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燈亮了,他不發一語地轉彎,快速往她家中駛去,沒有理會她又說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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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千羽一走進公司,就看見一群人圍在一張辦公桌旁,低聲不知說些什麼。目光不時投向展翼的辦公室門口。
這是怎麼回事,開起同樂會來了嗎?
還來不及開口詢問,田小安一聽見她的腳步聲立刻抬起一張斑斑淚痕的小臉。
「賀總,妳一定要幫我討回公道!」
「怎麼回事?」賀千羽不解地皺眉問道。
「展經理……展經理他……」田小安仍抽抽噎噎地。「昨天晚上,我留下來加班,下班時他借口要送我回家,就在半路上把我……把我……」
賀千羽呆楞了片刻,說不出話來。
不可能!展翼絕對不會做這種事!可是田小安為什麼要誣賴他?他並不是陌生人,當然不會和以前一樣,是弄錯了對象……
她知道這些小女生多多少少對展翼都有些愛慕,其中最積極的向來就是田小安……
「展經理進公司了嗎?」她定下心神問道。
「來了,在他辦公室和客戶講電話。」總機小姐低聲回答,邊往他辦公室看了一眼。
田小安仍低聲啜泣,哭得梨花帶雨。賀千羽拉下她的手,不讓她掩住雙眼。她仔仔細細地打量她的神情,田小安雖然哭得悲切,意外地眼中仍是不見一點濕意。黑眼珠不安地瞟來瞟去,閃躲她的凝視,不敢回望她。
「妳留下來加班?我記得妳是騎機車上下班的,怎麼會讓展經理送妳回家?是他主動提出的嗎?」
「我的車正好壞了,昨天早上是搭公車來上班的。所以才會麻煩展經理,沒想到他……」
賀千羽耐著性子繼續追問:「那他送妳回家途中,一路有在別的地方停下來過嗎?他總要找個地方停下來的吧,當然不會邊開車邊……」
田小安猶豫了一下。「他……他……」她努力想找出一個合理的地點。「就在綠園餐廳附近那個公園旁邊,我們停下來過,他就在那裡……」
「那後來呢?他照常送妳回家?妳沒有向別人求救?」
「我……我打不開車門……」
「你們是幾點離開公司的?」她換個方向繼續問。
「我不記得了。」
「我想停車場的監視器一定有明確的時間。」她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
「賀總!」田小安又羞又惱地喊了句。「妳是在審問我嗎?」
賀千羽沉靜地看了她好一會兒。「這種事我必須聽過雙方的說法才能判斷誰是誰非。」
「那我願意和展經理對質。」
「冠伶,妳去請展經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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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聚在辦公室的一個角落,一聽到他的腳步聲,不約而同地看了他幾眼,又閃閃躲躲地移開目光。
這個場景有點眼熟。他想起不過一年多前,他也是就這樣被一群女人趕到街上去。
該來的總是要來的,躲也躲不過。
「展翼,昨天晚上你開車送田小安回家?」賀千羽冷靜地開口。
展翼對她的開場白有些莫名其妙。怎麼,她不是應眾人要求打算把他開除嗎?就算她真的如自己所說的相信他的清白,也沒辦法干犯眾怒,硬要他留下來吧!不錯,他是讓公司的業績蒸蒸日上,可像他這樣的人才也不是絕無僅有,不可代替。只要她待遇給得夠優厚,又不堅持那荒唐的門檻,多得是搶破頭也要進鴻展的業務高手。
「沒錯。」他簡單答道,還弄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田小安指控你在送她回家途中就在車上侵犯她。」
像一盆冰水兜頭淋了下來,凍僵了他的四肢百骸。為什麼?為什麼命運要一再對他開這種惡劣的玩笑?他還能說什麼?辯解從來都沒有用。他面無表情的掃過那一張張又是懷疑又是不齒的臉孔。
不說是默認,說了就變成狡辯。
「我說沒有。」他意興闌珊的開口。「妳會相信嗎?」最後他的視線停駐在賀千羽臉上。
也許她相信過他吧!她「以為」自己相信。現在她是不是開始後悔自己居然引狼入室?
「田小安說你把她載到市立公園旁僻靜的角落對她下手。你們有經過公園嗎?」
「沒有。」他的聲音空空洞洞的,有一種認命的味道。
「田小安,我記得妳家住民族路。從公司回去正好和公園反方向,對嗎?就算完全都不停留,一路上也沒遇見紅燈,至少也要多花上半個鐘頭。地下室停車場有監視錄像,現在很多街頭也都有裝。妳還要堅持原來的說法嗎?」
田小安想到住家的大樓,樓下也裝了監視器。她神色倉皇,青白交錯,眼中孕滿了貨真價實的淚水。
「我……我……」她怨怪地瞪著賀千羽。她憑什麼懷疑她,卻去相信一個前科犯?!「我說錯了,是公司旁邊轉角的小公園,就在回我家的同一個方向!而且賀總妳知道嗎?展翼是強暴犯,七年前的公園之狼就是他,他還害死了兩個人。像他這種人就該一輩子關在牢裡,怎麼可以放他出來!」
「公園之狼……不會吧……」
「真是人不可貌相!」
「虧我以前還那麼崇拜他!」
……
一時之間,群雌諏諏。十幾個人有二十幾種評論。
賀千羽此刻十分懊悔,當初為什麼要用這些小女生?原本是顧慮案發時她們都還太年輕,認出展翼的機會比較小。
田小安分明是追求未果,因愛生恨。她難道不明白,一旦鬧上法庭,雙方各執一詞,別無人證,展翼會因為他的前科,百口莫辯,就要回去坐牢嗎?
她絕對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
「展翼以前是冤枉的,今天他還是冤枉。我不明白他和妳無冤無仇,妳為什麼要這樣陷害他?我還可以告訴妳,昨天晚上你們一出大樓,我就開車跟在你們後面,你們去了什麼地方、沒去什麼地方我很清楚。原來是打算來接他一起去吃消夜,因為他要送妳回家才改變計畫。妳以為我有多少雅量讓自己的男朋友和一個一天到晚用愛慕的眼神對他放電的年輕女孩在一起?我信不過的不是他,是妳!本來不想公開的,不想引人注目。還有,我百分之百相信他的無辜,否則我也不會和他交往。當然我不能勉強妳們相信,有誰無法忍受的,可以提出辭呈,我不會為難,離職金照付。不打算離職的,請回到座位繼續工作。除了田小安,我不能留妳,還有,我警告妳最好別再繼續破壞展翼的名譽,不然我們會去按鈴控告妳譭謗。別以為妳會有足夠的財力和我打官司!這樣妳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