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好久不見,小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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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頁

 

  「你知道啦?」莫可面有赧色。

  「他……爸……他昨天到我們學校演講,是我認出他的。」小世一五一十將昨天在校園裡發生的事重述了一遍。

  「小世,原來是你……」難怪他一下子就找來家裡,差點嚇死她。

  她有些嗔怒地望著兒子,怪他沒給她一點心理準備就向世美透露行蹤,天知道,昨兒個那場劍拔弩張的對峙,她現今想來,仍心有餘悸呢!

  「對不起,媽咪!」小世低下頭,偷偷扮個鬼臉。只要大家都過得快樂,其他的他才不在乎呢!

  「算了,莫可。」世美打著圓場。他當然知道莫可在氣惱些什麼,不過兒子是助他找到小逃妻的大功臣,他自然是站在兒子那一邊。「小世也不是故意的,你就原諒他吧!況且離家出走可是你的不對。」

  「好吧!」她怕死他翻舊賬了,急忙點頭轉個話題。「小世,快去洗手,準備吃飯了。」

  「哦!」小世機靈地朝父親丟個感激的眼神,背起書包溜回房裡。

  世美不禁輕笑出聲,這古靈精怪的小子,他是越看他,心裡越覺歡喜。

  一家三口重新坐回飯桌前吃飯。

  「喏!小世,你的。」莫可盛了一碗飯給兒子。再看看坐在一旁的世美,差點潸然淚下。天知道她盼一家團圓這一天,盼多久了?今朝總算讓她心願得償,感謝老天保佑。

  「媽咪!」小世一張小嘴張張合合的,似乎有話要說,又不知從何說起。

  「嗯?」莫可望著兒子,他這種羞怯、不知所措的樣子,她還是第一次看到。

  「我……」小世看向世美,由這個頂天立地的大男人來做他的父親應該是一件很棒的事。問題是,他很難開口叫一個從未見過面的男人「爸爸」,好彆扭的。

  「爸爸怎麼了嗎?」莫可不解地問。「你們不是早見過了?」

  世美默默地放下湯匙,對於兒子生疏有禮的態度,感到難過。

  他喜歡孩子、渴望家庭溫柔已有些年了。雖然莫可與小世來得意外,令他有些措手不及,引得他發怒,但這一切並不減低他對他們親情天性上的愛。

  也許他的表現失當了,但他確信,他不想要一個會怕他的老婆與兒子。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們心甘情願地跟著他,並且接納他呢?這一刻,精明的「冷面律師」居然茫然了。

  「他……」小世吞嚥了一下,抿抿雙唇,喉嚨有些發癢與乾澀。「爸……爸爸……」兩個字出口,聲如蚊蚋,細氣中有著些許期待與難為情。

  「爸爸在這裡。」世美回答得激動,不想嚇著兒子。他得握緊拳頭,才能忍住衝過去擁抱他的衝動。

  老天!他的兒子,小世喊他了,該怎麼形容這股澎湃的情潮呢?他想仰天長嘯,告訴全世界,這是他毛世美最引以為傲的孩子了,他的骨血。

  莫可偷偷抹去眼角的淚珠,看著愛人與愛子臉上倏然散發出來喜悅的光芒。「太好了、太好了。」她在心裡感謝上帝一百遍。早說不需要著急的,不是嗎?情況慢慢變好了,雖然家人們的相處間仍有些隔閡,但陌生感已逐漸消失。

  世美很高興地為兒子夾菜,小世在突破心防、受到鼓勵後,話匣子緩緩打開,一頓飯吃得有說有笑、精彩萬分。

  她看到他們父子的眉尾、眼梢都染上了笑意。這幅畫面如果能一直持續下去,直到永遠,該有多好?

  會的!她會努力,讓幸福時時瀰漫於這個家中。

  事情果然完全如莫可所願,順利地發展中。

  一整個下午,他們父子聊完天後,世美提議出外晚餐,立刻得到了老婆與兒子的附議。

  莫可為了給世美一個驚喜,特地化了一個精緻的淡妝,穿上許久未曾上身的雪紡紗洋裝,清純婉約的氣質,恍若林中不食人間煙火的精靈。

  她真的是個年屆三十,有個八歲兒子的母親嗎?那雙清澈明朗的星眸裡透露出來的天真無邪,說她今年才二十歲也有人相信。

  世美登時傻了眼,她真的是莫可嗎?他的妻子?從不知道她有這麼美!美得令他怦然心動。「你想吃中餐、還是西餐?」在為她開車門時,他的目光還是離不開她的俏臉半分。

  「小世想吃什麼?」莫可轉頭問兒子。小世今晚穿了一套小西裝,合身的剪裁、大方的設計,將小男孩聰慧、清秀又靈黠的特質表現了十成十,呵!她多驕傲有這個兒子啊!

  「不知道耶!爸爸知道有哪家餐廳的料理特別棒嗎?」小世早知道父親是個擁有廚師執照的美食家,由他介紹準沒錯。

  「要不要試試『飛揚飯店』的料理?」世美坐進駕駛座裡。「這間飯店前年才開張,姊夫用了很多心思經營,算是『飛揚集團』跨足旅館業的開始,裡面三個大廚師都是我特地由法國、日本等地請回來的名將,手藝相當不錯。」

  「好啊!」莫可點頭贊同。以世美狂傲的性格,與本身具備的高超技藝,他是很少讚美別人的,能得到他認同的人,本事肯定不小,這頓晚餐值得期待。

  「由爸爸安排。」

  在兒子也同意的情況下,世美將車子駛向「飛揚飯店」。他把今天的晚餐視為一個轉變的契機。

  昨天的求婚遭拒在他心中造成很大的陰影,雖然他可以將莫可綁上禮堂,在今天之前他也的確有這種想法,但經過一天的和平相處,他開始期待,她會心甘情願、並且滿懷欣喜地嫁給他。畢竟他要的不僅是一張結婚證書和兒子認祖歸宗,他還要一個「家」,幸福美滿的「家」,可供休憩、值得珍惜又溫暖。

  而莫可,姑且不論八年前她的行為是否有可議論之處,她的良善本質確實是他今生所僅見。他可以在她身上下賭注嗎?

  用這一生來當籌碼或許冒險,但他仍然想試。三十歲了,幾乎走過人生的三分之一,他看過許多、經歷更多,即便都是跟著當刑警的大哥做些賞善懲惡的好事,但他還是覺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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