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紗的神志逐漸渙散,忘了她應該扮演「娜塔莎」、也忘了應該欲拒還迎,感官不斷受到煽情的刺激,她完完全全迷失在凌天捲起的風暴裡。
直到可以大口大口地自由呼吸,她才發現,熱吻已經結束。
凌天親暱地撩起她的長髮,輕啃她頸後敏感的肌膚。
「小姐,你知道我一向喜歡插隊。」
插隊?什麼插隊?喔,領號碼牌!
瞧她竟跛吻暈了頭!紗紗沒想過自己竟然那麼投入其中,還被影響得那麼徹底,凌天的吻讓她只能不住地顫抖,幾乎要站不住。
對了,成果要褐曉了,她也把他吻得暈頭轉向了嗎?
一眼瞧過去,答案是……「沒有」!
看看徽的眼黏,雖然依戀卻不失清亮,瞧瞧他的表情,雖然意猶末盡卻沒有渾然忘我的痕跡。紗紗有點挫敗。
「今晚之後,我還可以再見到你嗎?」凌天笑得像只偷腥成功的貓。
當然可以!本姑娘還沒把你迷得死死的,怎麼會就這樣放棄?
「看緣分吧!」紗紗言不由衷,咬著微腫的紅唇,飛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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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緣分,在彼此各懷鬼胎的策畫下,有了非常驚人的「成長」。
不管走到哪裡!兩個人都會相遇。
剛開始,在具有地標意義的場所碰面,並不會讓人太驚訝。
比如說,中央公園。她在畢斯達噴泉旁休憩,欣賞成群潔白的天鵝展翅欲飛,凌天就會一身休閒地出現,鼻樑上跨騎著Versace的墨鏡,又帥又酷。
隔夭,她獨個兒前往百老匯劇場,欣賞歷久不衰的音樂劇「貓」,散場之後,他剛好從另一家劇場悠然踱出,手裡也拿著一份故事簡介。
再隔天,她到大都會博物館報到,直奔埃及館,與大批首次訪美的遊客杵在一起,爭睹那些神秘又富有魅力的人面獅身與法老王雕像時,也會看見他靠在旁邊,懶洋洋地跟她say HELLO。
到最後,他們居然有緣到即使他站在某區某街的某一個路口咬甜甜圈,都會撞到舔著甜筒、漫無目的閒晃的她。
但是紗紗不覺得奇怪,一點點都不覺得。
他們會相遇是正常的,如果錯過才叫反常。她可是動用了歐陽家的情報網絡,天天幫她密切注意凌天的動向,以便製造不期而遇的機會。
就像現在,她收到梢息,凌天不久後將在這個街口現身,她早早準備,候在這裡,就是要在瞄到他的第一時間蹦出來,聽他說句「看吧,我就說我們很有緣」。
對了,想到這裡……凌天呢?他不是早該出場了嗎?怎麼連影子都沒看見?
等啊等,等到天陰陰的,濃雲都聚集在頭上,傾盆大雨嘩啦啦地下。
「臭凌天,你還不趕快給本姑娘出現!」她咬牙切齒.
大雨來得突然,她沒帶雨具,又不願跑開去買,只能當可憐的落湯雞。
雨打濕了長髮與衣裳,她狼狽得像剛從河裡打撈上來。紗紗想找個地方躲雨,卻又不甘心就此放棄,不管如何,她一定要讓凌天認定了他們兩個超級有緣。
唯有如此,他才會對她死心塌地。要不然,以凌天過往太過「輝煌」的紀錄,此時如果再出現個勾勾手指的嬌媚女郎,他很有可能就跟人家跑了。
她認命地淋著雨!不知過了多久,凌天終於撐了把墨綠格紋的傘走來了。
他看起來像是剛從一個溫暖乾燥的地方,吃得飽飽、喝得足足地走出來,紗紗朝他撫媚、忍耐、優雅微笑,但實際上卻是滿肚子怒火地走去。
她想打人,她非常非常地想打人!
「嗨,好巧,竟然在這裡也能夠遇見你。」凌天眨著眼,驚訝又驚喜地說道。
欠扁的凌天,為了等你這句話,你可知道本姑娘淋雨淋多久了嗎?
她咬著牙,克制自己蠢蠢欲動的拳頭,告訴自己要忍耐、再忍耐。
大大的傘面遮罩在她頭頂,終於!她不用再忍受針刺般的風吹雨打了。
凌天偷偷綻開得意的笑容,把傘交給她,脫下外衣,輕柔地揉擦她的濕發。
「現在你願意相信,我們之間多的是緣分了吧!」他邊為她取暖,邊「邀功」。
是是是,我相信,我相信斃了!因為這都是我在「搞」的「鬼」!
「喂,你知道哪裡有很強很強的暖氣嗎?」她可憐兮晰兮的說道。
雖然達成目標,但勝利的果實一點都不甜美,因為她——快要虛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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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夜晚,「娜塔莎」與凌天約在「楓」酒吧見面。
撇下之前數之不盡、不算「巧遇」的「巧遇」,這是他們第一次「約會」。
紗紗興奮得不得了。哇哈哈!當凌天一而再、再而三地懇求她,今晚一定要來「楓」的時候,她簡直樂壞了!
他一步步走如她所設下的陷阱,她已經可以遇見,當整個復仇計劃完成時,凌天會有多驚訝、多懊惱、多震撼,搞不好他還會嘴巴開開,變成癡呆!
她揣著亂亂飛的好心情,捨棄吧檯顯眼的位置,選坐在隱密性較高的沙發座。
凌天擎起伏羨加,把她那股得意勁兒全看在眼裡,依舊是那抹神秘的笑。
「我認為,我們有必要重新認識對方。」
「為什麼?」香舌舔了舔唇,聽說這一招很誘人———剛從電影裡學來的。
凌天突然胸口一緊。該死的,紗紗的進步太神速!已經到了能隸他心神不定的地步。他喝了口酒,掩飾內心的悸動。
「你看,這幾天我們不管走到哪裡都能遇見對方,這難道不是『緣分』嗎?」
當然不是!這可是他的精心策畫。他把每天的行程都傳真給歐陽潛,再由歐陽潛轉告給紗紗,讓她去製造各式各樣的「巧遇」,滿足她設計他的心願。
說穿了,這次紗紗栽定了,絕對要被他欺負到底,紗紗偏頭想了一下,忽然爽怏地說道——
「有道理。好吧,我們是朋友了,我叫『娜塔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