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花常好月常圓人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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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頁

 

  由始至終,新上司都未曾出來說過一句話。

  乃娟離去時看一看燒焦的大門,不出聲。

  她心目中實在沒有仇人。

  一名女警隨她回家 - 守在她門口。

  「吳小姐,我們每十二小時轉更,希望這幾日你不要隨處走動。」

  乃娟不出聲。

  第二天 - 報上刊登小小一則新聞,放在內頁不當眼之處:「婚姻輔導員遭恐嚇,辦公室大門被火燒」。

  字樣太小,沒有幾個人看得到。

  乃娟在家看小說。

  一星期後,警方同她說:「我們已取消守護,吳小姐,你自已出入小心。」

  乃娟點點頭。

  是哪個冒失鬼開她玩笑?

  一定是同伴侶吵鬧,心有不甘,遷怒他人。

  過一陣,氣平了,不了了之。

  她呼出一口氣,平白多了兩個禮拜假期,也不是壞事,她把想讀的新出版小說全部讀遍。

  最後一天假,她與辦公室聯絡,與方女士通過電話。對方若無其事說:「明日復工好了。」

  同事告訴她:「大門已經換過,沒人記得那件事了。」

  是嗎,那多好。

  但是乃娟仍然早出早歸,不想掉以輕心。

  乃娟把最近幾年檔案取出查究,並未發現可疑人物。

  沒有人同她有深仇大恨。

  這把火究竟是甚ど人放的?

  乃娟現在每走幾步路,總得回頭看一下,成語中形容的驚弓之鳥,就是這個意思。

  她比平日更加沉默拘謹。

  第十章

  正當人人都以為事件已經平息,比意料中更壞的事發生了。

  星期日上午,乃娟到門前找報紙,已經九點多了,日報應該一早派發,可是今日門內並無報紙。

  乃娟是報迷,一日不讀報紙,恍然若失。

  她想,會不會是送報少年懶惰,把報張扔在門外算數呢。

  她打開門,果然,兩份報紙就在樓梯。

  乃娟已經梳洗,身穿便服,故此踏前幾步,伸手抬起報紙。

  就在這個時候,她聽到身後一聲暴喝:「吳乃娟!」

  乃娟本能地轉過身子,還來不及吃驚,眼前一個黑影撲上來,揮舞著武器,

  朝她頭部襲擊,電光石火間,乃娟急忙惻頭閃避,並且用雙臂擋在臉前。

  她只聽到輕脆的卜一聲,她不覺痛,人卻應聲而倒。

  兇手見得手,猙獰地瞪著地上的吳乃娟,他罵她:「你害我家散人亡!」

  他手裡拿著的原來是一支壘球棒,棒上染血,他咬實牙根,預備再次棒擊。

  乃娟只覺暈眩,她一直有知覺,可是四肢已經不能動彈。

  她內心相當平靜,睜著雙眼,看兇手向她又一次撲過來。

  就在這個時候,另一人衝上來用雙臂緊緊箍住兇手,並且大叫:「救命,救命,快報警!」

  乃娟認得那聲音。

  至中,李至中。

  他們兩人掙扎毆打,滾下樓梯。

  鄰居聽見巨大聲響,開門查探,只見芳鄰一頭鮮血,四肢扭曲像一隻破舊洋娃娃般倒在地上,這一驚非同小可,他們立刻報警召救護車,並且義不容辭守護在傷者身旁。

  從鄰居惶恐眼神中乃娟其實可以知道自己的傷勢是何等嚴重。

  但是重創的她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

  乃娟看到外婆。

  她微笑,但是講不出話。

  外婆慈和地握餚她的手,把她托起來。

  她與外婆親密地並排站一起,乃娟看到自己躺在大門口,鄰居大聲喊叫奔走。呵,乃娟戰慄,她看到自己頭顱左邊已經像半邊爛西紅柿,完全失去原有形狀,想必是不能活命了。

  她握緊外婆的手,有點遺憾,不過,也不覺太大失落。

  「走吧。」她同外婆說。

  外婆點點頭。

  正當這個時候,乃娟看到大隊警察及護理人員衝上來。

  其中一人正是李至中,白襯衫,卡其褲,一定是他,他跪在乃娟身邊,落下淚來。

  乃娟不禁放開外婆的手。

  她安慰地看看他。

  「乃娟,我是誰?」他逼切地問。

  她嚅動嘴唇:「至中。」

  進院途中,李至中一直握住她的手,不停默默流淚。

  看護在車中致電醫院。

  「傷者頭骨嚴重受創,但神智一直清醒,請急召利家亮醫生,我們會在十分鐘後抵達。」

  是,奇跡般,乃娟一直沒有失去知覺,她聽得到每一句話,看得見每一個人。

  但是濃稠血液漿住她左眼,她視線有點模糊。

  也許,昏迷比較好,她索性閉上雙目。

  但是,這時她聽得李至中大聲飲泣。

  看護輕輕責備他,「先生,請你控制自己,你這樣會引起傷者不安。」

  乃娟睜開眼睛微笑。

  一進醫院她便看到利家亮英俊面孔。

  他十分鎮靜,「乃娟,你一直清醒?很好,今日由我與腦科的戚醫生替你診治,你放心,手術後你會更漂亮。」

  麻醉醫生替乃娟注射。

  乃娟到這個時候才漸漸失去知覺。

  乃娟頭部素描已經送到。

  李至中一看,大慟,蹲在地上,雙手掩住眼。

  利家亮立刻說「我見過更壞的情況。」

  戚醫生說:「只得一處凝血,是不幸中大幸。」

  「傷者可以復元。」

  「左手中指及食指折斷,以後恐怕不能彈琴了。」

  「那是小事。」

  對外科醫生來說,皮開肉爛,總共都不是大事。

  「家亮,請盡力。」

  「不勞你吩咐。」

  乃娟在手術室耽了五個小時。

  說得簡約點:整張臉皮掀開,顯現枯髏骨,剔除碎片,自大腿取出骨植修補頭殼破洞。

  然後把臉皮拉回原位,縫妥,打上紗布,把病人推出手術室。

  戚醫生問:「兇手與這位年輕女士有何深仇大恨?」

  「警方正在研究,初步瞭解,他好像認錯了人,當日輔導他的,並非吳乃娟,而是另一個人,不過,借用吳乃娟辦公室,不知怎地,吳乃娟名牌給他深刻印象,幾年後他來尋仇。」

  「呵,無妄之災。」

  「兇手已被送往精神科,也許不能接受審判,對,乃娟思緒沒問題吧。」

  「切除了少量瘀血,也許,牽涉到某些灰色細胞,可能,甦醒後她會忘卻一種香味,一個人的面孔,或是童年細微回憶,但是,無礙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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