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麵包樹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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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頁

 

  那一刻,我也沒有想到,在追尋韓星宇和與他相識的過程裡,我也同時偶遇了一片永不之地。

  6

  自從那次訪問之後,我沒有再見過韓星宇。後來有一天,我們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一起去看電影。完場之後,我碰到也是剛剛看完電影出來的韓星宇。他身邊還有一位蓄短髮、戴眼鏡、個子小小,看上去很靈巧的女孩子,看來是他女朋友。

  他主動走上來跟我說:

  「你那篇訪問寫得很好。」

  「謝謝你。」我說。

  「很感性。」他說。

  我們說過再見,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個韓星宇嗎?」朱迪之問我。

  我點了點頭。

  「他的外表和談吐跟普通人沒有分別呀!」朱迪之說。

  「神童長大了,也是普通人,不會變成外星人。」

  「是的!雖然你說我是性愛神童,可是,我長大之後也不會有四個乳房。我還是跟其他女人一樣,也會失戀。」

  「他女朋友看上去也很聰明呀!」我說。

  「她會不會也是神童呢?」朱迪之說。

  「如果兩個人都那麼聰明,才不會談戀愛呢!聰明的人,會愛自己多一點,只有笨蛋才會愛對方比愛自己更多。」

  「那我們都是很笨的。」

  「難道我們三個人之中,沈光蕙是最聰明的?」

  「當然了!她從來不會太愛別人。」

  朱迪之又問我:「為什麼最近總是你一個人,林方文呢?」

  「他很忙呀。葛米兒的新唱片正在錄音,所有的歌詞都是他寫的。有時間的話,他也會去潛水。」

  「跟誰潛水?」

  「跟葛米兒。」

  「他們天天在一起,你不怕嗎?」

  「那是工作呀!」

  雖然我是這樣說,我可不是一點也不擔心的。

  「葛米兒是聰明的呢還是笨的呢?」朱迪之問我。

  「她不是太聰明。」

  「那就糟了!」

  「為什麼?」

  「那她會愛對方多一點,她會付出更多。」

  「擔她也不笨呀!」

  「那更糟了!」

  「為什麼?」

  「那就是難以捉摸了。她有時會很愛對方,有時又會很愛自己。」

  「那我呢?我算不算是難以捉摸?」我問。

  「你?你人這麼癡心,林方文只要用一根釘子就可以把你死死的釘在牆上。」

  「癡心已經不流行了。」我說。

  「你從來也不是個流行人物。」她說。

  「那現在流行些什麼?」

  「只是對自己的感覺負責任,只忠於自己。」

  「你跟陳祺正也是這樣嗎?你不是說自己很愛他的嗎?你也不流行。」

  「但是,我比你流行一點點。」

  「葛米兒是二十歲吧?」她問。

  「嗯。」

  「但是,你已經二十六歲了。」

  「你想說我比她老,是不是?」

  「男人都喜歡年輕的女孩子。」

  「二十六歲也不老。」

  「總會有比我們年輕的女孩子出現。」

  「也總會有比我們年輕的男人出現。」我說。

  「可是,那時我們也許已經太老去被他們所愛了。男人卻不一樣,他們永遠不會太老去被一個年輕的女孩子愛上。」

  林方文會因為葛米兒比我年輕而愛上她嗎?我瞭解的林方文不是這樣的一個人。如果他會愛上別人,那是因為他太忠於自己的感覺了,他也是一個笨蛋。

  那個晚上,跟朱迪之分手之後,我並沒有回家,我去了林方文那裡。

  他還沒有回來,我趴在他的床上,抱著他的枕頭,深深地思念著他的體溫。愛一個人,不是應該信任他的嗎?不是說愛裡面沒有懼怕的嗎?我為什麼要害怕?

  午夜的時候,他回來了。

  「你來了嗎?」他站在床邊,溫柔的問我。

  我站起來,撲到他身上,用我的雙手和雙腳緊緊地鎖住他。

  他給我突如其來的熱情嚇倒了,抱著我問:「你幹什麼?」

  「你是聰明人還是笨蛋?」我問。

  他沒有回答我,我也沒有告訴他我為什麼要這樣問。他的身上,有著我徹夜思念的體溫。他的愛,從未缺席過。他怎會離開我呢?

  7

  有些女人會跟男朋友身邊所有的女人刻意發展友誼。一旦大家成為好朋友,那些女人便怎麼也不好意思愛上她們的男朋友。她們的男朋友的周圍布下這套紅外線保安系統。誰能說這不是一種深情呢?要很努力和很愛他才肯這樣做的。

  我也可以跟葛米兒做朋友。可是,我壓根兒就不是那種人。況且,有哪個女人可以保證她的好朋友不會愛上她的男朋友呢?

  沒有安全感的愛,是累人的。我會因此而看不起自己。

  朱迪之問我,可不可以找葛米兒到陳祺正的學校裡唱歌。陳祺正任教的中學,是專門接收情緒和行為有問題的學生的。那些學生都是來自很複雜的家庭,少一點愛心,也無法在那裡教書。陳祺正卻是個很受歡迎的老師。對著這位老師,我怎能夠說不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葛米兒,她很爽快的答應了。

  「我看了你寫的那兩個神童的故事,很有意思呀!」她在電話那一頭說。

  「謝謝你。」

  「我也愛吃巧克力曲奇,可是,我不是神童。威威做的巧克力曲奇也很好吃,自從他走了之後,我沒吃過什麼好東西。」

  她仍然懷念著威威嗎?我的心忽然篤定了。

  我找她,真的是為了陳祺正嗎?還是我也像那些女人一樣,想跟有機會成為情敵的女人做朋友?連我自己也無法確定。

  葛米兒來學校唱歌的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也去了。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擁有其他女孩子沒有的吸引力。她能夠把林方文的歌用最完美的聲音和感情唱出來,這是我永遠無法為他做到的。

  我坐在第一排。這天晚上,葛米兒穿了一條閃亮亮的短褲,左腳腳踝上那個萊納斯的刺青也隨著她的身體在跳動。

  「她腳上有個刺青呢!是萊納斯。」坐在我身邊的朱迪之說。

  「是的,是萊納斯。」我說。

  葛米兒喜歡的,就是像萊納斯那樣的男孩子嗎?永遠長不大,充滿智慧卻又缺乏安全感。我忽然害怕起來,她的腳踝上為什麼不是史諾比或查理·布朗呢?林方文從來不是這兩個角色:他是萊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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