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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頁

 

  「啊!妖怪濕了!他的口水流下來了!他想吃!」

  小朋友們指指點點地說妖怪的口水真是噁心、淫猥,還讓人看了十分的不舒服,真是為牠感到羞恥。

  激愛出版品女超人見狀,腦中閃過一個好主意。

  她飛奔到街頭上,把所有快餐店裡的食物全都打包,接著帶到無名妖怪的面前。

  「男超人,用這些東西來攻擊牠吧!」

  「漢堡、薯條、炸雞、香雞排、臭豆腐、披薩?用這些就能打倒牠嗎?」

  男超人看著成堆的食物,不太能瞭解。

  「你先試試看再說嘛!」

  於是乎,激愛出版品男超人與女超人,連手把那些通稱為「垃圾食物」的東西,一樣樣地丟到半空中,無名妖怪興奮地張大嘴巴,不斷地把它們都吃進肚子裡去。

  我吃、我吃、我吃吃吃!我喝、我喝、我喝喝喝!

  妖怪越變越巨大,牠不停吃吃喝喝的結果,已經變得比原本的體積要大上一倍了!這時候,妖怪忽然發出了哀嚎。

  砰!牠自己爆炸了!

  「啊?」

  看著這難以置信的一幕,激愛出版品男超人實在無法理解。

  「很簡單啊,因為那些垃圾食物也對小朋友不好,妖怪自然非常想把它們吃掉,可是牠不知道自己的肚量有限,結果吃太多,撐到爆炸了。」

  男超人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

  「妳真是太聰明了,激愛出版品女超人!妳不只拯救了出版品,還避免掉未來可能會誕生的『食物分級制度』,妳真是太高明了!」

  這時,從妖怪破碎的毛皮底下,鑽出一隻阿狗、一隻阿貓,牠們一見到激愛出版品男超人與女超人站在面前,立刻抱頭鼠竄地鑽進巷子裡消失。

  於是,肆虐多時的無名妖怪終於被消滅了。

  被關在「天使」牢裡的小朋友們,一個個被釋放回到父母身邊。

  天下再度恢復平和的日子。

  激愛出版品男超人與女超人呢?他們手握著手、心連著心,一起飛向璀璨的太陽,誓言──

  「出版品不死,正義必勝!」

  愛與和平!

  【全書完】

  後記

  寫書的人大概都希望自己書中的內容,能夠流傳百世(開玩笑的),不過我卻很希望這本書的內容,會在三個月後變成「笑話」。是一個大家日後能輕鬆面對的題材,而不用擔心它是否有成真的一天。

  先聲明清楚:「本書內容純屬虛構」。除了裡頭列出的法規之外,其餘的部分都不是真的,無論人物、場景或是故事內容。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這聲明很多此一舉,誰都知道「小說」就是「小說」,當然是虛構的。可是現在似乎在這個虛構中的世界所發生的事,都足以影響青少年的身心(恕我不寫兒童,因為在我的印象中,要兒童去閱讀一本有十萬字的小說,相信他們更願意看東森幼幼台。),所以必須「謹慎」、「小心」,千萬不得傳播任何有毒物質。

  從事言情小說創作也有十一年的時間了,寫了將近百本的小說,這還是頭一本裡面女主角的身份與自己相同,寫起來真是尷尬極了。倒不是怕會把女主角的個性與自己搞混,因為和李梓旻比起來,我的日子與性格顯然更無趣了。

  我想我們兩個相通的地方,大概就是投入寫稿狀態時,是可以六親不認的吧?(笑ing)

  言歸正傳。

  本來嘛,我的職業就是個以筆為業的人,既不是靠著嘴皮子賣弄的主持人,亦非專門拿著六法全書,上法院跟人爭取憲法應有的保障的律師。一介文字工作者的我,當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唯一能夠做的,還是把這股「怒氣」化為一股創作的能量,繼續我「筆伐」的大業。

  所以關於這本書的故事內容及定向,很快就形成,一下子就決定好了。

  然而在寫的時候,我不能說自己心態上毫無矛盾存在。一方面想寫得更深入、更嚴肅,一方面我也很清楚言情小說的本質,不該是一本教科書,而是能夠帶給大家放鬆、娛樂效果(能不能讓人感動或有所思考先放在一邊不說),屬於能輕鬆地閱讀、無負擔地閱讀的書。

  如果利用了娛樂小說的本質,而私心地想讓大家更關心一下這個攸關每個讀者(無論成年人或未成年人)閱讀權益的「分級辦法」,好像有違我身為言小文字工作者之使命?(苦笑)

  我想在我的寫作生涯裡,大概不會再碰到如此兩難的處境,一方面隨著故事進展,渴望讓幻想便是幻想,而寫的時候,外面的事態仍時時刻刻有所變化,也逼得葆琳不得不跳出來做些什麼。真可謂蠟燭兩頭燒,但這些點滴也將成為葆琳創作生涯中的珍貴回憶吧!

  目前攸關許多人閱讀權益與創作自由的分級辦法,最新的施行情況是──在經過近半個多月的抗議,新聞局雖未做出「全面暫緩」分級辦法的施行,但至少是做出了一個小小讓步,那就是到2005年七月前「暫不處罰」。有些人或許會因此而覺得「既然不處罰了,就沒我們的事了,小說照看、漫畫照賣」。

  但是,我想並不是如此。

  這七個月的時間,反而讓我們必須更謹慎、更嚴厲地去關切這個問題,不可以再允許分級辦法成為「一個黑箱子裡」所養出的大怪物,吞噬著我們週遭未來即將印刷、或已經印刷,但我們還沒來得及閱讀的各類書本、漫畫。

  假如你不想看到有一天,像我看見BBS論壇中的一段勁爆發言所說的:以後大家都以刑法來書寫小說中的性行為、畫漫畫時也不可以直接說殺人,得引用刑法,就沒問題了吧。

  所以男主角的性器官○○女主角的性器官的同時,男主角還得聲明:「我想要進行刑法第十條第五點的行為,妳同意嗎?」

  所以名偵探得說:「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發生了刑法第兩百七十一條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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