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誘情惑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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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官道上兩匹高大的駿馬引起一陣灰濛濛的煙塵,直到一座深廣不見邊際的杏林前,馬兒才停下腳蹄,任塵埃在靜寂中緩緩落幕,同時也現出了兩位騎士的面容。

  第一匹馬上高踞著一名白衣颯爽、形容俊美的男子;他擁有一雙邪肆的眼,黑黝黝、閃著某種輕狂的透明感,配上一臉優雅的笑,極端詭異,卻又充滿了致命的吸引力。他就是新任的八府巡按——谷仲臣。此刻,他那雙狐也似的眼正危險地瞇起,為了眼前這旖旎而浪漫的杏林風情大皺眉頭。

  他身後的御賜「金刀名捕」吳修則是笑歪了嘴,揶揄道:「這座杏花林就是你家?」虧得谷仲臣還說,他父親是告老還鄉的御醫,一手創建的「百草堂」活人無數,是這整座懷陽村裡最受人敬仰的所在,原來……「好一處莊嚴肅穆的醫館啊!哈哈哈——」

  谷仲臣只把眉兒一挑,屈指連彈,兩道指風一擊向吳修的膝蓋,一點中他持韁的手,叫那樂極生悲的傢伙當場跌個狗吃屎。

  吳修吃了滿嘴的沙,才狼狽地扶著馬腿爬起身。〔臭狐狸,你想謀殺好友啊?」

  谷仲臣只當他是瘋狗在狂吠,二話不說,跳下馬背、急往前掠。他記憶中的家----那高高的橫樑上掛著御賜「百草堂」三個大字,門口擺著兩隻雄偉的石獅子,而出入通道則日夜被無數病人所擠滿,如今卻……

  「我說仲臣兄啊,你是不是把你家的路給記錯啦?我瞧它該叫『杏花樓』才對,哪裡像『百草堂』?」整不著谷仲臣的吳修嘴裡仍喃喃叨念著。

  谷仲臣澄透的黑眸難得起了波動,那尚方寶劍比流星還快,影兒都沒閃,劍鋒就抵上了吳修的脖子。

  「我知你這個『金刀名捕』好色,可惜我家沒有美色能夠滿足你,你要犯了色心,煩請再往前走幾個時辰入城去,那裡別說『杏花樓』了,多的是各式秦樓楚館,夠你玩到腳軟,哼!」

  「說這樣!」吳修偏頭閃過劍鋒,摸摸鼻子。「我只是喜歡欣賞美麗的東西,可不愛玩,請別將我與那些個下流色胚相提並論好嗎?」

  谷仲臣懶得再理他,仔細觀察起眼前的情況;這一目望去,成千成百的杏花樹集結成不著邊際的幽林,微風送來杏花兒香,銀白粉嫩的花瓣滿天飛舞,別說沒有「百草堂」的影子了,連半絲藥味兒都聞不到。

  怎麼會這樣?他的家不該是如此風貌啊!難道是他的記憶出了錯?或者在回家的途中、不小心拐錯了哪個彎?否則怎會沒找著古樸莊嚴的「百草堂」,反倒進了一座杏花林!

  徒步前尋約一刻鐘,谷仲臣發現這座杏花林簡直大得離譜,印象中自己的家沒這麼大的……莫非他真未老先衰,連回家的路都給忘了?

  「迷路並不丟臉,知錯不改才可悲。」眼看杏花林大得連天似,吳修隨意找塊大石頭坐下,拒絕再漫無目的地探險了。

  而谷仲臣只得也停下腳步,雖然很不想承認,不過他似乎真走錯路了。

  「咱們回到前面的路口再找一次。」那語氣像是不信邪,非尋著目標不可。

  「還來啊?」吳修的眼眨巴眨巴地,他寧可坐在這裡等谷仲臣找到路再來接他。

  知他的懶散,谷仲臣也不催他,逕自埋頭疾行,料準了吳修會跟上來。果然,他前腳才出杏花林,吳修後腳就跟上了,還在他耳邊嘰咕個不停。

  「我真歹命,有馬車、有轎子不坐,卻跑到這荒山野地……耶!」像是發現了什麼有趣的事情,吳修委靡的精神一下子振作了起來。「有趣、有趣,毛賊偷上當官的啦!我倒要瞧瞧這個不開眼的倒楣鬼是誰?」

  他搶快了一步,跑在谷仲臣之前來到兩人繫馬之處。「喂!毛賊,你想幹什麼?」他的拳頭正癢著,感謝老天厚愛送來一個出氣包。

  「這裡是出入通道,你怎麼可以將馬隨便停放在這裡阻礙行人進出?」豈料「偷馬賊」的火氣竟比他還大!

  吳修瞪大眼,正要將拳頭揮出。

  「福伯!」一旁的谷仲臣瞧清了老人的臉,訝然低吼。想不到「偷馬賊」卻是「百草堂」的管家陳福。

  「你們認識?」吳修一副可惜不能動武的表情,打從京城一路南下,漫長的路途把他悶壞了。

  「你是……」陳福疑惑的眼直繞著來者打轉。

  「是我啊!」谷仲臣縱身一掠,擠進陳福與吳修之間。「福伯,你忘啦?我是仲臣。」

  「臣少爺!」陳福瞠目結舌。

  「可不就是我。」難得谷仲臣收起算計的邪肆,露出誠摯的笑容。

  「少爺,真的是你!你……你回來了?」淚水迅速滑下陳福的臉。

  「我回來了,福伯。」谷仲臣激動地伸手擁住老人。

  好久了,打他十六歲離家至今,整整十年的時光他們未曾相見;猶記得幼年時,父親因忙於懸壺濟世,根本沒時間照顧他,都是陳福在教養他,他們雖名為主僕,實則情同父子。

  哭了半晌,陳福忽地推開他急往後跑去,邊跑邊興奮地說:「我可得趕緊去向少奶奶報告這個好消息才行。」

  「敖寒!」谷仲臣臉色微變。「怎麼……她還沒走……」當年他會離家出走就是因為她。

  敖寒是他四歲那年父親為他買的童養媳,大他兩歲。在她十八,而他十六歲的那年,父親逼他們成親。然而擁有滿腹理想與抱負的年輕人,豈肯在尚未立業之前,就拖一個女人在身邊綁手綁腳?

  他一心嚮往自由廣闊的天地。加之以敖寒本性傳統認命,沒有絲毫自我主張,整個人軟得就像攤泥,任人搓園捏扁的,根本不是那種有能力與他攜手並進、共舞前程的理想伴侶。因此,他逃婚了。

  一走就是十年,直到他自認功成名就了,才有面目回來見爹娘。

  只是他原先以為事隔十年,敖寒早該另配夫婿……畢竟有哪個女人這麼無聊,就為了兒時一隻買賣契約,便耗盡青春死守一個不要她、而她又不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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