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清清的愛情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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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想想四個人一起走,其實才是最醒目的,不過不管是不是最醒目,反正可以壯膽就好了。

  本來想就這樣默默地走回去。

  我真的希望可以這樣默默地走回去就好了,不需要接受英雄是的歡呼,真的不需要。

  可是天不從人願。 當我們洗完澡要走回去的時候,走廊上擠滿了人,但是大家很有默契的留了一條走道出來,直通我們寢室。

  如果中共打過來時,我們通風報信的速度也能這麼快就好了。

  更離奇的是包括住「對岸」的也出來觀賞,我說的「對岸」就是柵欄後另一邊跟我們不同性別的那些人。

  她們怎麼可以聚集這麼多人出來觀看呢?到底知不知羞啊?

  為了ㄍㄧㄥ住面子,我們不能頭低低地一直走,只好一手拿著臉盆繼續遮住重要部位,另一隻手像競選的候選人一樣地向群眾揮手。

  還有人伸出手來要跟我們握手哩!

  我也就毫不客氣地跟他們握手了。

  然後、然後我握到了清清的手,我錯愕地看著她。

  你可以想想我當時有多麼震驚嗎?

  我前面已經解釋過了,此刻的她應該在新竹的家,不應該站在這裡的。

  她三個月又十天以來,第一次放假沒回新竹;而我這三個月又十天以來第一次做如此瘋狂的事。所以這再一次的證明:我跟她之間是多麼地有緣分。

  她是我心愛的清清哪!雖然她自己並不知道。

  「你很敢秀喔!」這是她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而且她還對我微笑。

  縱使她的笑容很美,但是老實說,當時我真希望從此以後永遠都不要再見到她。

  2

  就在她跟我說了第一句話後的半年,她變成了我的女朋友。

  什麼?你以為我去追她的嗎?

  當然不是,我不是跟你說過了,我真的希望以後再也不要見到她了,在我做了那麼丟臉的事情之後。

  可是她對我微笑,在那件事發生後的第二天的餐廳裡。

  我能說什麼呢?

  那叫做緣分。

  所以我是不應該違背上天的安排的。

  因此我跟她要了電話,此舉十分多餘,因為她就住我隔壁,直接在她的房門口大聲叫她還比較快。

  她不只是對我微笑,和我約會,還誘拐我搬出宿舍和她同居。

  「我想搬出來住,不想住宿舍。」她說。

  「不好吧!女孩子住外面很危險。」事實的真相是:我一點也不願意她離開我的寢室隔壁。

  「那怎麼樣才不危險呢?」

  「如果我在旁邊照顧你,那就會比較不危險了。」我賊賊地說著。不知道到時候,我和她,誰會比較危險?

  老實說,到現在為止,我都還是覺得是她誘拐我的,否則我怎麼會放棄便宜的宿舍,而搬去比宿舍貴上十倍的小公寓呢?

  宗毓的租處正好有兩個空房間,我們一人一間剛剛好。

  所以我們成了室友,我想當室友也很不錯。

  忘了介紹宗毓,他是我的同班同學,也是我的「麻吉」兼「換帖」。

  他是個十分好的二房東,舉凡電燈泡壞了、保險絲燒斷了,他通通都會換,還有連馬桶不通、水管堵住,他也可以搞定,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學來的?

  而且最棒的是:他有潔癖。和有潔癖的人住是最快樂的事,因為他永遠比你先忍受不了骯髒而開始打掃房子。你只要忍受他的碎碎念就可以,但是他卻給你一個一塵不染的客廳、廚房和浴室。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長得十分「安全」。你懂「安全」的意思吧!

  我不是不信任清清,不過還是「安全」一點比較好。 為了支付多出來的房租錢,我只好跑去打工。

  加油站打工是所有工讀裡面最輕鬆,離學校最近,時薪又是最高的工作。

  「加油站的汽油味吸多了會治癌的。」阿儒說著。

  「你聽誰說的,不要危言聳聽。」

  「是我當護士的表姊告訴我的,應該沒錯。」

  「那你自己還來這裡打工,而且還介紹我來。」我知道真相後非常生氣,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怎麼可以有所毀損呢?何況我希望我能苟活到八十歲哩!

  「喝牛奶就可以了。」

  「喝牛奶能幹麻?」我覺得很奇怪。

  「喝牛奶可以降低不好物質的吸收。」

  我半信半疑,但是還是每個禮拜跑到量販店,抱了一大罐一大罐的牛奶回來。

  我每天喝下一整罐的牛奶,為了和我心愛的清清能夠住在一起,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值得的,即使每天喝下一加侖的牛奶,我也覺得值得。

  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在外面租房子其實也挺不賴的,尤其是和心愛的清清住在一起,更是快樂似神仙。

  但美好的事總是短暫的,這樣美好的日子,僅僅維持了一年又七個月。而一切的不幸都是從那只叫做「莎士比亞」的貓開始。

  3

  「浩宇,這是我親愛的『莎士比亞』。」清清抱著一隻白色的波斯貓,一面親著它,一面對我說。

  「你不是最討厭『莎士比亞』嗎?」我對貓沒什麼特別的好感。

  「誰說的,我最喜歡『莎士比亞』了。」說完就在貓兒的臉上親了又親。

  我指的當然是文學家「莎士比亞」,不是「莎士比亞」貓,不知道她到底有沒有搞清楚我說的是哪個「莎士比亞」?

  不過那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親「莎士比亞」的樣子,好像比親我還要幸福,光是這點,我就無法打從心裡喜歡「莎士比亞」。

  「你得問問宗毓?他好像對貓的毛過敏。所以這裡可能不太適合養貓。」我相信宗毓會幫我,我對宗毓使盡了眼色。

  不知道他是笨還是故意,他居然還說:「我不會過敏啊!而且我挺喜歡貓的,很愛乾淨,不會像狗一樣亂大便。」

  於是「莎士比亞」便堂而皇之的進駐。

  自從「莎士比亞」搬來後,我這個男朋友就變成了名副其實的「二等公民」。

  清清約會時,提到它的名字比問候我的次數還多;清清會先看看它吃得好不好,才會問我吃過飯沒?清清會陪它玩了大半天,然後想起來該問我要不要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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