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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第一次覺得事情奇怪時只有三歲。

  「爸媽、哥哥與我到海灘散步,我找到一隻大海星,媽媽同我說:『小英,看完了把它放回海灘,它家人等它回家呢。』

  「我看到冰淇淋小販,我走近。

  「有一家人已經在那裡,他們也有一個小女孩,那小孩對我說『你好嗎』,我知道她表示善意,我朝他們笑。

  「小女孩過來拉我的手。

  「媽媽這時叫:『小英,別走遠。』

  「我轉過頭去,『媽媽,媽媽。』

  「不料那家人大大驚異,他們看向我媽媽,又看看我:『那是你媽媽?』

  「忽然,他們像是自覺失言,尷尬地走開。

  「為什麼,為什麼他們看到我媽媽,有那樣的反應?

  「媽媽叫林茜安德信,雪白的肌膚,碧藍雙眼,金髮,在電視台工作。

  「她在沙拉羅倫斯女子大學畢業,讀新聞及政治系,家族在一百年前自愛爾蘭移民到多倫多。

  「外公姓奧都,經營小小咖啡店,漸漸擴充成為一間著名餐館,叫做『愛爾蘭眼睛』,客似雲來,許多明星藝人政客都是常客。

  「外公對我與哥哥十分鍾愛。」

  小英問哥哥小揚:「怎麼樣,開頭還過得去嗎?」

  小揚笑笑:「若你還在十一班,我會給你甲。」

  「真氣餒。」

  「你還緊記著小學老信居臣太太所說:文章開頭需有特殊吸引力,叫讀者追著看?」

  小英點頭。

  「那真是過時的寫作方式。」

  英不服氣,「雙城記第一句是『這是最好時刻,這是最壞時刻』,異鄉人第一句是『母親今日辭世,或者是昨日』,都採取這種寫法。」

  「他們是一級作家。」

  英笑了。

  「別理我,別聽我,做一個寫作人,第一步路就是寂寞的,別管別人說什麼。」

  「揚,你第一次覺得事情奇怪是什麼時候?」

  「三歲。」

  「同我一樣。」

  「我不比你笨啊。」他笑。

  「你從來沒與我講起是怎麼一回事。」

  「三歲,上學前幼兒班——」

  「是,一切煩惱從那時開始,一與人接觸,就會有摩擦。」

  「一個白人男孩罵我:『那是你媽媽?你倒想,你倒想有一個雪白媽媽!』」

  小英惻然,緊緊抱住哥哥手臂。

  「我的皮膚比你更深色,我受到歧視,比你更多。」

  「三歲到六歲是最難受的幾年。」

  「是,一過八九歲,孩子們也學會虛偽,知道當面奚落看低人家是自貶身價行為,所以都把真實感受掩飾得很好。」

  小英微笑,「我在那時開始,在公眾場所,不再大聲叫媽媽。」

  「我也是。」

  「狡猾的小兄妹。」

  「後來就覺得爸媽真偉大。」

  小揚取過鑰匙,「不與你說了,我有約會。」

  「玩得高興點,早些回家,莫喝酒,小心駕車。」

  「你比媽媽囉嗦。」

  媽媽出差到英國去了,做一個特輯,訪問英國一般市民,看他們對英政府刻意親美作風的意見。

  林茜安德信在行內已是皇后級人物。

  英到國家電視台參觀過,由衷崇敬母親,只見一大班工作人員跟在她身邊打理服裝化妝,她一邊看新聞稿一邊坐下,最後助手喊:「三、二、林茜」,媽媽抬起頭來,艷光四射,眼睛如藍寶石般湛出晶光,微帶笑容,讀出當日頭條。

  比起媽媽,小英自覺又黃又瘦,真不像媽媽的女兒。

  媽媽不是生母。

  她與哥哥是安德信家庭的領養兒。

  這解釋了一般人看到黃皮膚小孩喚白人媽媽時的訝異神情。

  媽媽生活圈子裡全是高級知識分子,他們擁有異常的智慧涵養,也擁有平常人不一樣的機心,深沉陰暗。

  他們對不相干的事才不會輕易表示意見,看到安德信兄妹,一直親切招呼問候。

  普通人就比較率直。

  嘴巴不說,眉毛也揚起,打著一個大大問號。

  有些會喃喃自語:「偉大,真偉大。」

  英幼時統共不知道特別,她一心以為白媽媽生黃女兒,或是白爸爸養黑小子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像一窩兔子,有白有黃有斑點,林林總總顏色,卻仍是一家人。

  到了十歲八歲,才明白過來,人類血統十分奇妙,根據遺傳因子,白媽白爸不能生黃皮膚女兒。

  約六七歲時英最羨慕雪白肌膚,時時用媽媽的粉搽白面孔,又用黃色毛線結成辮子戴在頭上,鬧了一年,母親並不阻止,讓她自由成長。

  到了十二三歲,升上中學,這種煩惱自然消失,她把烏黑長髮的尾梢染成鮮紅,比金髮更加奪目,她開始接受自己,接受膚色,接受領養兒身份。

  林茜那時已經走紅,時時出差,每週工作百餘小時,顧得了事業顧不了家庭,她與彼得安德信協議離婚。

  小英聽到消息哭出聲來。

  小揚的臉色也好不了多少。

  「對不起,孩子們,這不表示父母不愛你們,你仍是我們至愛,我倆仍然會同從前一般愛護珍惜你們,只是,我們決定分開生活。」

  語氣平靜和氣,友誼分手。

  那番話並非外交辭令,他倆說得出做得到,仍然盡心盡意照顧一對子女。

  英與揚功課有問題,彼得安德信曾經告假一星期在家親自教他們微積分。

  他也是忙人,他打理一家證券公司。

  可是學校要見家長,他倆必定出席:運動會、開放日、音樂節……林茜好幾次特地自外地乘飛機趕回來參予,從不食言。

  家裡有保母璜妮達,煮得一手好墨西哥菜,司機是印裔的赫辛,安德信家如聯合國。

  英的周記總叫老師驚喜,一次她寫赫辛的家鄉孟買水災,她幫他籌款救災,老師叫她在課室裡大聲讀出原文。

  英當時說:「多難為情,我出了一身汗。」

  英的童年及少年生活舒適富裕,備受父母鍾愛,應當是一名快樂兒童。

  但同時又充滿矛盾不安,時時需要克服歧視與不公平待遇。

  她自覺不普通。

  與小揚一樣,他倆早熟,從來不問多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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