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衣,怎麼了?」孟紅歌伸手拉住小女生,讓她貼著自己,問道。
梁霞衣左看右看,咬牙彎身附在上司耳邊輕道:
「我、我以前的名字就叫、就叫、夏麗啦!」
孟紅歌一時沒有聯想其它,只脫口問道:
「你以前叫夏麗?那又怎樣?」
不過當她這麼說時,其他三個男人已然變成雕像。
梁霞衣沒敢看過去,小聲說著:
「以前收養我的警察伯伯就叫、就叫梁……梁天發啦!」
轟轟轟--
病房裡徹底石化,只餘下一個手足無措的梁霞衣--這位以前叫做夏麗,聽說是耿介桓失散多年的妹妹的人。
妹妹,找到了!
所有人以變身為石像慶祝之。
嗚……那她呢?該怎麼辦啦?!
認親是這麼認的嗎?誰來教教她呀!拜託……
-全書完-
後記
這是後記啦!
我知道你們有點想扁我,而且這種想扁的心情已經很久了,我能體會。不過別傻了,你們當然扁不到我,頂多只能摔摔你們租來或買來的書聊表悲憤一下嘍。
如果沒去翻翻以前的序出來看,還真忘了我似乎對你們承諾過她--孟紅歌。
好啦,現在有心情寫她了,發覺她不是那麼難搞的人物,以前一直以為她是呢,真是誤會了。
寫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這個故事的雛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也早就打算從「妹妹」這個身份上去破題著墨,差別只在如何寫出令我滿意的成果。而今把「妹妹」配到自家,配給卓然,是我比較喜歡的設定,就寫了。
第一個版本是打算將她配給收養她的梁姓警官本來應該有的兒子,也寫了一萬多字。不過每次拿出來瞧,都會愈瞧愈無力,覺得故事性太弱,寫來無聊也老套,後來就捨掉了。而後又想出許多版本,但都一再作廢,直到這一次,終於搞定。
如果我在書中曾經承諾過要寫某人,大抵都是已經為她(他)描繪出故事的雛型,只差認真雕琢的功夫而已。
近幾年,我不再輕易說要寫誰了,省得你們等書等到氣悶,而我也一邊發懶一邊愧疚的不好過。什麼都不要說,少我一張大嘴巴,大家天下太平、相安無事不是很好?
配角為什麼吸引人呢?因為他現成又孤家寡人、容易幻想,又有明確目標去跟作者要。相信作者無論如何都能寫出讀者的期待,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會因配角名字不同而特殊起來,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設定,怎可能會有耳目一新的結果?
「故事不同呀!寫的人不同呀!」就算故事其實大同小異,作者能變化的實在不多,讀者還是會理直氣壯這麼說。
以消費者的立場來說,我們是可以要求最好的服務。但可惜的是,作者的腦袋只有一顆,思緒有限,常常感到力有未逮、腦袋空空。
我以作者的身份語重心長的告訴你:我們極願意滿足你們對小說的各種要求,但是往往唯一能做到的只有讓配角當主角罷了,無法同時兼顧「配角當主角,而且還寫得霹靂無敵好看到經典、到爆」這東西。
除非作者早有替配角設定故事的打算,那麼專程寫出來的東西應該會好看一點。若沒有,幹嘛去討勒?只會討來失望罷了。
所以我的鐵石心腸其來有自,一切都是為了你們呀!感動吧?這絕對不是我貪懶的藉口喔,我是真心替你們的權益著想喔!
瞭解了之後,你們以後應該不會盲目的討書了吧?有些人還是當配角比較適合啦!像那個劉若謙啊,我怎麼也寫不出男主角的感覺,也不想配任何女子給他終結單身。他維持這樣比較剛好啦!對不?
反正呀,你們想你們的,我寫我的。有些人我會寫、有些人我不會寫啦!
之前有讀友寄來「最想看席絹寫的人物」票選結果,裡頭打得最慘烈的是李舉鵬與莫靖遠。在這裡我先說一下:這兩位傢伙,性情上有七成相同,若我會寫,只會寫其中一個,就這樣。
好啦,後記也寫完了,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