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容蓉書的人都知道,容蓉的小說向來以故事為主,故事寫完了,什麼都結束了,以致於上本《苦肉計》讓編編大為不滿,說容蓉本末倒置,把情都給寫沒了。
容蓉也很無奈啊,構思那套【三十六計】,正好是半年多前看偵探最起勁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自然情節性強。
情節性強不是壞事,但感情戲寫沒了,就有些不妙。
所以在寫這本書時,容蓉邊下筆,邊使勁念叨──要寫愛情戲,要以愛情為主……
稿子最後寫出來,男女間的情仍不是很濃,但至少看上去還有幾分言情的味道,容蓉已經謝天謝地了。
剛開始,容蓉並不想寫一見鍾情,覺得依照男主角的性格定位,不太像那種會一見鍾情的人,可幾易稿子,最終還是寫回一見鍾情上。
如果兩個人都姿態高,就沒法子展開互動了,這是當時遇到的最大難題。
而遇見困難就低頭,又恰好是容蓉的個性。
在寫作過程中,另一個困擾容蓉的問題就是對林慎的刻畫。
主角要鮮明,這點容蓉自然明白,可怎麼個有鮮明法,好困難喔!
尤其在語言、動作,及其心態的描寫上,用「絞盡腦汁」來形容,絲毫不會太過。
當然,寫完稿子容蓉很開心,又一本書寶寶孵出,實在很有成就感。
不過容蓉的成品書雖然有十幾本了,可自己一本也沒看過。
沒工夫看,更因為沒有勇氣──生怕看過就發現不足,偏偏又無力改正。
容蓉想,或許若干年後,不經意間偶然一翻,發現自己已非吳下阿蒙,那樣是不是會感覺更好?
容媽媽幾次想看容蓉的書,也都被容蓉攔住──
「我什麼樣的脾氣妳還不知道?我寫出來的書,怎麼會適合妳這種成熟女性看?」
「那倒也是。」容媽媽樂呵呵地點頭。
可沒過多久,她就來問容蓉。
「聽說妳把咱們家滴水觀音、發財樹種死的事,全都寫在後記裡了?」
「誰說的?!」容蓉倒抽一口氣。
「×××啊,我借妳的書給她看了。」
容蓉哼哼啊啊了幾聲,連忙將話題轉開。
又過些了日子……
「聽說妳在玩遊戲?」容媽媽又來問容蓉。
准又是那個×××告的密!
「沒有的事!」容蓉當即否認。「一個半月一本書,連編帶寫,腦子都快廢了,我哪有時間玩遊戲?!」
「說的也是。」容媽媽將信將疑。
好險喔!
容蓉心跳加速,決定後記再也不寫自個兒的事了,免得白紙黑字,到時候想賴都賴不掉。
有人問,說不寫的,怎麼又寫那麼多了?
是這樣嗎?好,打住,話題還是繞回書本上,說說女主角吧。
女主角本來想寫個苦哈哈的小可憐,誰知到了容蓉筆下,完全變了調。
想來想去,大概是容蓉從沒吃過苦,無法體會那種仰人鼻息的滋味吧?(偷笑……幸福啊!)
最後,祝大家都開開心心,咱們下本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