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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愛情 紅柚

  演而優則導,這是我們常在影劇版看到對身為演員而轉為導演的一種論述。可是它的真實意義就真的只是這麼表面化?

  其實不然!

  我想應該是他對戲劇已存有一份難以言喻的「癡」,才會有那一股熱情及活力吧!

  相對的,會沉迷於構築愛情小說的人,又該如何去形容?想必「如癡如醉」該是最淋漓盡致的境界。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最渴望得到的,不就是愛情嗎?

  我相信愛情是美麗的,同時它也一定是不可捉摸的。

  當你越是追求,它越是逃避,很像水中的浮萍,你越急於去撈取,它越是分散。因此對待愛情,要盡最大的可能讓自己操縱它,而不是讓它操縱你!

  畢竟愛情雖然是很美好,但它實際上卻也是最難掌控的。即使你費盡心力,也不一定有辦法爭取到,當一份感情不屬於你的時候,你就要學會放下,即使那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只有當你更堅強的時候,愛情才會更美麗。

  就因為我相信愛情是人生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忽略了它,或是故意去輕蔑它,那樣的人生一定會變得十分枯燥乏味!有了愛情的滋潤,人才能夠深切體會到人間諸般滋味,不是嗎?

  而這正是我沉迷於愛情世界的原動力喔!

  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

  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

  這首李後主的「相見歡」中的剪不斷、理還亂,應該就是愛情既迷人又擾人的最佳寫照吧!

  各位好,我是紅柚,初次在這片愛情天地與大家相識,很開心。

  紅柚,柚子的一種,形狀類似西施柚、蜜柚;但它最迷人的地方是擁有圓潤飽滿的「桃紅色「果肉,稱得上是色香味俱全的優質水果喔!

  楔子

  她,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女子,一切只能以普通來形容,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咦!差點忘了她擁一個「慢半拍」的綽號,記得是從上小學開始被同學「恩賜」的吧!

  隨著歲月的無情流逝,這個不怎麼令人歡喜的綽號卻是如今唯一能證明她曾經優閒生活過的證據。

  她,鍾情,今年二十八歲、未婚、育有一子。

  生活的目標是尋找孩子的父親,不用質疑她是個私生活隨便的女人,答案是否定的!

  發生在她身上的一切只能以匪夷所思來解釋。因為一趟國外旅遊、因為頭痛、因為誤吃安眠藥、因為就這麼睡了一夜……結果隔天發現證明她是處女的那片薄膜已被人刺破,只流下一小攤血跡……

  可是奪走她初夜的男人是誰?至今仍是一團謎,唯一的線索就是她那個已經八歲的兒子!

  他,今年三十二歲,一名擁有不凡身價的天之驕子,不僅是政商富豪亟欲攀附的乘龍快婿,也是媒體不擇手段追逐的黃金單身貴族!

  但是,有誰會想到一名可以睥睨一切、高高在上的霸氣男子,被一股莫名的情愫牽動了八年……

  那一夜,令他動心的女人嫁給他的好朋友,這樣的結局他除了給予真心的祝福以外,就只能學失戀的人去藉酒澆愁,他記得那晚的確喝太多了,在酒醉之下跟人發生親密關係!

  這樣的震撼終於震醒模糊的意識,他看著床上那名已被侵犯卻仍沒有反應的趴睡女子,所有的疑惑馬上浮上心頭,這個女人是如何進入他的房間?該不會是仙人跳吧?一想到可能由於自己一時的疏忽而破壞自家聲譽,他馬上當機立斷立即走人,但是他絕對沒有預料到,這一走的後果竟是痛苦的開始!

  八年了,八年來他除了懊悔還是懊悔。懊悔明知錯不在對方,懊悔毀了一名女子的清白,懊悔沒有勇氣當面道歉……但儘管他懊悔不已也於事無補,因為錯過那一晚,再也找不出那名失身於他的陌生女子。

  他,關毅笙,因為酒醉鑄成大錯,從此滴酒不沾。

  第一章

  「媽咪!你真的不知道我的爹地是誰?」

  這名看似漫不經心地問著面前埋頭苦幹的女人的小男孩叫沈懷儀,自從一年前不小心聽到媽咪跟戶口簿上的爸、媽聊到有關自己的身世後,他每晚睡前都會問上這麼一句。

  「不知道!我發誓,真的、真的沒騙你。」鍾情暫停手中的工作,順了一下用橡皮筋隨意紮著的長髮,然後抬頭看向自己的兒子,笑笑地回答同樣重複了一年的答案。

  「沒騙我?」沈懷儀慎重地再問一遍。

  「嗯!」鍾情很鄭重地點頭。

  「晚安,媽咪。」沈懷儀頓了下後笑笑地親吻媽咪的臉頰,然後自動回房睡覺。

  「晚安。」回了一個晚安吻後,鍾情目送兒子回房。

  「唉!」輕歎了一聲,她起身走到廚房倒了一杯水,滋潤有些乾澀的喉嚨,隨即又走回客廳坐到沙發上。

  她一直懷疑上天為什麼這樣捉弄她?難道她會是觸犯天庭法條而被處以下凡受苦的仙女?可是為什麼她沒有一點點感應的跡象?甚至對那些神話傳說也沒有特別的感應!更別提是聖母瑪麗亞的再世,因為她不是平空懷孕,而是真的有某個男子讓她受孕,才讓她擁有一個不平凡的兒子。

  看到兒子向來才智過人的表現,想也知道不是來自她這個媽媽的遺傳,這倒是令人可喜的重要發現,至少孩子的爸爸一定腦袋靈光,連外表也是出眾不凡!

  看那一票為自己兒子爭風吃醋的小女孩即可明白。

  其實未婚生子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如果依照自己十八歲時所擬定的生涯規畫,到三十歲她也有可能領養一個孩子,甚至找個男人生個孩子。如今三十歲未到就已經有個八歲的孩子,倒也算是實現她的一大心願。

  只是經過懷孕、生子過程後,她會建議有意願當未婚媽媽的女人,還是去領養一個比較划算喔!畢竟領養比未婚生子來得令人容易接受,同時會被歸列到偉大的名冊中;反之,未婚女子名聲就不太好,而且對小孩的傷害相對的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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