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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笨!」他說出聽完後的感想。

  希尼從濃密的長睫毛下望著他,只見他雙手交抱在胸前,一臉生氣的瞪著她。

  「被他虐待那麼久,現在才知道要逃,現在才知道恨,真笨!」

  希尼無辜的望著他,小臉上晶瑩剔透的淚珠掛在兩頰。

  史奇歎了口氣,她是個出污泥而不染的小天使,沒有人狠得下心去傷害她,除非是個瘋子,而她老爸就是那個瘋子。

  「其實我才是天底下最笨的人,竟然會把你當成男孩子。」

  希尼微微臉紅。

  「你怎麼也不澄清啊?」

  「我……」她垂下了頭。

  「怕我們會疏遠了?」

  她點頭。

  「傻瓜!」史奇笑了。「我疼你、喜歡你,不會因為你是個男孩或女孩而改變,就像黛芙妮,我從來沒有把她當女人看過。」

  「史奇……」

  「眼淚那麼多,早該猜到你是個女孩了。」

  聽他這麼一說,希尼忍不住嚎啕大哭起來,哭得史奇心慌意亂,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喂!拜託,停止好不好?」

  「史奇,我對不起你,你那麼好……我不知道怎麼報答你……只會連累你……害你受傷……害你不能巡迴演唱……我……我……」她哭得一塌糊塗。

  史奇不得不板起臉說:「你再哭我就要生氣了。」

  希尼果然停止了哭聲,雙肩微微抽搐著,怔怔地看著他。

  「我不准你再說半句對不起我的話,你老爸的過錯你沒必要替他扛,也不許你自責,不用你報答,還有……」他放柔了聲音,露出微笑。「不要再哭了。」

  「史奇!」她已經不知該如何來表達她萬千的感動,她起身擁抱他,仍無法控制淚水的掉落。史奇擁住她小小的身軀,奇怪他竟然從沒發現她是這麼的柔軟,這麼的嬌弱,既纖細又精緻。她的眼淚融化了他的驕傲,她的無助竟然扯痛了他的神經,史奇將她按在胸口,嗅著她的髮香,他極力的否定內心忽然波濤洶湧的浪潮,將眼光投向窗外——

  她只是個孩子,是個小妹妹,我只想保護她,只是這樣而已……

  第五章

  「我要出院。」史奇成天就這麼喊著。

  「醫生昨天才把你肩膀裡的玻璃碎片挑乾淨,你今天就吵著要出院,太不給醫生面子了吧?」黛芙妮翻著報紙說,看到他們取消演唱會的報導,嘿!麥特的動作還真快。

  「再住下去我會因無聊至死。」史奇抱怨道。

  「你怎麼會無聊,我們都在這陪你啊!」洛伊說。

  史奇看了他們一眼——希尼累倒在沙發上沉沉睡著,黛芙妮在看報紙,洛伊把家裡的工作帶到這裡來,桌上散了一紙張,連在醫院他都寫得出歌;而喬坐在另邊聽隨身聽自娛,一邊還跟著敲打節奏;傑克和洛伊差不多,他甚至吉它都背來了——翻了翻白眼。

  「你們這哪叫陪我?根本完全無視我的存在。」

  傑克抬起頭來看他。「你出院也沒用,一樣哪裡都去不了,別忘你現在是『聲帶開刀』。」

  「在家裡看電視,總比在這裡聞藥水味好。」史奇悶悶的說。

  醫院對史奇來說簡直是監獄,要他乖乖的躺著等吃藥更是折磨,一旦他恢復了精神,他就想立刻離開這個鬼地方。而他的夥伴們以為他難得受傷住院,終於可以偷得幾日清靜,沒想到這討厭的傢伙整天嘰哩呱啦的嚷著,讓他們的耳朵不得安寧,好幾次都恨不得給他吃上二十顆安眠藥讓他閉嘴。

  他們拗不過史奇的脾氣,終於把他接回家。不過就如同傑克說的,他哪裡也去不了,每天待在家裡看信,歌迷一知道他開刀的消息,信件便如雪花片片般飛來,麥特像郵差一樣,每天抱一堆信和禮物來給他。

  「史奇,好可愛呢!」希尼抱起一隻玩具牛,上面還別了個銀鈴,跟著她的動作叮噹作響。

  「喜歡就給你吧。」史奇坐在信堆裡,拾起另一封信拆閱。

  希尼坐在旁邊幫他拆禮物,她真難想像歌迷竟對他如此瘋狂。

  「史奇,他們又不認識你,怎麼有那麼多話可以告訴你呀?」

  「就是因為不認識我,才想盡辦法讓我對他們印象深刻啊!像這個女孩子寫了二十幾封信給我,連她爸媽在做什麼都告訴我,甚至她作的夢啦,受了委屈啦,也全部寫在信上。」他攤開張信紙給她看。

  希尼接過一看,發覺這封信寫得真肉麻,她才看到那句「知道你開刀,我難過得想死」,就再也看不下去。

  「她好像跟你很熟似的。」

  「是啊!全她幻想出來的。」史奇指指自己的腦袋。

  「史奇」希尼放下信,看了這麼多充滿愛慕之意的信,她竟有股心酸的感覺。「你會不會回信?」

  「怎麼回?」他指指攤了一地的小山。

  「可是你不回,他們會難過的。」

  「我知道。」

  「那怎麼辦?」

  「能怎麼辦?上電視、上舞台時,再一起感謝他們羅!我討厭寫字,歌迷能夠諒解的。」

  希尼曲起腿,忽然想到什麼似的,興致勃勃的看著他。

  「史奇,你會不會交一個歌迷女朋友?」

  史奇從信紙裡抬起頭來,想了一下才回答:「也許吧,等等看。」

  「等什麼?」

  「等一個真正愛我的音樂和內在,而不是我的外表的人,你懂嗎?」

  希尼搖頭。

  「一般歌迷的要求太多,她們通常光注意到我的人,才會去聽我的聲音。在樂壇有太多那樣的人了,怎麼說?就是那種自動投懷送抱的女孩子,她們看上的可能不是你的音樂,是你的人,甚至你的名氣,有個搖滾明星的男朋友,似乎很值得炫耀。大家對搖滾樂錯視,認為留長髮、穿皮衣的搖滾樂手總離不開性、暴力和藥物,其實我們只想做音樂,那種頹廢年代早就過了。雖然我們成名了、有錢了,可是我們還是我們,我們照樣喝酒、說說笑話、打打架、做音樂,而且是做最真實的音樂及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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