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見到的那一幕終於讓她猜到,這幾日老是有人看著她、不讓她上門來找他的原因。就是因為辛霸要上門尋他晦氣吧?他們才不許她見他。
衛勳風的心已經開始融化,兇惡的表情漸漸褪去。
「依我看,這都是你的錯!」淚流的衝動愈明顯,她就愈嘴硬。「要不是你處處隱瞞,我也不會誤打誤撞地在這個節骨眼兒闖過來。這都是你的錯!」
她雖然句句指責他,一口咬定眼下的情況是他自作自受,但語間不經意流露的在乎,卻讓衛勳風感到一陣陣痛楚的甜蜜。
我是因為太久沒見到你,才背著那些人的耳目,偷偷跑來見你。
這小妮子等於是間接地承認想他呵!
衛勳風心頭一甜,正想上前去給她一個擁抱,一件空前可怕、空前驚人的事情發生了——
采凡,號稱天不怕、地不怕的君采凡,居然哇地一聲……哭了!
第八章
月兒當空掛,高來高往的較勁過後,大地恢復一片平靜——
只除了采凡震天價響的哭聲以外。
衛勳風在最快的時間裡,將她塞入自己的懷中,好像這樣做就可以把她的哭聲藏起來、不被人聽到似的。
「別哭,噓,別哭。」他安撫著,姿態非常笨拙。
從來沒有想到,采凡從醞釀哭意到淚泉噴湧只需要三次眨眼的時間。在他心目中,采凡等於淘氣、等於倔強、等於好強,卻從來沒有等於哭泣過。
但是她哭了,因為他而哭,來勢洶洶的淚水讓他手忙腳亂。
「別哭了。」
「這都是你的錯,就連害我哭了也都是你的錯!」她一邊哭嚷,一邊捶他,心兒其實亂成一團,洶湧的淚意也完全出乎她意料。
她的心裡其實很慌、很急。本來只是好奇,為什麼一連幾天見不到他,沒想到卻親眼見到銀光閃爍的大刀劃過他的手臂,將他劃出一道血口子。
那一瞬間像走過煉獄,空中灑落他的血,紅艷艷的,她的心兒像要從口中躍出。
瞧見那一幕,她的心情一下子從輕鬆歡樂變質為震驚擔憂。
「你讓我擔心、讓我害怕;就連傷在你身上,卻讓我隱隱感到疼痛,也都是你的錯!」采凡哭叫著,毫不保留她的心情。
她與他感同身受,他犯疼、她也跟著不好受!
衛勳風露出微笑,為了這個,他可以心甘情願地領下任何罪名。
「我承認,這些的確都是我的錯。」
誰知道他此言一出,采凡反而哭得更凶,張牙舞爪的氣勢都軟了下來。
「對不起,其實是我不對。」先前嘴硬的說詞,都只是為了掩飾心頭的惶惑。她沒有嘗過如此煎熬的感覺,所以一時失了主意,胡亂說話。「我應該知道,娘和大哥不讓我靠近這一帶,一定是有他們的理由。」
她低垂著小腦袋,吸泣地懺悔。
「為什麼我這麼不聽話?為什麼我硬要唱反調?」她回想剛才的情景。「如果我不出現、不讓你分神,也許你已經抓到了辛霸,也許你——也許你就不會受傷了。」
她跳起身來,猛然想起應該先為他包紮傷口才對!
衛勳風按下她。
「你還在流血。」
「不打緊,死不了。」
他的怒氣全消,想到采凡異於平常的反應都是為了他,一顆心便為她而柔軟,瀟灑的笑容再度揚上他嘴角。「你不必自責。」
「為什麼?」
她仰起滿是清淚的小臉。因為很少哭泣,所以對臉上涼涼的感覺感到十分陌生。
「想找我、想見我、為我心疼,這只是代表你愛我而已。」他自傲兼而得意地宣佈。
像平地響起一聲閃雷,采凡驚訝不已。「我……愛你?」
「是的,你愛我。」
他比她更早識穿她的心。她的性格還活蹦亂跳,像個孩子般地不解人間複雜事,但是情感卻悄悄地成熟了。
如果不是愛情,她不會想他、念他、膩著他;如果不是愛情,她不會心疼他的傷;如果不是愛情,她不會只因為心慌意亂,就對他亂鬧脾氣——
都是因為愛情,她有了又甜又酸又苦又澀的小女人味道,從無到有,從清淡漸漸變得濃郁。
「我愛你?」采凡歪著頭思索,眼淚已經悄然止住。
這聽起來並不討厭,相反的,在聽到這句話時,她的唇角還會不自覺地揚起。
他待她極好,雖然偶爾會把她激得蹦蹦跳,但他總是負起讓她重拾笑顏的責任。和他在一起,愉悅與笑容半點不缺。難道這就是愛?
她不瞭解「愛」的意思,以她孩兒般的小腦袋大概想上一輩子也想不透,但是她知道,她的確喜歡和他在一起,也想永遠和他在一起。
「那你呢?」她擔憂地看著他,一方面是介意他的回答,一方面則是憂心他的傷勢。他是逞強還是怎麼著,為什麼不肯快些去包紮?
衛勳風瀟灑一笑。好現象,她也在意起他的感受。
即便如此,他還是不會給她一個中規中矩的答案;他發現了她的心意,她也該來探尋他的。「你總會知道的。」
采凡嘟著嘴,卻不想在這個節骨眼兒催問。她的眼中只有他的傷,血還沽沽流著呢。
「你可以處理傷口了嗎?」她煩惱地問。
衛勳風看了一眼傷口,雖然血流不少,但那只是皮肉傷,擦了藥便不礙事。
「你願意幫我擦藥?」
采凡沒有回答,她只是把衛勳風往房裡一推,逕自去取來金創藥,開始動作。
☆☆☆
知道硬撐下去討不了好,辛霸負傷逃回客棧,肩上的傷口鮮血淋漓。
傳聞中,衛勳風出任賞金獵人,即便佈告上懸賞的對象死捉或活逮都可以,但他卻不曾殺過或重挫過任何一個人,即便對方罪大惡極。
據說,這是因為他認定自己是個賞金獵人,只負責把人犯逮捕歸案,卻不代表他有權定人生死。
因此,他每次出獵,都只用最輕微卻份量足夠的手段控制住人犯,然後便將人犯送回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