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炎家香火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4 頁

 

  「我問過醫生,鏡夫人明天就可以出院回家休養了。」李琰冷淡地笑道。

  「……李琰,你瞭解我的意思。」她要離開的不是醫院,而是炎總思。

  「……總裁沒有任何交代,所以鏡夫人出院後,還是回蝴蝶園休養吧。」也許從此蝴蝶園就要變成「冷宮」了吧。

  他冷漠的眼神,平明鏡看在眼裡,

  「李琰,你認為仇視一個人過一輩子好呢,還是索性放下一切繼續往前走會比較好?」她無法再面對炎總思,也許他已經不想再看到她,但是如果他執意要關住她、冷落她、折磨她……她相信他也不會開心。她不要他不開心,這絕對不是她要的結局。

  「鏡夫人,關於這一點,我是無權為總裁作決定的……如果您是問我,我倒是想反問,究竟您有什麼苦衷,非得如此整人不可?」一張笑臉,笑得令人心底發寒。

  「……就算我有天大地大的委屁,也遠遠比不上我對總思的無情無義,在你內心早已經這麼認為了不是嗎?」她直望著他的眼神沒有絲毫退縮。

  李琰瞇起了眼瞅住她,「……我果然是真的看走眼了。鏡夫人原來柔弱的只有外表而已……有眼不識泰山。我真是佩服您、崇拜您了。」

  「李琰,就算是為了總思著想,也不行嗎?」放走她,斬斷她和總思這條孽緣,從此各自展開新的人生:她相信李琰應該明白這麼做對炎總思才是正確的選擇。

  「鏡夫人您……難道不是為了自己著想嗎?我想您也應該很清楚……自己接下來的下場。這才是您急於說服我,讓您離開的理由吧?」一臉笑。

  平明鏡完全瞭解他現在聽不進她的話,雖然努力想說服他了,還是沒轍。

  「……你今天來,只是想告訴我……總思和馮小姐兩人高高興興的去巴黎選婚紗了,是嗎?」

  「是的,既然是您期盼的結果,我當然得讓您知道。」

  「XX李琰,即使你憎恨我,我還是很感激你過去的照顧。……請你走吧。」

  第五章

  車子緩緩進入炎家的土地,她望著車窗外的景色,想起十六歲那年初次進來,她曾經寫滿好奇和興奮與驚訝的那雙眼神……一雙找不回的懷念的眼神。

  無知,換一個角度看起來是一種幸福。

  很多事情不必知道……不知道,是一種幸福。

  曾經叫喚的「大叔」,把她當作生日禮物送給炎總思,知道這件事,她心涼了一截。「知道」變成心裡的負擔,她告訴自己,這是還債的代價,內心才釋懷。心裡無怨,也因為總思對她的好,和她對總思的愛。

  她以為她可以幸福,她滿懷夢想,為他生兒育女,給他屬於她生命的一切,她很幸福……

  十八歲,第一次成為總思的女人。她很幸福。

  炎總思,熱心善意的找到她的母親,帶到她面前來,原是給她的驚喜,這一驚喜並沒有維持太久。

  她母親,知道她成為炎總思的女人,臉色大變,當場哭了。

  十八歲,初次「知道」親生父親是誰,幸福……離她遠去。

  大叔,把她當作生日禮物送給炎總思,她不怨他,甚至感激他把她帶到炎總思身邊來。這個大叔,卻是她的親父。

  母親……當時說的話,像深深刻在她血肉做的心,每想一次,疼痛一次--

  「明鏡,我對不起妳,妳是他女兒,我以為他把妳帶在身邊會好好照顧妳,我沒有想到他居然如此狼心狗肺!他果真眼裡就只有炎家!鏡兒,別像我一樣傻,離開這裡,妳離開炎總思吧!」

  「但是……我喜歡他。」

  「傻女兒啊,炎家的男人不可能會疼愛妳一輩子,等妳生下孩子,妳就再也沒有利用價值了。妳還這麼年輕,以後的日子還很長,妳要怎麼過啊!我要妳跟我走!」

  「不……我沒有辦法……總思不會……他不會只是要孩子而已。媽,總思他對我很好,他真的對我很好。」

  「……妳無論如何不肯離開他?」

  「媽,就算我肯離開,妳和……妳簽的借據是真的吧?我不承認他是我的父親,欠債終須還錢。」

  「……早知道會變成這樣,我不會把妳押給他!……鏡兒,如果妳不肯走,答應我,十年……十年不許生下他的孩子!」

  「媽?」

  「如果炎慎語和炎總思不是利用妳而已,如果炎總思他愛妳,就算妳沒有生下孩子,他也不會在乎。」

  「但……他們要孩子,炎家需要子嗣。」

  「所以,我要看看是妳重要,還是炎家香火重要!鏡兒,十年內他不娶別人,我會誠心祝福你們。如果妳不答應,我就死在妳面前!」

  「媽!」

  「鏡兒,即使在我公司破產,走投無路的時候,我都不曾想過要找炎慎語幫忙,要不是他主動找上門說服了我……媽以為他會好好照顧妳,起碼妳跟著他,就不用跟著我受苦。我真的沒想到……鏡兒,現在--我還不了這筆債,我寧願拿命還他,也不要妳一輩子委屈!」

  「媽,我過得很好,一點都不委屈……」

  「傻孩子!妳以為做情婦,做姨太太能過得好嗎?眼前炎總思是疼愛妳,等到有一天他喜新厭舊,他冷落妳,那時候妳怎麼辦?鏡兒,妳還年輕,一輩子是下長,可也不是一眨眼就能過得了啊!」

  「媽……如果總思願意娶我呢?」

  「鏡兒,妳現在才十八歲,炎總思他也不過才二十歲。就算你們現在結婚,那也不過是一時的熱度而已,等他對妳的熱情一過,他還是可以提出離婚。鏡兒,如果他對妳不是一時的迷戀,他會等妳。」

  「……一定要這樣嗎?」

  「如果他真心愛妳,十年下算什麼。」

  「……我要怎麼告訴他?」

  「告訴他什麼?告訴他這十年妳都要吃避孕藥,還是要他不再碰妳?妳想他會答應嗎?鏡兒,妳真是太天真了。」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