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鎮基已在記者聞風之前先截下此事,並在當日即刻南下,一時之間醫院內擠了近五、六十名來勢洶洶的「威風」份子。因「黑道」二字已成禁忌,遂僅以「威風」代替。
雅蘭這才發現他的身份著實可疑,很像電視裡飾演的黑道大哥;可他又長得不像電視上演的黑道大哥般橫眉豎眼或是粗眉好眼的,她怎麼也無法相信他與黑社會有關聯。
別人著急了一夜,她卻是煩惱了一夜。
若他真是大哥級人物,那她又該如何對自己的孩子解釋父親的身份呢?
鎮基看出她的異樣,便問:「你在想什麼?」
雅蘭為難地道:「爺爺,雷皓他到底是什麼身份?」
鎮基坦白以對:「他是漂白中的大哥。」
雅蘭這才不得不相信在雷皓光鮮的外表下,竟是靠賺黑心錢、壓搾善良百姓、販毒、收保護費、逼少女賣春,無惡不作以維持的。而這段日子以來,她則拿著別人的血淚錢在花用;想到此,她備感羞愧。
杜鎮基見她神情複雜,又問她:「你不會將大哥想成那種無惡不作的惡霸吧?」
看她的表情不用講也知道他猜對了。
於是杜鎮基向她灌輸現代化大哥的作風。「現在的老大不稱『大哥』,我們稱之為『會長』;而我們組織也改稱為『集團』,我們的事業也稱為『公司』,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也合法地納稅,不可像以往一樣收取護盤稅,也不抽情侶稅,有正當的子、母公司運作著,當然也經營一些暴利事業——」
「暴力?」
「不,是利益豐厚的事業,如餐廳、PUB,還有休閒中心。」他所指的當然最專賺寂寞女人錢的牛郎餐廳,有小姐陪酒的酒店puB及可以帶出場的交誼處;好聽一點是休閒中心,明白點諸就是高級應召站、領有牌照的妓女院。唉,五黑再怎麼漂白也有一黑,是怎麼也改不完全的。
雅蘭不懂他的專業術語,不過一聽之下直覺全是正當事業,也就放下懸宥之心,開始關心起雷皓來了。
蜜蜜——得知雷皓中槍,次日便南下探望他。以往說什麼也不可能碰面的兩個女人,這會竟在醫院碰個正著。
蜜蜜一直清楚杜香蝶這個女人,而雅蘭並不認得她,故蜜蜜三言兩語便哄得沒心機的雅蘭團團轉。
她自稱是跟了雷皓多年的情婦,只因杜小姐強人所愛,再加上杜會長施以壓力,才使他二人不得不分開;而她現在已懷有雷皓的孩子,雷皓又怕得罪會長而不肯相認,故她是苦命的,也可憐她腹中的胎兒出生便要面對父不詳的難堪,又位又訴的。
雅蘭一向心軟,聽她處境淒涼地懇求哭訴,淚水也跟著滑落。
為了成全她,雅蘭決定舍下這一切,毅然離開雷皓,也算是替自己積陰德吧。
笨笨的她傻呼呼地讓人牽著鼻子走,雅蘭照她的意思支開保鏢,連夜帶著孩子搬出高雄的家,母女外加孫兒四人搬到台南居住。
幸虧蜜蜜慷慨,一張支票足以供給她日後的生活,才使得她們免受困頓之苦。在這其間,銀妹一直感到不對勁;但純樸的鄉下人總是比較好騙,再加上她們母女鮮少在外走動,「人心險惡」這個名詞對她們而言根本是不存在的。
雅蘭說謊的技巧十分遜,也有夠爛的?
銀妹問過她她們為什麼要搬家,而她總是以一些有的沒的作推托。
銀妹是個鄉下人,現在流行的「分居、離婚」等玩意兒是完全無法接受的,雅蘭只好告訴她:「阿母,是他嫌我與他的個性不合,所以叫我走人,不是我存心要搬家的。」
銀妹見女兒吶吶地說著,也難怪阿皓會不喜歡她。
阿蘭書不但讀得少;連講話也挺草包的。認了,她全認了;但銀妹對時下的夫妻動不動就提離婚感冒得很,是以百般叮嚀阿蘭絕對不可以鬧離婚。
她們四人賃居在外,並托人賣掉那層樓,一切都看似在暗中活動。
但雅蘭的行動早巳引起保鏢的疑心,再加上雷皓昏迷這三天,她一步也沒踏進醫院,這也未免大奇怪了!
夫人不出現還不打緊,就連蜜蜜這酒女也來湊熱鬧。
當雷皓醒來不見香蝶時,那張臉更顯陰沉了。
她帶著孩子及張母全跑了,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他怎麼也無法再待在高雄,人一清醒便返回台北;至少那裡有他雄厚的地盤拱護著,也不用擔心冷槍會亂髮。
終曲
一個禮拜過去了,香蝶還是沒出現。
雷皓負重傷,再加上心情放不開,脾氣也愈來愈易怒、暴躁了。
儘管蜜蜜使出渾身解數的溫柔體貼,他還是無法忘掉受槍時香蝶掩住他的身進屋的那個畫面。她絲毫不畏懼死神逼近,一個孩子還抱在手中,依然掩護著他。
想不透呀,何以在他醒來後她卻不見了?
會長說過,她不是以前的杜香蝶,她本名是張雅蘭,一個她提及千百遍的陌生名字;她是善良、溫柔的,不可能在他最危急之時棄他於不顧才對。
在事情發生的第十天,一封從台南寄至的信中,裡面還附了一張離婚協議書。他真不敢相信,她竟有膽向他提出這麼重大的事來。
她是簽名了,但可笑的是,這簽名字跡與她在結婚證書上所簽署的卻全然不同,即使他百般的樂意與她宣告仳離,但也不會上當的,說不定對方還趁機告他偽造呢。
更絕的是,她還下注,若有問題請寄回台南市金華路三段五十九巷三十七弄六號,下頭還打了個星星記號,言明本人不能親自前來,只收信不見人的話語,雷皓真不知該笑她天真抑是傻蛋。明明躲著他的人,又註明她的住址,還特別強調只收信件不見本人,這是什麼跟什麼嘛?
蜜蜜得知杜香蝶做了這樣的蠢事,急得直跳腳。她懷疑這個杜香蝶智商低能,不如傳說中的精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