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無聊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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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小朝回給他的是一串冰冷苦笑。

  「與其去問大朝,我不如去鞭屍。雖然同樣得不到答案,但起碼屍體不會揍得我滿頭包。」而大朝鐵定會打得他三天下不了床。

  「那你慢走,不送。」嚴公子趕人。

  好沒良心的王子。

  「公子,你休養了三天,也該開始工作了吧?酒鋪的李老、茶鋪子的柳長、藥莊的王管事,還有……」

  「不必有了。」嚴公子揮手打斷他的話。「叫他們再等三天。」

  「他們已經等了三天,等不下去了。」

  「等不下去就把李老調去邊城放牛、柳長出海去尋找好茶、王管事先將玉玲瓏這味靈藥找出來再說。」

  「公子,你在要人嗎?」

  「你終於發現啦?」嚴公子皮笑肉不笑地。「出去。」

  小朝一向自喻為俊傑,所以他很識時務。

  「是,公子。」再怎麼無奈,他還是垂頭喪氣走了出去。

  小朝前腳離開書房,大朝後腳跟著進去;事先沒警告,人到嚴公子跟前了,當然也不會做報告。

  正沈思中的嚴公子被她嚇了一跳。

  「我以為你最少會出去混個十天半個月才會回來。」他這護衛什麼都好,武功棒、模樣佳、能文又能武,真是打著燈籠也挑不出更好的了,偏偏性子太差,還老愛違逆他。

  偶爾嚴公子會想,世上怎會有大朝這樣的姑娘?

  她愛財如命、視酒勝爹娘,獨獨將他這主子瞧得比塊燒餅還扁。

  她對他毫不尊敬、更不畏懼。雖然領他工資、保護他的性命,卻從不主動出手救他,總要等他被整得半死,開口求救,她才會伸出援手。

  記得第一回見到她的時候,她還是別人家的護衛,也是這副死德行,教嚴公子看得哈哈大笑。

  可一將她請回家,他立刻體會到親身參與「演出」的苦楚,那絕非旁觀者可以瞭解。

  想想自己真犯賤,花了比一般護衛高十倍的價錢,卻請了個只肯保護他小命,不願守衛他體膚安全的傢伙。

  打大朝入嚴府起,他不知被暗算過多少回,刀傷、劍傷、毒傷樣樣挨過,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還活著。

  但是——

  她若同一般護衛般,像只老母雞對他跟前跟後……那可無聊斃了。所以說,他的愛玩造就了他日後的一切苦難,純粹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大朝對嚴公子的問話,只回以一記無趣的眼神。

  「反正查不出戴姑娘的底細,不如提早回來。」這是一個天大的秘密。當日,張公子在酷刑逼供下招出,他捨去貌美如花的戴禍水而就嚴公子的原因是:他本能地認為,接近戴禍水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相比起來,嚴公子無害得多。

  加上,嚴公子好漂亮,是張公子見過最漂亮的男人。

  這番話要流傳出去,十成十要笑掉全蘭陵國人民的大牙。

  人人避若蛇蠍的嚴公子,居然會被當成是一顆好吃的軟柿子。

  而且,這種情況還是在他與一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口不能言的啞巴姑娘相比下得出來的。

  嚴公子恨不能一頭撞死。原因不是戴禍水來歷成謎,而是,他被一枚低能蠢蛋當成一個美麗可欺的善人了。

  天底下,他最厭惡的辭句莫過「善人」二字了。

  做好事做到人盡皆知——惡。

  他倒希望自己惡名遠揚,最好是人見人怕、鬼見鬼愁。

  多年來,他一直努力達成心願,成效也頗佳,直到張公子毀了一切。

  於是他開始好奇,戴禍水究竟有何不凡之處,能讓一名惡名昭彰的淫賊一見膽寒?

  所以,他花了千兩紋銀請大朝調查戴禍水的底細。

  「一點消息也沒有?」他不敢相信。

  「戴姑娘說的身世都是真的。」大朝說,又歎了口氣。「但也全是假的。」這是她接過最難纏的工作,害得她連偷懶去喝幾罈酒都提不起興致,早早趕了回來。

  「大朝,你今天沒喝酒?」

  「我已經三天沒喝酒了。」

  「難怪你神智不清,去喝個幾壇再來說吧!」

  「就算讓我在酒池裡浸個十天半個月,我的答案還是只有一個——戴姑娘從頭到腳,就連一根頭髮都誠實無偽,但……卻也不值得信任。」百分百的矛盾,卻是再真不過的事實。

  深明大朝不愛說笑的個性,嚴公子開始深思她的話。

  「那麼你說,她哪個部分是真的?哪個部分又不值得半分信任?」

  「戴禍水出生林縣,家境小康,是家中獨女,自幼飽受寵愛,直到一場大水令戴家家破人亡,她流離失所。那年,戴禍水六歲。」

  真是十分辛苦又精彩的人生啊!「然後呢?」他問。「沒有親友收養她?」

  「有。她最少在十戶人家裡輪流住過,卻都不長久。她十歲那年,終於離開表舅父家,四處流浪。」

  「一個十歲的小孩想必很難謀生吧?」

  「別的小孩也許如此,但戴姑娘卻有一項非凡本領,為了適應不同的環境,她可以把自己變成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易容?」話才出口,他又否定了答案。「不,容貌的轉變並不能代表一個人的徹底變化,除非……」他心底浮現一個詭異的念頭,究竟在他面前的戴禍水是誰 ?而真正的戴禍水又是何許人?「有查出她改換過多少身份嗎?」

  「二十七個。其中十五個,是她本人在街上將自己賣掉而改換的身份,或為人婢、或做妻妾、或代嫁、或入青樓等,千奇百怪。」說到這裡,大朝真忍不住要佩服戴禍水了,竟能扮龍像龍、裝鳳似鳳。「而另外十二次則是有人慕名而來,重金聘請她去完成某些任務。在這中間,她曾習武、學醫、跳舞、卜卦、唱歌……據說她的歌唱得很棒,可以說是集百藝於一身。但當她離開學習那項技藝的地方後,她再也不曾施展過那些技藝,其禁絕程度彷彿她不曾學過那些東西一般。」

  所以說骨子裡的戴禍水比他嚴公子更厲害百倍嘍!那就難怪那個臭採花賊不敢動她,反而朝他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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