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司霓答非所問的看著天威。「為什麼你在我的辦公室裡?」
司霓詫異的,不光是他出現的時機。還有,他為什麼能這麼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加上這辦公室裡有一半以上被花海淹沒,這又是怎麼回事?
「送花啊。」他笑著走向她,翩翩地牽起她的手,在她錯愕的想抽回時,他早一步吻上她白皙的手背。「我記得……今天是你的生日吧?」
「你怎麼知道?我從沒說過。」不該問的。司霓開始後悔自己把自己逼入窘境了。她早知道這傢伙別有居心,但——
「你不該問我是怎麼知道的……該問我為什麼想知道。」他強硬的不肯放手,掙脫不開他捉握的司霓,一瞬間,她雙頰飛紅,渾身燥熱起來。
她能問嗎?問了,似乎會讓事情往奇怪的方向去?不,她不能問。
看穿她沉默的理由,他輕柔一笑,伸手一扯,在她來不及抗拒之時將她攬入懷中。托起她臉龐,眼神變得幽暗,隱約閃爍不知名的眩目光輝。
「對於自己愛上的女人,會想知道她的一切,這再自然不過了,你說是吧?我要向你收取的報酬就是……」
司霓其實早也猜出過去他對她種種戲弄舉動背後、絕對有個不尋常的理由,只是現在聽到他的告白,明知他是浪名在外的花花公子,她的心仍然為之雀躍不已。
可是……他的話,能當真嗎?他已經對多少女人說過這種話?新聞不也常報導他的緋聞?她不想要自己成為另一個被大家討論的女主角。
即使她承認心動,也不能就此被他蒙騙。
「我知道愛一個人,該有什麼樣的反應和舉動。我幾乎是看著這些長大的。」她挑釁似的推開他。
她粉嫩唇角牽起一抹神秘微笑。她可以給彼此一次機會。他如果真的喜歡她,就必須證明。
「不過,真奇怪,姐姐和聶大哥那麼相愛,怎麼老不對盤?相愛的人能不能在一起?是不是會有幸福的結果?我想知道答案。你覺得呢?他們的結局會如何?」巧妙的避開他丟出的問題,樊司霓打算看他怎麼作。
「結局是必然的吧?」
「是啊!必然,但這必然還要等多久呢?」她巧笑倩兮,美的令人失神。「沒有結局,就沒有報酬。」
他只是挑了挑英挺劍眉。「好。我懂你的意思了。」
雷天威最終鬆開了她,再次紳士的吻上她手背。「他們會有結局。」他立下承諾。「必須有結局!你儘管準備好報酬,我很快會來領的。」
看著他踏著堅定的腳步離開她辦公室,她反而全身無力癱軟下來。
她知道,若他再熱絡一些,說不定她三分鐘之後,真的會融化在他的柔情蜜意攻勢下。
她居然有勇氣和他談條件,就連她自己也預料不到。
但是,司霓與雷天威之間的關係已經走到這地步,可是姐姐他們卻幾乎沒什麼進展,矛盾的現實,要她怎麼相信愛情的存在?
不過,想到他打算向她討的東西……她不覺羞紅臉,搖頭要自己冷靜。他怎麼可能打一開始就喜歡她?但,要說他開她玩笑,又不太像啊。
「先成就姐姐吧……」麻煩的問題,還是一步步來好了。
* * *
「……十三號星期五?」
樊可晨看到那行字後,足足有一刻鐘處於失神狀態。
她顫抖著手,眼睛再度掃視那行字,確定沒看錯叔叔替她選定的婚期。雖然她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可是選這種敏感日子,也未免……太巧了吧?
「我們倆……難道這一輩子,都湊不上一起嗎?」
雖然她早有心理準備彼此的愛情路途艱辛;但自從決定婚約後,他們間諸事不順,她怎能繼續平心靜氣的相信她的愛情不是錯誤?
另一方面,就在同時聽到同樣的消息時,聶旭黎仍然能保持鎮定,雲淡風輕的笑了笑。「我知道了,爺爺。」
然後第二天他趁著一大早,沒人在意時偷偷溜到客廳,東翻西找的,終於發現那本壓在報紙堆中的黃歷,打開一看,那天似乎是個好日子,舉凡破土開工搬遷,樣樣都是大吉,只是,嫁娶不宜。
嫁娶不宜!
聶旭黎神色陰沉的將黃歷一把甩到桌上,走回房裡。
天殺的!什麼都不能阻撓他們!這麼多年都過來了,他絕不退讓!
聶爺爺結束晨跑,才回到屋子裡,看到桌上的東西。
「奇怪,誰又把去年的黃歷翻出來?」
* * *
最後極為難得的聶旭黎和樊可晨默契十足的選擇公證結婚。
公證當天,他們兩人都準時來到地方法院。
他們依照先前排定的時間,辦好手續等著法官證婚,只是,神情肅穆的兩人,表情冷漠的不像是幸福的新人。
可晨不安的偷瞄了身邊英挺出眾的旭黎,一邊接受週遭眾多女子投來的嫉妒目光,一身雪白新娘嫁裳的她一邊暗自期許,這場婚禮不會有失誤。
看著旭黎冷然態度,可晨猜想他對他們的婚姻,想必不甘願到極點吧?可是……
因為她太愛他,所以實在不願放棄成為他名義上妻子的機會,就算知道他對她也許沒有任何感情,她還是自私的要霸住他。
可晨在心裡一再重複的,是怎樣也說不出口的真心……
對不起,旭黎……如果愛你是個錯誤,就讓我錯到底吧……我會努力當你的好妻子,求你別捨棄我啊……
新娘面紗下,晶瑩淚水有如斷線珍珠,一顆、一顆無聲滑落臉龐。
旭黎站在可晨身旁,早已克制不住自己的冷靜,偷偷地想多看一眼嫵媚動人的她,但才略微低頭一望,聶旭黎卻驚覺她——哭了?
那奪目淚水,像是利刃在他心頭劃上凶狠一刀。
即使知道她是為了家族利益不得不嫁,他還是願意接受這樣的她;誰讓他這麼愛她,愛的無法自拔?但是他卻也捨不得她如此委屈啊……
念完長串誓詞後,法官確認了新人彼此結婚意願,便宣告婚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