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心花朵朵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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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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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下定決心了,所以晚上睡得很好,第二天精神飽滿的起床。刷牙時她發現自己的眼睛神采奕奕,根本還沒洗臉,遑論上腮紅,臉頰卻自然的透出粉紅的色澤。

  該穿什麼衣服呢?跟小孩子出去當然是穿牛仔褲、球鞋,何況是要去郊外。可是上衣她不想穿得太邋遢或太女性,既不想讓人家以為她不修邊幅,也不想讓人家以為她為了誰裝扮。

  結果她穿了一件米白色領、米白底,有很多綠葉和很少紅花的棉質襯衫,柔軟的棉料不至於太緊,又恰到好處的顯出她的苗條。

  平常上班她都化淡妝,今天完全素著一張臉的話,好像比較沒精神,所以她還是上了淡妝。不是為了取悅誰,只為自己看了舒服。

  到了若芷家,她以為平常最會賴床的夢竹一定在睡懶覺,沒想到夢竹已經連襪子都穿好了,精神抖擻的在等叔叔來。夢梅和夢蘭也都編好了辮子,在幫媽媽把飲料和滷味、麵包永果裝進一個大塑膠籃裡。

  「我們要去爬陽明山耶!」若芸說。「你準備這麼多東西,我們怎麼提得動?」

  若芷微笑道:「我想我大概和孩子們一樣興奮吧!他們從來沒有郊遊,也沒有爬過山。我這個做媽媽的實在不及格,覺得好慚愧。」

  「你如果不及格,那他們的爸爸呢?他應該此你慚愧一百倍。」若芸嚷道。

  若芷對若芸使個眼色,表示彭可風在房間裡,暗示她別批評他。若芸一進門就看到他的鞋,當然知道他在,她就是故意要說給他聽的。

  「若芷,我看你陪他們去好了,我要趕一篇稿子……」

  「若芸,你跟人家講好了,怎麼可以臨陣脫逃?」

  「不是我跟他講好的,是夢竹死皮賴臉向他討來的。」

  「叔叔說我犧牲了一顆牙齒耶!」夢竹搶白。「怎麼可以白白犧牲?」

  門鈴聲響,夢梅馬上打開門,見到笑容可掬的陳凱站在門口。他今天一身休閒裝,T恤、牛仔褲,有別於平常的襯衫、西裝褲,看起來比較年輕又有活力。

  「叔叔。」三個孩子喊他喊得之親熱,好像已經認識他一輩子。

  「早。今天是陰天,正適合郊遊,等下你們會不會走不動?」陳凱問。

  「不會。」孩子們一個叫得比一個大聲。

  「我可以一直跑一直跑,跑到山上去。」夢竹說。

  陳凱莞爾道:「你一直跑的話就沒辦法欣賞到陽明山的美麗了。」

  「對嘛!土包子。」夢梅輕推一下夢竹的頭。「你自己去跑,我們要一邊走一邊看花。」

  「陳醫師,不好意思,今天要麻煩你了。」若芷含笑對陳凱頷首。

  「哪裡,哪裡,我很喜歡和孩子玩。」陳凱回答若芷,眼睛卻瞟向若芸。或許是她衣服顏色的關係,今天她看起來比較青春活潑,如果她能綻放笑容,一定更美麗。

  彭可風抱著夢菊從裡間走出來。

  「可風,這位是陳醫師。」若芷為他們介紹。「陳醫師,他姓彭,是夢梅他們的爸爸。」若芷的神態有抹掩飾不了的羞愧。

  見到陳凱本來就有點緊張的若芸,此時板下臉來。她每次見到彭可風就像見到仇人一樣。她恨他毀了若芷的一生,他不僅不能給若芷一個名分,有時候還會唉聲歎氣說他手頭緊,若芷就會適時的塞給他一些錢。這種男人簡直是窩囊廢,偏偏若芷被他迷了心竅,明知他缺點一大堆,卻依然深愛著他。

  彭可風禮貌地和陳凱握手寒暄。兩個男人站在一起,很明顯的,彭可風看起來成熟英俊、儒雅斯文、氣質不凡,外表略勝陳凱一籌。但是,若芸清楚得很,彭可風的優點一眼就看完了,他所有的也只不過是上得了檯面的出色外表和一點點不足以餬口的畫技;檯面下的他,除了尚稱和善之外,幾乎齷齪不堪。

  若芷把夢菊抱進房裡,免得夢菊也吵著要跟隨。他們和男主人告別後,便下樓上陳凱的車。三個孩子坐在後座,興奮得像第一次坐私人小轎車,夢竹嘰嘰喳喳的問個不停,陳凱耐心的一一回答,順他的要求,讓他「玩」幾次電動窗。

  等孩子們興奮過後,三個人又互相玩起殭屍拳和烏龜翹來,陳凱才終於有機會跟若芸講話。

  「他們好像很少坐車。」

  若芸輕歎。「台北市這麼土的小孩子可能很少。我不記得我是不是帶他們坐過計程車,我每次帶他們去兒童樂園或木柵動物園都是搭公車或捷運。」

  「他們的爸爸沒有車嗎?」陳凱問。

  「沒有。他是個不喜歡碰現代科技,只醉心於古人那種慢步調的茗茶、作畫、下棋的怪人。」

  陳凱莞爾。「他倒很有閒情逸致。」

  「閒情逸致?哼!他根本就是個不負責任的渾賬!」若芸激動地說。

  「嘿!」陳凱對她使個眼色,示意她別在孩子們面前批評他們的爸爸。幸好三個孩子划拳劃得很起勁,沒有在聽他們說什麼。

  「我雖然只跟他談了兩三分鐘,但感覺他和他們的感情不錯。」陳凱把音響的喇叭轉到後方,有了音樂的干擾,孩子們更不容易聽清楚他們在說什麼。

  「他還算疼他們,他每個禮拜三和禮拜六晚上來看他們,多少都會帶些糖果、餅乾、巧克力來收買他們的心。」

  「你用收買那兩個字太嚴重了吧?他是他們的爸爸呀!」

  若芸不自覺的坐近陳凱,壓低聲音跟他講話。每次一談到彭可風,她就滿肚子氣,不吐不快。平常她不會這麼多話,她也不喜歡家醜外揚。可是孩子們都已經上了他的車,她好像不必太見外;況且,他見過彭可風,對彭可風的印象似乎不錯,她就更覺得她必須揭穿彭可風的假面具。

  「他不是他們的legal father,我姐姐認識他的時候才十九歲,不知道他已經married(結婚),等到她pregnant(懷孕),希望他負起責任時,他才跟她說他不可能為了她divorce(離婚)。」若芸穿插著講英文,以免讓孩子們聽懂。其實上小學一年級的夢梅可能早就多少有些明白了,但她仍盡量避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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