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結束了。結束了。她恨他,他對她說謊,一再隱瞞真相,她為此而恨他。他不能責怪她,甚至不能責怪傑克,雖然他很想那麼做,但又有什麼用?現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他機械地走出那家療養院。他在門口停立片刻,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去哪裡,以及如何去,然後,他想起來。他的家庭在土沙市,不是嗎?他穿過草坪,走進街道。他沒有開車來嗎?口袋中的鑰匙好像突然變得沉重無比。他轉回身子,看到那部卡車,並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把它放在座位上。他的手正在發抖,他的身體也在發抖。如果他不趕快離開,一定會當場崩潰。
他木然地轉身走向公路。他可以走上81號公路,搭個便車離開,但是廠去哪裡呢?往北去土沙嗎?不,他不要回到那裡,永遠也不要。可是,他還能去哪裡呢?往南去德州?他搖搖頭。巴黎應該會很美,春天的巴黎。他愛那裡,可是,他一直以為他不會獨自回去。他以前為什麼沒有瞭解到他有多麼孤獨呢?他從來不曾感覺孤獨,直到他擁有並失去——蕾馨。
事實上,在認識蕾馨之前,他一直把全部精力放在他的家庭問題與挫折之中,任憑它們埋沒他。他真是一個傻瓜,一個超級大傻瓜!他設法把他的思緒轉向其他事物,去思考、去計劃,可是,那股痛楚是如此強烈。他終於放棄努力,任由他的腳帶著他走向任何地方,反正,一切都不重要了。
蕾馨哭泣著,直到她的淚水流盡,直到托比變得不耐煩,並強迫她坐到床邊的椅子上。她為什麼沒有察覺呢?她問自己,即使是最笨的人,也能看出他的意圖。從一開始,一切似乎就顯得太過美好,不像是真的。一個像他那樣的男人,有那樣的長相、才智和能力,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根本不可能天天在街上遊蕩。哪有流浪漢會戴金邊眼鏡呢?傻瓜才會接受他那些不合理的解釋。更糟的是,只有傻瓜才會那樣投懷送抱,幾乎是乞求他跟她做愛?這些念頭帶來更多的淚水和啜泣。
托比皺起眉頭,等待她停止。「我從沒看過你哭得這麼厲害,」他在她終於停止哭泣後,說道。「你一定非常愛那個男孩兒。」
她搖搖頭。「不,我不愛他。」
「真的嗎?」
「不再愛了。」
「那為什麼?」
為什麼?「我氣瘋了。這就是為什麼。我氣瘋了,而且我好難為情。」
托比輕搔他的下巴。「你當初不可能知道他的意圖,所以,有什麼好難為情的?」
她真的說過那句話嗎?她真應該咬住自己的舌頭。現在,她必須如何解釋呢?「因……因為他佔……佔我的便宜。」她解釋,但很快心虛地臉紅,迪克並沒有真的佔過她的便宜。」「他為了救傑克而來,一定以為他能夠改變我的證詞,並洗清他弟弟的罪名。」
「你的證詞?」托比嗤之以鼻。「你根本不在場。」
蕾馨咬住下唇。「可是我在,爸,我就在鐵門後面的儲藏室裡,我聽到一句話,在傑克開槍打你的時候,我根本沒有想到,我以為……」
「傑克?」托比朝她眨眨眼睛。「可是,傑克沒有開槍打我啊,女兒。」
「你說什麼?」她無法相信他在說什麼。「我聽到了,爸,我聽到你罵他,然後隆尼……我確定那是隆尼的聲音—說道:『傑克,不要!』然後槍聲響起。」
托比聳聳肩。「對,差不多是這麼一回事,可是,開槍的人並不是傑克。」
「見鬼了,那個傑克跳到我們倆之間!好像想替我擋槍子兒,我一直在猜測是他救了我一命。」
她的下顎緩緩鬆開……原來,隆尼扣板機時,是傑克推開托比,才使子彈打偏了,然後她才衝進去。「噢,上帝。噢,上帝,我做了什麼?」
第十章
她真的不知道接下去發生了什麼。她的腦子裡塞得滿滿的,傑克、托比、隆尼、潘家夫婦、提姆,還有迪克。噢,迪克。他弟弟沒有開槍射擊她父親,反而想救他一命。
「蕾馨,孩子,你沒事吧,乖乖。」
她父親已經下床,正俯向她的椅子,將手放在她的臉上,她的視線牢牢盯著他焦慮的臉孔。「噢,老爸,」她說道,「我告訴提姆是傑克開的槍。」
托比站直身子,憤怒地皺起眉頭。「這個提姆又是何方神聖呢?」
「他叫郝提姆,是為檢察官負責調查此案的警官。」
「檢察官!」托比叫道,顯然認為她發瘋了。「你為什麼要做這種事?他沒有相信你吧?你根本不在現場!」
「可是我在那裡!我聽到……」
「你聽到?可是你沒有看到!」托比猛地跳起來咆哮。「老天爺,你對那個男人說謊!你對那個男人說謊,這是違法的!」
而且史迪克的弟弟根本不是開槍打她父親的人。她伸手掩住嘴。迪克為了拯救他弟弟而說謊,她卻是為了懲罰他而說謊。哪一個才應該被逐走呢?她感覺淚水再次湧出,是羞愧的淚水、悔恨的淚水和痛失一切的淚水。
「噢——噢——噢,又開始了!」托比抱怨地退回病床上。
她設法控制住自己,並挺直背脊。「我是個大傻瓜!」
「對,」他同意。「不過,我認為不會是永久性的,只是暫時性的愚蠢。」
「我……我會告訴提姆。他應該隨時會到。」
「你確實應該告訴他。」他邊說邊輕拍她的手。
「可是,迪克怎麼辦呢?」她像小女孩般不知所措地問。
「我們必須一樣一樣來,對不對?」托比說道。
我們。感謝他,感謝他支持她。「我已經學到教訓了,老爸,」她柔聲說,「我絕對不會再鹵莽行事了。」
他朝她綻開笑容。「我知道,我對自己的女兒一向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