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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頁

 

  他衝進房裡,他必須忘掉過去,他必須回到自我,這樣下去,他肯定會瘋掉!

  巴士依然奔馳著,夜風從窗外鑽進車內,吹亂散落一地的紙張。洛伊和傑克從房裡出來,關上窗戶,扶正桌子,將那首未成形的歌一一拾起,史奇龍飛鳳舞的字跡映人他們眼裡,彼此心裡有數的對看一眼,然後悄然地將它收藏起來。

  ☆ ☆ ☆

  結束兩個月完美的巡迴演唱會,他們立刻進入錄音室,決定發行一張只有五首歌的EP紀念專輯,內容以關懷受虐兒與失蹤兒童為主,希望把對希尼的關愛擴大到每一個與她有同樣遭遇的孩子身上。

  這世上有太多看不見的黑暗,看不見的醜陋,它們剝奪了孩子的天真與成長,同樣是無邪的孩童,卻有天壤之別的命運,幸福的人們很難想像那種無助與惶恐。孩子是無辜的,為何總有些不起眼的角落,不時傳來哭泣的聲音?為何總有人可以享受天倫之樂,而有人卻只能躲在黑夜的寒風中顫抖?

  這並不是希尼一個人的故事,而是有太多類似、但人們不願去正視的問題,他們要說、要唱、要表達,希望讓世界聽見他們的不滿;讓世界聽見來自另一種生命的無奈。

  他們唱出了悲憤、不平,和深深的愛與關懷,唱片推出後,立即受到廣大的迴響,人們接受了他們的吶喊,並且深受感動。

  他們將獲得的所有版稅收入全數捐給了兒童慈善基金,他們不敢奢望能解救每一個孩子,但至少……能給他們一點幫助,讓這樣的孩子少一點,快樂一點……

  ☆ ☆ ☆

  傷痛在日子的流失中累積沉澱,每個人都刻意避開過去的話題,希尼宛如大海中的泡沫般消逝無蹤,對她的記憶,大家都小心的封鎖在心裡,再也沒有人提到她的名字,而生活依然要過……

  寶琳把GeenPub頂讓給他人,她打算為希尼添個弟妹,等她回來,她也不會寂寞;黛芙妮搬進了史奇家,她和洛伊計劃一年後結婚;傑克也交了女朋友,是個女子樂團的吉他手,兩人在一場音樂盛會上認識,不到一個禮拜便宣佈他們的戀情;而喬也終於完成心願,買了一輛拉風又帥勁的跑車。

  史奇似乎完全恢復了,啤酒、party、演唱會佔滿他所有時間,他無暇去想其他的事,完全熱中於音樂。他依然是以前那個愛笑、愛生氣,狂野不羈又任性叛逆的史奇,只有到了深夜,他會將自己鎖在閣樓裡,讓黑暗與星斗包圍他。

  每天每夜,他刻意模糊過去的影像,努力沖淡對她的記憶,然而她的臉孔是那樣的清晰,即使日子如流水般的逝去,他始終不放棄尋找她的蹤跡。他深信她就在某處,活得安然無恙。他知道有一天,他的雙手能再次擁抱她,疼她一輩子,呵護她一輩子。他在等,等那一天的來臨。

  ☆ ☆ ☆

  野火合唱團更受歡迎了,年底的全美音樂獎,他們實至名歸的獲得最佳新進搖滾團體及年度最佳單曲獎,野火的名聲快速的升至最高點。

  兩個月的巡迴演唱瘋狂了全美各地,而後的日本之行更風靡了整個亞洲。他們與史密斯飛船、殺戮合唱團等知名樂團的倫敦演唱震撼了歐洲,參加莫斯科和平音樂祭的演出更搖滾了全世界!

  野火已成為數一數二的頂尖搖滾樂團,排行榜上的常客,各大音樂雜誌最常出現的封面人物,不但史奇接連六期被票選為十大性感男歌手榜首,洛伊和傑克亦連獲吉他玩家雜誌頒授的最佳演奏者,而喬更是積極準備發行打鼓的教學錄影帶。

  當時在倫敦演唱會上曾發生了一段小插曲,一名瘋狂的男歌迷躍上舞台狂舞,被工作人員丟下台後,在史奇演唱最後一首安可曲時,將酒瓶丟上台,打掉他手上的麥克風,劃破他的嘴角,現場尖叫聲如雷貫耳。

  史奇憤而跳下舞台與他扭打,似浪潮般的人群直向他擁來,工作人員一一跳下扯開雙方,現場整個陷入一片混亂,擁擠的人潮尖叫聲不斷,台上台下亂成一團,演唱會因而中斷,數十人因過度擁擠而休克昏迷。

  直到半小時過後,史奇才帶著受傷的嘴唇、被撕破的上衣、被抓紅的手臂,回到台上唱完最後一首歌,並在曲終時向歌迷說了一段話——

  「我要你們是因為愛我的音樂,所以才來看我的演唱會,我絕對會給你們最好的演出。如果你是存著鬧場的心理,我告訴你,滾出這個體育館,我不想浪費我的時間為不想聽我唱歌的人唱歌。」

  然後他砸爛了麥克風,踢掉了音箱,將上衣扔了出去,連謝幕也沒有就回到後台,從此他叛逆的形象更深植人心,但這不但沒有減低他的聲譽,反而使他更受歡迎,人們醉倒在他狂野的眼神中,崇拜他的我行我素,癡迷於他的驕傲,甚至不屑的態度。

  他的女朋友一個換過一個,卻從沒有個認真、沒有一個用心,因此他的形象又多了一個——風流。

  他不在乎,他很明白自己在做什麼,他把他的真愛藏在心裡,把他的熱情給了音樂。對女人,他能給的只有虛情假意,而她們心甘情願,因此他變成了既叛逆又花心,既狂野又驕傲,既冷酷卻又最具親和力的人,而人們卻愛極了這樣複雜又多變的他。

  第十章

  時間流逝得那樣快,三年過去了,快得令他來不及回想這一千多個日子他做了什麼,他應該忘得差不多了吧?除了有個小小的影子總是迴盪不去,他什麼也記不得了,因為他從來不去回想過去,也從來不承認自己是個專情的人,三年來,他的生命裡只有音樂,但是……時間真能沖淡一切記憶嗎?

  史奇抱著才兩個月大的嬰兒,小寶寶在他手中活像個小玩具,圓溜溜的大眼睛幾乎佔了小臉的一半,眨呀眨的盯著他看,竟有如此熟悉的感覺……史奇的心跳漏了一拍,這個漂亮的孩子,也有一對星星般無邪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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