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了!剛剛的訊息被別人看見了?!梓旻好想挖個地洞鑽下去喔!
嘟嚕嚕嚕……梓旻的手機無聲地震動著。一看到上頭顯示的電話號碼,她趕緊讀取那則最新傳送過來的簡訊。
我想聽妳親口說。(^_^)
梓旻紅了紅臉,抬起頭,看看他,發現他正揶揄地盯著她。
現在?(-_-)
把簡訊回傳。
妳願意的話,我不反對。(^Q^)
這句話讓梓旻嘟嘟嘴。
我還沒有出嫁,這樣多丟人現眼。(=w=)
回復來得很快。
放心,一定會有人要妳的!否則我負責。(-_<)
梓旻噗地強忍住笑意,還得小心不讓別人發現她在做什麼,手腳利落地發個簡訊還給他。
YOU BAD BOY!(☉rZ)
打完簡訊的時候,因為台上學者的講述剛巧告一段落,所以梓旻沒有收到下一則簡訊。
佳築起身說:「我的助理已經統計完方才發給大家的問卷了。這邊是十張摘錄自各種出版品情色場面的描述,裡頭有知名作家的、有國外翻譯羅曼史的,也有諾貝爾獎作家的作品。雖然每段內容大家未必都沒看過,但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厲害到能一眼就辨識出這是誰的作品,所以我們做個小小的測試。在各位撕去心中既定的標籤後,能否判斷出什麼是限制級、普通級?每個人判斷的標準又是不是一樣?」
梓旻這才曉得為什麼自己一進門就有人發了十張或長、或短的情色場面敘述給她,而且更狡詐的是,佳築還在裡面夾帶著自己那本《天才小嬌妻》的片段。
「讓我們來看看,第一本書的評審意見是列入限制級的有二十人,列入普通級的有五人。這是摘自外國羅曼史作家筆下,書名叫《狂野的愛》的文章,然後附註上也標明了它還曾經登上美國2001年度暢銷書排行榜。」
此言一出,大家紛紛交頭接耳。
「看樣子國情不同,風俗民情也不一樣。台灣號稱是個『性解放』、『性開放』的社會,但對於露骨的性愛描述,還是有保守的一面。既然外國人寫的書是如此,那讓我們來看看下一本,這是國內作家的書,書名叫《天才小嬌妻》。將它列入限制級的只有一位,其餘都列入普通級。」
這時,佳築轉頭看著身邊新聞局出版事業處的官員,說:「根據在場與會者的意見,這本書似乎不怎麼需要限制青少年觀賞呢!史處長,不知道你自己是怎麼評價的?」
突然被點名的官員不知所以然地起身,他看了一下佳築給他的資料。「這個……我是普通……級的那邊。」
佳築一笑,接著說:「剛好,今天座談會現場,我們特別邀請了寫這本書的作者李梓旻到場。李小姐,能不能請妳站起來,告訴我們這本書遭受到什麼樣的命運?」
全場的人都左、右看著,想找出那名被點到的作者。梓旻覺得自己是被陷害了,她慢慢地站起身,說:「上上周,我人在新聞局前面抗議,因為我的《天才小嬌妻》被人檢舉為限制級,並且還是逾越限制級,也就是犯了刑法第二三五條猥褻出版品罪的可能。後來雖然在逾越限制級的部分,經過我們向檢察官說明,已經被撤回,目前是不起訴的處分,可是關於它究竟是限制級或是普通級的部分……我們還在等新聞局方面,由他們所認定的學者專家來判定,究竟是否違法。」
「妳知道那些學者專家是誰嗎?」
梓旻搖了搖頭,說:「他們說為了避免業者施加壓力,不能公佈由誰來審核。所以我們只好等待『結果出爐』,就像是等待法官宣判的罪犯一樣。我想說一句,我們還知道法官的名字,可是在不知道一群沒有臉、沒有長相,甚至是哪個地方的學者、專家的情況下,要我們等待這種『審核』,根本是種心靈虐待。
「目前所有的《天才小嬌妻》都被回收了,本來法律是說『在未判定你有罪之前,你都是無罪的』,可是書一旦被檢舉,根本沒有一間書店敢繼續賣,大家全都收光光。假如我的書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就是表面上的『活著』,但實際上卻是死了的狀態。
「我要再說一句,一條嚴刑重懲的法規,居然定出如此草率的條文,並且還要業者自行過濾、審核,也怪不得那些出版、書店、通路商會演變成『杯弓蛇影』,只要一與法規所列敘述相關的書,全部都列入限制級,而市面上百分之八十的書都要暴露在隨時會被人檢舉的危險中。
「被檢舉,就算事後還給我們清白,可是請問之間的損失誰來彌補?是國家要賠償我的名譽損失,或是願意賠償出版社、書商在這段期間內所付出的人力、心力、運費、倉儲的損失呢?」
深深地呼吸一口氣,梓旻說:「這個政策,是家長獲勝?兒童、青少年獲勝?出版商獲勝?或是作者們獲勝?哪一邊算是贏了呢?其實每一邊都輸了。如果有人說他在這其中獲得了什麼利益,我想那一定也是非法、可恥的,以台灣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以及思想自由,還有兒童、青少年的自由去贏得的利益。」
講完,梓旻一鞠躬說:「謝謝趙委員今天的邀請,讓我能直接地告訴坐在那邊的史處長。請你快點修改分級辦法的缺失,在台灣還有『本土出版業』存在的時候。不要像現在一樣,等到美國八大片商壓境,把本土電影趕盡殺絕之後,再來拯救台灣電影。那時不管你怎麼救,已經只剩半條命、奄奄一息的人,也不可能會恢復過去的健康的。」
最後,梓旻大大地做了個深呼吸的動作,然後當著全場座談會的人的面,大喊著──
「我愛你,趙佳築!」
這突如其來的「告白」,教眾人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