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大樓。」
「好傢伙,情況如何?」
「亂。」
「我們的記者只能在外頭拍攝,啟之,不要放棄好機會。」
啟之忽然說:「電話沒電,我接收不到,喂喂喂。」
他按熄電話。
只見電視螢幕上逐個官員發言,個個臉色凝重。
一個司機喃喃說:「今日可怎樣離去?」
另一人開玩笑,向合作社老闆:「老王,你還剩多少雞蛋麵包?我們起碼在這裡住三日三夜。」
人群愈聚愈多,開始互相擲物。
終於散會了。
愛司護著王庭芳出來。
警方說:「王小姐或者需要到休息室稍候。」
愛司代答:「王小姐需往東京開經濟會議。」
「我立即找人手開路。」
一名警官隨同他們到地下停車場。
愛司與王庭芳坐在後座。
警員猶疑一下,「王小姐,可否戴上帽子免他們認人。」
王庭芳拒絕:「我沒有帽子。」
警官說:「那麼,我與司機跟車。」
王庭芳又說:「我已有保鏢。」聲音又冷又鎮定。
警官只得朝周啟之使一個眼色。
啟之出了一身冷汗,他點點頭。
車子緩緩駛出去。
一個轉彎,本來已拋離人群中心。
可是剎那間有人發覺,努力朝車子奔來,啟之想加速,已經來不及,車前也有人圍攏。
王庭芳在後座說:「小周,不得傷人。」
一句話時間,車子已被鐵桶似圍住,動彈不得。
啟之跌腳,本來尚可把人群擠開,脫圍而去,偏偏王庭芳又怕推倒人群。
只見他們撲過來敲打車身,見慣大場面的愛司連忙召警協助。
人群把面孔貼到車窗來張望,面目猙獰,十分可怕。
他們發覺茶色玻璃另一面正是王庭芳。他們大叫起來:「擒賊擒王,捉蛇拿七寸。」
王庭芳凝神,動也不動。啟之暗暗佩服。
這時警隊已經趕到,推開人群。
車子正要脫離困境,忽然有一個中年男人奔過來,雙手持有武器,電光石火之間,他奮力用武器襲擊車子前方玻璃。
剎那間啟之看到他一手拿著大鐵錘,另一手拿一面斧頭,劈到車窗,強化玻璃粉碎彈開。那男子跳上車身,把斧頭大力扔進車廂。啟之在千鈞一髮中,整個人伏到車窗前保護後座乘客。
忽然聽得鳴槍一響,鮮血濺出,兇手倒下。啟之頹然坐倒座位。警員一擁而上。
啟之看見愛司撲上來扶住他說:「啟之,你別怕。」
怕,啟之茫然,怕什麼?
驀然低頭,發覺一把利斧正砍在他左胸,奇怪,他一點也不覺得痛。但是他害怕得不得了。天呵,他想:周啟之不過是在小報寫花邊新聞的一名龍套,怎麼糊里糊塗變為烈士?
他口中卻問:「王小姐--」
「我無恙,我在這裡。」聲音仍然鎮定。
這時,救護人員已經趕至,把他抬出車子。
周啟之眼前漸漸暗下去。他心中低叫:「媽媽,媽媽。」內心十分平靜。
周啟之失去知覺。
醒來時躺在醫院,左胸裹著紗布,動彈不得。
第四章
「醒了。」
是愛司的聲音。
「王小姐--」
「放心,王小姐已赴東京。」
啟之忽然臉紅,幸虧沒有人注意他神色變化,因為陳愛司的雙頰更紅。
醫生進來,微笑說:「周英雄醒了。」
啟之無地自容。
不過,他很慶幸可以活轉來。
醫生說:「幸虧胸肌厚實,才不致傷及筋骨內臟,不過縫了二十多針,之後需做物理治療。」
這時管家挽著特製營養食物進來。她鼻子紅紅,「小周,你吉人天相,我確實沒有看錯人。」
「那兇手呢?」
「他左臂中槍,情況普通。」
真算不幸中大幸。
「示威人群見看到鮮血,也驚呆了,紛紛散去,留下一地示威橫額招牌字條,各報頭條呼籲市民冷靜,共度難關,政府開源節流乃屬必須必行措施。」
啟之問:「市面已平靜下來?」
愛司點點頭。
啟之看到她手上裹有紗布,「你亦受傷?」
「被玻璃割傷。」
啟之再問:「王小姐沒事吧?」
「王小姐無損,她堅持按照議程赴東京開會。」
啟之吁出一口氣,一口口喝著管家送來的粥。
稍後,他的兄嫂侄子也來探視。
啟之訕訕不好意思。
家人卻興奮地以他為榮。
小寶說:「嘩,同學都知道我二叔是保護特首小姐的英雄。」
大嫂笑:「怪不得不允透露職位詳情,原來責任重大。」
「連兇徒都向你道歉,市民齊齊譴責他濫傷無辜。」
他們留下水果走了。
愛司卻一直留在啟之身邊。
啟之累了,小睡片刻,醒來,愛司尚未離去。
啟之詫異,「你怎麼不回去休息?」
愛司輕輕咳嗽一聲。
「你有話要說?」
愛司點點頭。
「請講。」
「周啟之,我很喜歡你。」
「愛司,我也很喜歡你,試問有哪個女孩子會叫自己頭牌Ace?」他哈哈大笑兩聲。
愛司的聲音低下去,她再一次表態:「我是認真的。」
啟之呆住。傷口忽然痛起來,他呻吟一聲。
愛司問:「周啟之,你認為我倆可有發展機會?」
啟之呆呆看著這個短髮圓臉直肚腸的女子。
他緩緩說:「愛司,我笨拙低能,又貧無立錐之地,過一天算一天,沒有將來。」
「不怕,我倆辭去工作,到歐美去遊山玩水,每個小鎮住上三個月,快樂似神仙,不需要很多銀兩。」
她的面孔貼的很近,任何男人都會知道該怎麼做,可是周啟之心中的卻是另外一雙大眼睛,他為自己的妄想鼻酸,他閉上雙眼。
「你累了,我明天再來。」
第二天一早,頭位訪客卻是林森。
他推醒啟之。
「啟之,請你把受傷過程從頭到尾敘述一次,由這位新同事做記錄,你放心,會以第三者筆法出現,你的身份絕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