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瑪演奏的,大多為古典音樂,但其中一張專輯,卻比較特別。
這張專輯頗具現代感,封面上繪著一個男子的側面。
從前,宋嘉芊只覺得這個側面非常熟悉,今日藉著窗外照進的明媚陽光,她總算看清了--那分明是費伊凡的身影!
那英俊的輪廓,挺直的鼻尖,好看的弧形嘴唇,還有深邃的目光……宋嘉芊確信自己沒有看錯。
而專輯收錄了一首朵瑪自己寫的曲子,以獨奏的方式,寂寂寥寥地揮散零落的音符。
「逝去的戀人。」宋嘉芊念著這首曲子的名字。
剎那間,她領悟了。
這首曲子,雖然並不算十分動聽出色,但表達的感情卻一覽無遺--思念,是惟一的旋律。
思念逝去的戀人?
偵探找到了線索,宋嘉蘆不由得笑了。
所謂逝去的戀人,必定是指封面上那個英俊迷人的側影,如果費伊凡知道這首曲子,不知會做何感想?
不指望他的愛火重燃,但至少,他心中不會再那樣寒冷了吧?
原以為絕情的戀人,竟然還在思念著自己……甚至,把這份思念寫入專輯中,昭告天下。
如果費伊凡不是鐵石心腸,定會被感動的。
只要他心中溫暖了,對愛情應該不會再像從前那樣深惡痛絕了吧?
宋嘉芊捧著新發現的秘密,腦子飛快地旋轉,部署著下一步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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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小惡魔又在折磨他了。
難道她不知道,把朵瑪的音樂放得那麼大聲,對他是猶如人間地獄般的折磨嗎?
如果沒有那段失戀的經歷,也許這樣的音樂不失為美好的享受,但腦中殘留著痛苦的記憶,再美妙的音樂也會淪為毒藥。
記得從前,他很喜歡聽朵瑪的琴聲,喜歡看她拉琴時優雅而專注的模樣。
他們在紐約大雪紛飛的街頭偶然相識,彼此從對方的眼中看到了跳躍的火花。
一個窮小子和一個音樂界的才女,就那樣輕率的戀愛了,沒有考慮到現實中兩人的懸殊,他甚至沒有想過,她看一場歌劇的花費等於他辛辛苦苦打工一個月掙的錢。
然而,隱藏的危機遲早會爆發,那一年的聖誕節,維也納雖然沒有下雪,但趕去觀看她演奏會的他,卻凍得連心跳都快停止了。
他一直聽人們在議論她和諾頓伯爵的關係,可是,沒有親眼所見,他一直不願相信。
直到,他懷中揣著小小的禮物,敲開她下榻酒店的房門,看見她半裸的模樣,聞到空中未散的情慾氣味時……本想給她的驚喜,變成了一把刺向他心口的尖刀。
他自認非常識趣,一察覺到那房中的兩人關係非比尋常,就立刻謊稱自己是朵瑪的樂迷,將禮物默默塞到她的手上,迅速退進電梯。
他記得,當時電梯直往下墜……傷心到極點的他,甚至希望這電梯能如同失控的飛機,機毀人亡。
他在國外沒有可以傾訴的朋友,也沒有發洩憤怒的方法,失戀之後,只好躲在不為人知的角落裡,像野獸一樣舔吮著自己的傷口。
或許這個傷口太深,又沒有得到很好的醫治,多年以後,他仍常常在夢中感到微疼。
也許是由於這個原因,從此,他對與自己身份懸殊的女孩子,有了戒心。
比如宋嘉芊,所以他在與她相親的時候戲弄她,在她表白愛意時嘲笑她。
他再也不相信這些高高在上的女孩子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沒想到,多年以後,朵瑪重新出現在他的面前。
在街頭看到她的巨幅海報,他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結果不出所料,她果然派助手送來了演奏會的門票--惟一的一張,據說是前排最好的位置。
呵,他當然不打算去。去那裡做什麼呢?回顧那段讓他心碎的戀情嗎?
好不容易將她的容顏從記憶中抹淡,坐在「前排最好的位置」上,肯定又會把舊日的種種勾起--他不要!
所以,做了個順水人情,那票,他扔給了那個小惡魔。
誰料,一番言語不合,小惡魔便勃然大怒,將票撕個粉碎……嘿嘿,碎了好,等於借她之手,撕毀了他不堪回首的往事。
「費伊凡--」
正捂著疼痛的額,他打算用棉花塞住耳朵,阻止刺骨音樂的入侵,忽然聽到那小惡魔的叫喚聲。
「我可以進來嗎?」她不請自入,笑嘻嘻地推開他的房門。
「我有權不讓你進來嗎?」這是她家的宅子,當然隨她的便。
「趕快打扮一下,我帶你出去參加酒會。」她大聲命令。
「打扮?那好像是你們女孩子的事吧!」女人們平日買了那麼多衣服,就是為了在酒會上爭奇鬥艷、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男人才不會注重這些膚淺的東西呢!
「今天你必須打扮,因為今天對你很重要。」
宋嘉芊小手一揮,立刻有服裝師、造型師,魚貫進入。
「喂喂喂--」他剛想抗議,卻被一幫女孩子按倒在椅子上。
「今晚,我要把你打扮得比王子還帥。」宋嘉芊立在一旁,指手劃腳,得意揚揚。
「咳咳……今晚是什麼特殊的日子嗎?」莫非政府要頒發給他什麼傑出青年之類的大獎?可是……他自認對社會尚未做出如此偉大的貢獻。
「等一會你就知道了。」
「你要幹麼?」他看見一個女子拾著一張濕潤的面膜朝他逼近。
「幫你敷臉啊。」宋嘉芊坦然回答。
「我不需要!」
「難道你不想變得更帥嗎?」
「不想!」
「那你今晚會很丟臉的。」
「那麼今晚我就不出門了。」
「不出門?」宋嘉芊露出威脅的神色,壞壞一笑,「你現在有沒有聽到什麼聲音?」
他當然有聽到,從書房中傳來震耳欲聾的小提琴聲,那是朵瑪的演奏。
「CD在潮濕的屋子裡擱久了,需要拿出來播放一下,我已經吩咐傭人把它們一直播到天亮。」
「播到天亮?」他駭然地瞪大雙眼。
「對呀,反正我今晚要去參加酒會,徹夜不歸也說不定,所以吵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