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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頁

 

  富山巴巴的瞪大眼睛看我,分明的倒吞了一口涎沫,依然沒把話講出來。

  究竟是什麼為難事?如此的口難開?

  「富山,你儘管說,媽媽不怪你!」

  「媽媽,我求你答應一件為難事,可是,如果你做不來,也不要緊,我會明白。」富山再認真的挺一挺腰說:「我現在這個年紀已經明白,相信我長大了之後,更加明白。這是李老師給我說的。」

  「既是你提出的要求,媽媽做不來,你也會諒解,那就更好了,李老師教導有方,你儘管說吧!」

  「媽媽,你跟爸爸復合好不好?」

  真是晴天霹靂,我差一點點就要暈眩。

  「媽媽,媽媽,請別怪我,請別動怒。」

  孩子急得想哭,一直嚷:「我原本不要給你說的,只是,……只是我也實在希望你可以跟爸爸再在一起,所以就答應說了。」

  富山終於飲泣起來。

  可憐的孩子。這般的委屈,只為希望有父有母。

  我們何其殘忍,把孩子生下來,卻不讓他活得幸福愉快。

  「富山,不要哭,媽媽不是責怪你,只是媽媽力不從心。」

  「媽媽,我想,爸爸仍是愛你的。」

  「小孩子不知道我們的許多恩怨事。」

  「要不然,為什麼爸爸要我來給你提出這個要求?」

  「什麼?富山,提出要求的是你爸爸,而不是李老師嗎?」

  「當然不是。爸爸囑我見到你之後,要給你這麼說。我怕,於是去求教教李老師,她教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跟媽媽坦白說出爸爸的願望,是可以的。但不要勉強你,每個人總有自己的理由去做一些事,和不去做一些事,都是每個人成長之後的權利。我將來大了,也有我的自由選擇,旁的人,即使是親人,也不可以強迫我!」

  李老師真是個好老師,但望能有一天,我親身去面謝。

  第52節

  「媽媽,你答應爸爸的要求嗎?」

  我真要失笑了,孩子是天真得可愛,他以為一件屬於終生問題的大事,宛如問母親可否買一件玩具,答案是肯定抑或否定,都可以立時三刻就決定下來。

  「富山,媽媽要好好的想一想,這是一件大事。」

  「爸爸叫我問,你要不要跟他見個面,大家商量。」

  「看看吧,富山,我把你的說話都聽清楚了,回家去,我會得想,好好的想。」

  「媽媽,當你好好的想時,可否連我的願望都一併想在一起?」

  「富山,這是爸爸教你說的話?」

  孩子拚死命的搖頭,說:「不,不,不!媽媽,求你相信我,這不是爸爸教我的,是我的希望。媽媽,我希望爸爸和你能帶著我一起回家去住,倒轉星期天才上祖母家看望她。」富山說這幾句話時,眼淚流了下來,「可是,媽媽,我知道你有你的困難,我明白,我明白。」

  如果不是在大庭廣眾,我會得抱著孩子痛痛快快的哭一場。

  現今,只好忍住了。

  而實在,馬會餐廳內的人,有很多是相熟的。

  剛走進來的一對男女,朝我們桌子走近,那女的我就認識,是呂媚媚。男的是個相貌不怎麼樣,卻穿戴得十分矜貴的中年男子。

  或許是為了掩飾我的窘態,慌忙堆起一臉的笑容,準備跟對方打招呼。然,呂媚媚橫行直過,臉繃得一點笑容也沒有。

  剛走過我們一桌,就聽到與她同行的男子問:「媚!那位女士跟你微笑打招呼呢,你怎麼不理會人家?」

  「我跟本不認識對方,怕她是認錯人了。」

  說得對,彼此都是認錯人了。

  這世界,認錯了人,真是無日無之。

  原以為是一對情深義重的恩愛夫妻,原以為是一對肝膽相照的良朋摯友,到頭來,發覺卻不是那回事。

  傷心欲絕,悲不能言。

  人,一到了利害關係,就不會有情有義。

  其時,呂媚媚跟我們一班太太混在一起,原以為可以結成妯娌之親,當然要竭心盡力的巴結拉攏,其後呢,連那做媒的一個都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了,還有什麼好來往的。況且,看樣子,她是到底抓到一個人了,可不能多生枝節。任何人的交往都代表著一重關係,這重關係又可以有效地影響著另一重關係。最好最安全都是在找著了歸宿之時,表示自己孑然一身,無須擔戴誰,那就理想了。

  呂媚媚有她的聰明,單是這一點,我還是沒有看走了眼。

  再說得嚴重些,聰明人等閒不會把自己的朋友介紹給別人,天下間像秦雨如此胸襟的女子實在少。

  女人,為了尋一個歸宿,連人格都要付出去,實在也是悲慘事。

  把富山送回祖母家之後,我獨個兒回到辦公室去,把自己埋首在工作堆中,壓根兒就不要去碰觸今日兒子向我提出的那回事。

  然,根本不可能集中精神,一種興奮而又激動的情緒在滋擾著我,令我感到渾身滾熱,無法冷靜下來。

  還是不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然後變成了四積陰功五讀書之後的一個美滿成果了?

  太平盛世的當日,突然風雲變色,烽煙四起,我那麼的措手不及,被殺個片甲不留。如今抗戰的數百日,體倦神傷,支離破碎,驀地有人投降,那份驚駭令人難以置信。

  這個結果是否值得我仰天長笑?

  許曼明,你必須問清楚自己,其實你等待的是今天,期盼的是此際。你愛的是丁松年,疼的是丁富山,其餘人等都無法跟他們相比。

  失而復得,更應狂喜。

  然,其他的一總人,尤其丁柏年,他們代表著一股在自己落難蒙塵時所付予的力量,發掘我的潛質、體諒我的愚蒙、輔助我的事業、重建我的信心,我可以揮一揮手就走嗎?「下子手上已然擁有重新為人的條件時,只差丁松年的一聲呼喚,就回到他們以及他們代表的舊時日子去。是否合情合理?

  分明是在丁柏年他們輔助之下才脫胎換骨的,毅然回到未曾對自己新生命作過任何貢獻的丁松年身邊去,這是否等於把千辛萬苦所爭取回來的自尊,再次雙手奉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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