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因為大家都來聽我們唱歌。」她說。
「你到過斐濟嗎?」她問我。
「還沒有。」
「你一定要來呀!那是一個很美麗的地方。你來斐濟的話,別忘了到我家的酒吧看看。我們一家人就住在酒吧的樓上,生活雖然並不富裕,但我們過得很開心。」
然後,她又告訴我:「那卷錄音帶寄到唱片公司已經一年了,我還以為石沉大海。」
「是的,差一點就變成這樣。」
「那樣我也許會在斐濟的酒吧裡唱一輩子的歌,偶而跳跳肚皮舞。是什麼把我從那個小島召喚回來的呢?」
那是機緣吧?後來,我更知道,她的回來,是不可逆轉的命運。
「為什麼你會選《明天》這首歌?」我問她。
「我喜歡它的歌詞。」葛米兒說:「我在一家中國餐館裡頭一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是剛剛和男朋友分手。聽到最後的兩句,我哭了。」
「那個男孩子傷了你的心嗎?」
她搖了搖頭:「是我要分手的。「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我怕別人太愛我。」
「那威威呢?」
「他不同的。我愛他多一點,你別看他那麼強壯,他其實很孩子氣的。」
我們談了很久,威威還沒有回來。海灘上,也沒有他的蹤影。
「要不要去找他?」我問葛米兒。
「不用擔心,他沒事的。」葛米兒輕鬆的說。
是的,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一個斐濟土著的泳術。即使他不小心被水沖上一個荒島,他也許還可以在島上快樂地活一輩子。
訪問差不多做完的時候,威威終於回來了。夕陽下,他剛剛曬黑的皮膚閃耀著漂亮的金黃色。原來,他游到一個無人的沙灘上睡著了。
訪問結束了,葛米兒和威威手牽手的離開,臨走的時候,她跟我說:
「你真幸福啊!有一個男人為你寫出那麼美麗的歌詞。以後我要為你們把每首歌也唱出來。」
她是如此坦率而又自信。看著她和威威沒入夕陽的餘暉之中,有那麼一刻,我不知道把他們從那個遙遠的島國召喚回來,是對的呢還是錯的呢?這兩個人能夠適應這個城市急促的愛和恨、失望和沮喪嗎?
葛米兒是幸運的,有一個愛她的男人願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尋覓夢想。我自己又有什麼夢想呢?在日報當記者,是我喜歡的工作,可是,這也同時是我的夢想嗎?林方文會願意放下自己的一切陪我遊走天涯去追尋夢想嗎?
什麼是愛呢?是為了成全對方的夢想,甚至不惜隱沒自己?
夢想也許是奢侈的,大部分的男女無需要夢想也可以一生廝守。
葛米兒和威威會後悔回來嗎?
他們還是應該留在南太平洋那個小島上的。
5
葛米兒的唱片推出了,成績很不錯。雖然並沒有戲劇性地一炮而紅,對於一個新人來說,總算是受到注目了。她那一頭倒翻了的義大利粉似的頭髮和她奇怪的樣子,卻惹來了很多批評。葛米兒似乎全不在意。她太有自信心了,才不在乎別人怎樣看她,也不打算改變自己。
一天,葛米兒突然在我工作的報館出現。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我奇怪。
「我是特地來多謝你為我寫的那篇訪問的。」她說。
「不用客氣。」我說的是真心話,那篇訪問,有一半是為了林方文做的。
「我和威威在西貢相思灣租了一所房子住下來,那裡有海灘,方便威威每天去游泳。」她愉快地說。
這兩個斐濟人,終於在香港安頓下來了。威威拿的是旅遊簽證,不能在香港工作,他只能夠陪著葛米兒四處去,或者待在家裡。海灘的房子,讓他們跟家鄉接近了一些。
「你跟林方文什麼時候有空,來我家吃飯好嗎?我真的很想多謝你們。你們兩個是我和威威在香港唯一的朋友。」葛米兒說。
「我問一下林方文。」
「他不來,你也要來呀!威威很會做菜的。」葛米兒熱情的說。
「他常常是這麼奇怪的嗎?」她忽然又問我。
「你說林方文?」
「嗯,常常獨來獨往,好像不需要朋友的。」
「他已經改變了很多,你沒見過大學時期的他呢,那時候更古怪。」
「你們是大學同學嗎?」
「嗯。曾經分開,又再走在一起。」
「斐濟的土著之間,流傳著一種法術,據說女人可以用這種法術留住一個男人的心。」葛米兒說。
「是嗎?是什麼法術?」我好奇。
葛米兒卻神秘地說:「不要貪心啦!聽說,沒有真正需要的人,是不應該知道這種法術的。但願你永遠用不著知道。」
我真的是像她所說,太貪心了嗎?假若世上有一種法術是可以把心愛的人永遠留在身邊,又有誰不想知道呢?
6
「去吃威威做的菜好嗎?」我問林方文。
「斐濟的菜,不會好吃到哪裡吧?」他說。
「他們可沒說是做斐濟的菜。威威家裡是開中國餐館的,也許是做中國菜。」
「那個土著做的中國菜一定很難吃。」
「嚴格來說,他不算土著。」我說。
「我猜他做的是義大利菜。」他說。
「你怎知道?」
「要不是喜歡吃義大利菜,怎可能愛上那個義大利粉頭?」他說。
「葛米兒很想多謝你,畢竟是你發掘她的。」
「是她自己有天分,用不著多謝我。我寫歌詞又不是免費的。」他淡淡的說。
「我們去看看他們的房子好嗎?」
「你想去的話,那我陪你去。」
我笑了。
「你笑什麼?」他問。
「沒什麼。」我說。
林方文真的變了。從前的他,自我、孤僻而又古怪。現在的他,雖然還是那麼自我,但已經踏實許多了,也學會了為別人付出。我想去的地方,即使他不想去,他也會陪我去。這些事情,若在以前,怎麼可能呢?他變成熟,也變可愛了。然而,改變了的他,是更適應這個世界呢?還是會更容易被現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