飯店,高掛著鄭季府聯姻的門面顯得冷清,滿廳的商界人士前來道賀,可是每一個人都面露不自然的笑容,猶豫著不知該不該走了。

  只因新娘逃婚。

  「爸、媽,我決定去尋找自我不結婚了,流浪的女兒上。這……」季夫人念著季緲緲留下的短箋淚流滿面。

  而另一邊,氣得差點昏厥的鄭夫人手中有兩張大小不一的紙張,銀牙咬得快斷了。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場的新郎,他是這麼寫著——

  爸、媽. 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結婚了。

  兒在此祝兩位愚人節快樂。

  另一封則是——

  哈!哈!哈!鄭老妖婆:

  我來搶親了,還記得十年前你用一千萬打發的女孩嗎?

  就是我。

  還有,那個被你稱為來路不明的小雜種是我女兒於問晴,今年十一歲。

  不過你等到死吧!我絕不會讓她叫你一聲奶奶的。

  最會記恨的於弄晴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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