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惡棍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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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頁

 

  第二遍,道明決定自己洗。

  即使菲爾在旁監督,道明仍然弄得浴盆四周都是水,丹恩利用這段時間吩咐店家準備晚餐。

  晚餐送來時,道明已經離開浴盆,任由丹恩用毛巾擦乾他的身體,穿上潔絲找到的老式男童裝,頭髮也梳整齊了。

  趁著道明專心玩他渴望的西洋鏡,丹恩和他的車伕坐下來吃晚餐。

  他拿起刀叉正要切羊肉時,發現自己竟然右手拿著刀子,左手拿著叉子。

  他凝視左手的叉子許久。

  他望向正往麵包上抹奶油的菲爾。

  「菲爾,我的手能動了。」丹恩說。

  「是啊。」車伕面無表情地說。

  丹恩接著想到他的左臂能動一定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只是他沒有注意到。不然他怎能扶著兒子的頭餵他喝茶?怎能一邊抱他一邊拍他的背?怎能幫兒子洗澡洗頭?又幫他穿上紐扣成排的老式男童裝?

  「它毫無醫學原因就喪失功能,現在又莫名其妙地恢復功能。」丹恩衝著左手皺眉。「好像從來沒有出過毛病。」

  「夫人說它沒有毛病,說毛病出在——我沒有冒犯的意思,爵爺——你的頭腦。」

  丹恩瞇起眼睛。「你是那樣想的嗎?毛病出在我的頭腦?換句話說,我糊塗了。」

  「我只是把夫人的話告訴你。至於我的想法,我認為是有一小片東西,醫生沒有發現,也許它自己排出來了。」

  丹恩把注意力轉回餐盤,開始動手切羊肉。「一點也不錯。一定有醫學上的解釋,但那個法國庸醫不肯認錯,他的同行又都護著他。裡面有東西,後來它自己排出來了。」

  他嚥下第一口羊肉時注意力轉向兒子,道明趴在壁爐前的地毯上欣賞著哥本哈根之役。

  天大的問題縮小成一個生病害怕的小男孩。在縮小的過程中,有東西自行排出。

  凝視著兒子,丹恩恍然大悟那個「東西」並不是一小片金屬或骨頭。那個東西一直在他的頭腦,或是他的心裡。潔絲瞄準他心臟的左邊,不是嗎?也許那個器官有一部分因……恐懼而動彈不得?

  如果你離開我,我會自殺,他曾經對她說。

  沒錯,他懼怕她會離開他。

  現在他明白,這感覺自從她槍傷他那天起開始存在。當時他就害怕自己作出不可原諒之事,害怕他會永遠失去她。他一直生活在那種恐懼之中,至今依然。因為以前唯一喜歡他的女人拋棄了他……因為他是令人無法愛的怪物。

  但潔絲說,事實不是那樣。

  丹恩離開桌子走向壁爐。道明在他接近時抬起頭。在兒子戒慎的黝黑容顏裡,丹恩看到了自己:困惑的黑眸,討厭的大鼻子,慍怒的嘴。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這孩子都不算好看。他的臉不漂亮,身材也怪異——骨瘦如柴的四肢、過大的手腳和骨骼大而突出的肩膀。

  他也沒有開朗的性格,滿口髒話更增加不了他的魅力。他不是個漂亮的孩子,當然也不是可愛的孩子。

  他就像他的父親一樣。

  而正因為和他的父親一樣,他需要有人接納他,需要疼愛的眼神和撫觸。

  那樣的要求並不過分。

  「菲爾和我一吃完晚餐,我們就出發前往艾思特莊。」他告訴孩子。「你有沒有足夠的體力騎馬?」

  男孩緩緩點頭,目光不曾離開父親的眼睛。

  「很好。你坐我的馬,如果你保證小心,我可以讓你握著韁繩。你會小心,對不對?」

  這次的頭點得快多了。後面還跟了一句:「對,爸爸。」

  對,爸爸。

  ☆☆☆

  在丹恩侯爵有如達特穆爾荒原的心田里,甘霖降下,愛的幼苗在曾經寸草不生的貧瘠土壤裡發芽。

  ☆☆☆

  丹恩侯爵吃完晚餐時,葛巧蒂照理說早該抵達摩敦漢斯特了,但她的人卻在相反方向二十多英里的達威斯托。

  這是因為打算從後門逃跑的巧蒂在後門被菲爾撞個正著。他告訴她,丹恩侯爵來接兒子了,如果巧蒂知道好歹,就該安靜地迅速消失。巧蒂還來不及擠出母親的淚水為放棄心愛的兒子哭號,菲爾已經拿出一個小包裹。

  包裹裡面有一百英鎊的金幣和一千四百英鎊的紙鈔,以及丹恩夫人的一封信。夫人在信裡指出,一千五百英鎊勝過身無分文地被流放到澳洲。她建議葛小姐訂船票前往巴黎,因為巴黎比較能容忍她的職業,而她將近三十歲的年紀也不會被視為極大的不利條件。

  巧蒂當下決定不必浪費力氣扮演悲傷的母親。她按照菲爾的建議,閉上嘴巴匆匆溜走。

  找到她的雙輪馬車時,巧蒂心裡都盤算清楚了。與情人分享兩萬英鎊和分享一千五百英鎊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她的確喜歡洛朗,但沒有喜歡到那種程度。所以,巧蒂並未前往東北的摩敦漢斯特,再從那裡前往倫敦。她決定往西南走,從達威斯托前往普利茅斯,搭乘開往巴黎的船。

  ☆☆☆

  五個星期前,方洛朗跌落陷阱而不自知。現在他意識到自己身在萬丈深淵的底部,但他沒能看出洞底是流沙,反而認為自己辜負了巧蒂的信任。

  沒錯,她趕到後橋驛站,直奔他投宿的金心旅店。沒錯,她找他,而不是自己偷偷租一個房間。沒錯,那表示旅店的房客都知道她和他有關係。但洛朗投宿時登記的是假名,所以丹恩還是有可能不會發現真相。

  洛朗後來才發現,當他因為驚慌而遺棄男孩時,那個可能性就消失了。

  男孩一定曾經聽到巧蒂叫他洛朗。更糟的是,道明能夠描述洛朗的長相,因為他在吃晚餐時一直盯著他媽媽的「朋友」看。

  心思敏捷的巧蒂看出那個問題。她叫洛朗帶著孩子,因為那是最安全和聰明的做法。

  她也說過那孩子值不少錢。

  洛朗躲在潮濕的草堆下思索著這些事,無法決定該往哪裡逃,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希望在不被注意的情況下逃出旅店的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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