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不停地轟著。
老娘說不聽就不聽。
它終於停了。
我也終於睡著。
事情更壞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裡想,這些人如果以為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床,我點起一支煙,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聽一首歌。
電話鈴與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種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夥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遊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隻腳微微「人」字地站著,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與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麼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兒童,都可以正確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為是一種無知,一種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觸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與這種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機會脫離這一切……我有機會,但是為一點點的驕傲,為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煙。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後。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幹什麼?」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麼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並不是這種人,你是永遠瀟灑健康的,你怎麼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為我碰到了煞星。」他歎一口氣。
「我還以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於開了門,他並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離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髮很長,鬍鬚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氣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才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麼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麼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離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複雜?」
「當運氣不好,碰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離婚去追求她。」
「有這麼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解釋,不然為什麼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裡,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與我說,他願娶我為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機與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劃一的,小職員與大商家的求婚語氣統一之極。
他用手抱著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你鬥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撐著腰,「戒指在什麼地方?」
「丹薇,別這樣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潰了。」他幾乎沒哭出來。
我蹲下來,「喂,」我說,「看看我。」
他抬起頭來。
我的眼淚舊汨流下來,「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麼平和過。
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有種最溫柔的表現,我也不明白,我的運氣,竟可以有機會與他訴說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運。
當然婚後情形並不是這樣的。
婚後我們的正常對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點鐘你在什麼地方?當心我打斷你的狗腿!」
他:「又沒錢了?不久將來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繼續你的蛋糕事業!一個下午買書可以花掉兩萬!瘋了!」
我們並沒有住在那問藍白兩色的住宅裡,我們不是公主王子,堡壘不是我們的。與前妻分家之後他要重整事業,脾氣與心情都不好,但他還是可愛的男人。我愛他。我早說過,很久之前,在這個城市裡,我第一眼看見他,就愛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節食,把你那偉大的肚脯消滅掉!」
我:「不回來吃飯,也得預先告訴我!」
等他黑色的保時捷比等公路車還困難,真的,他的面色比車掌難看得多,但是我愛他。
我想這不算是傾城之戀,但最後我得到了他,成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滿足,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