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終結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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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坐在櫃抬內整理室友沈儷菱剛剛送還的書,五本書清一色全都是星座書,最近儷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歡用星座來運算自己未來的命運。

  也許是從小到大一生都很順遂,所以孫妍歌不曾對算命有過任何興趣,但是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漸漸動搖了她的想法,她開始想算一算自己的愛情世界究竟還要空白幾年了。

  「妍歌,幫我登記這幾本。」儷菱把一疊書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臉的。

  妍歌一抬頭,就看見儷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紅色口紅,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裝。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裡』上班了?」見她這一身裝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當伴唱小姐。

  「沒辦法,我老弟又被送進警察局了,要八萬塊才能保他出來。」她聳聳肩。

  「你弟弟真是的,這回又幹了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偷汽車音響,還是搶歐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煩你的想像力再豐富一點,他要是真有這麼『單純』就好了。」儷菱鼻哼了兩聲。

  「什麼!」她頓時瞪大眼睛。「你弟弟難不成已經開始殺人放火了嗎?」

  儷菱苦笑了笑。「聽說和另一個地盤的幫派械鬥,砍傷了一個人,所以被抓進警察局。哎,別提他了,說起他我就煩。」旋即轉開話題。「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運喔,說不定釣上一個有錢人,我就不必這麼辛苦了。」

  「是嗎?那就祝福你嘍。」她看見儷菱借的書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數」,忍不住調侃她。「沈大師,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後,也順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這種千金小姐的命有什麼好算的。」

  「亂講。」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媽在美國開餐館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嗎?我爸媽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個酗酒的老爸和愛賭的老媽好多了,你別不知足了好不好。」儷菱還沒點名她那個混黑社會的老弟,她的家庭簡直是災難大集合,不過她樂天知命,從來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聲就一肩扛起家計,前陣子還到KTV當伴唱小姐賺錢替老媽還債。

  避免儷菱想起自己醜陋的家庭,妍歌輕巧地貢獻著自己悲慘的遭遇——「起碼你艷冠群芳,追求者多如過江之鯽,愛情之路總是沒有我來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兩段無疾而終的戀愛,妍歌的心還有著些微的痛。

  「拜託,別再提那兩個死沒良心的傢伙了,還有啊,麻煩下次交男朋友的時候眼睛睜大一點,別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種貨色。」儷菱把書裝進背袋裡,一邊叮囑她說。「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記得微波來吃,我回去會檢查的喔,在台灣要是死於營養不良症是很丟臉的事,你再不正常進食,當心連胃都搞壞了。」她嘰嘰呱呱說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歎息著,她也不想這樣啊,但是自從明鵑和小梓開始熱戀,她就好像得了厭食症,對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興趣,從學校畢業以後,她總算可以不必動不動就看見明鵑和小梓,食慾也才漸漸恢復過來。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搖動的樹影和人影,一陣風過,吹下了落葉紛紛,又到了會引發她憂鬱症的初秋時節了。

  她的思緒飄回兩年前的秋日午後,從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慾,也失了眠,最後甚至連自信心都喪失殆盡了。

  也許明鵑說得對,她是個不懂戀愛,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戀愛,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從此簡簡單單過日子,不想傷人,也不想自傷。

  邵雍背著豎琴走了三條街,走到夜幕緩緩籠罩了城市,還是找不到願意租房子給他的房東。

  不願出租給他的房東都只有一個理由——「你的琴聲會吵到附近的鄰居」。

  自從昨天夜裡開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戶房客的一根煙蒂給燒了,除了搶救到琴和皮夾,其他衣物統統付之一炬,一夜沒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棟公寓,現在已是深夜十點了,沮喪、失望加上飢餓,激怒了一向優雅冷靜的他。

  該死的公寓、沒有藝術氣息的房東!沒聽過什麼叫天籟之音嗎?他忍不住在心裡詛咒著。

  入冬後的夜有些濕冷,街道顯得十分淒清,他看見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館,毫不考慮就走了進去,找不到住的地方,乾脆就在這家咖啡館窩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濃的咖啡以後,邵雍疲憊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許的安慰,他拿了店內每份報紙,專心尋找租賃那一欄,看看在這個住宅區裡還有沒有他沒發現的漏網之魚。

  咖啡館門上的風鈴一陣叮叮作響,他下意識抬頭望了一眼,推門而入的女孩子有點眼熟,他仔細確認,很驚訝這個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當時的她「聽」起來像個沒有安全感、畏縮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見到她,那時候的她模樣看起來像被搶走了心愛的寵物那般可憐兮兮;現在又看見她,他已經是夜海豎琴樂團裡的豎琴手了,而她看起來卻像童話故事裡被軟禁在閣樓裡許久的少女,似乎極需要人疼惜,極需要人照顧。

  她買了一份美式鬆餅,一手抓緊胸前的外套推門走出去。

  十一點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這樣的女孩子走著,讓他覺得不太放心,反正時間多得很,乾脆結帳陪她走一段路再回來。

  她雖然並不認識他,但他卻已把她當成熟識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盡點基本的道義責任,安全護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間隔了十步的距離,一前一後,慢慢走在紅磚道上,五分鐘後,她小心翼翼地回頭看了他一眼,眼中帶著戒慎和疑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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