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台南地方法院
向來只有小貓兩、三隻聽審的法庭,今天竟然坐滿,超過百名的男女老少幾乎擠爆第三法庭,而且壁壘分明;左邊清一色是全身金光閃閃、眼睛長在頭頂的「豪野人」;另一邊,則是膚色黝黑、滿臉氣憤的外勞。
「全體起立!」一名穿著黑袍鑲藍邊法官制服的嬌小女子,站起來結結巴巴地宣讀判決書。「本席宣判……被告……呃……劉大為的傷害罪名……成立,判刑一年八個月,不……不得緩刑。」
正式當上法官還不滿一年的包粉虹,開庭審議的經驗屈指可數,尤其是看到這麼大的場面,多多少少有些怯場;只不過膽怯歸膽怯,卻不影響她的判決結果。
喧騰一時的虐傭案宣告結案,引來兩極的反應,現場吵成一團。
「哇……太棒了!」外勞這邊興奮地又叫又跳。
沒想到這個看起來像是未成年少女的嬌小法官,竟然這麼有膽量!
半年前,被告劉大為將原告泰傭毆打得渾身是傷,還有腦震盪現象,由於劉大為是某議員的親戚,結交權貴甚多,雖然經常聽到他拿幫傭出氣,毆打成傷的傳聞,而且還是罪證歷歷,但因為他的靠山硬得很,沒人敢上門找碴,囂張了好幾年。
不料,這次竟然碰到一個吃了熊心豹子膽的白目法官,膽敢判了他的刑!
「不公平!」
「法官不公啦!」
豪野人這邊憤恨不平,劉大為更是大拍桌子,完全不將她放在眼裡。「抗議!我不服,我要提出上訴!」
「你……上訴就上訴,我……我才不怕你!」面對劉大為的叫囂,一張小臉上幾乎只看得到粉紅色塑膠鏡框的包粉虹,氣呼呼地嘟起粉紅的唇。
這種作賊喊抓賊的人,真的很可惡!真應該再判他重一點的刑罰才對。
「退庭!」說完她轉身就要走下法官席。
「你給我站住!」竟然有人敢不買他的帳,劉大為氣得嘴角抽搐,指著她的手指直抖。
「幹麼?」包粉虹倒是挺聽話地停下腳步。
「誰准你這樣跟我說話的!你們院長都得要賣我幾分面子,你這個小鈴咚的法官竟然敢辦我!你吃了熊心豹子膽了你,你不怕我……」
「不怕!」他的叫嚷聲終止於她軟軟卻堅決的嗓音。
在她眼裡,沒有人情世故,沒有關說賄賂,只要犯罪的證據確鑿,誰來說情都沒用。她也因而得罪不少權貴,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流放」。
大四那一年,她因為嚮往當「包青天」,選擇報考司法官特考,而非法律系學生所嚮往的律師特考,並且一次就考上,經過兩年的訓練,她被分發到台東地方法院,過沒幾個月的時間就被「轉調」到宜蘭,接下來是嘉義、金門,最近一次,就是目前的台南地方法院。
「很好,那我就讓你在台南做不下去!」他雖然沒有公職在身,但是他家族在台南的權勢大如天,就算是總統也得敬他們三分,現在一個初出社會的黃毛丫頭竟敢跟他嗆聲?分明是找死!
耳熟的威脅再度傳來,雖然已經習以為常,但粉虹仍忍不住有些受傷……
唉……看樣子,又要打包了……
第一章
寒流過境的一個星期天凌晨,天還濛濛亮,一輛破舊的粉紅廂型車已經慢慢地「爬」進了台北盆地。
用「爬」來形容這輛車絕對不誇張,因為它遲緩的前進速度,真的只能這樣形容。
「呼……好冷……」車齡二十幾年的「粉紅噗噗」是標準的冬冷夏熱,整輛車唯一不夠響的只有喇叭,其他每個部分都鏗鏘作響,聲音奇大。
超級怕冷的包粉虹,穿上一堆衣物還拚命顫抖,她小心地開在外車道,一邊對照地圖找路,一邊小心地招呼她的老爺車,深怕它耍脾氣停在半路上,她就得頂著寒風推車。
她微鬈的短髮因為開了近八小時的夜車而顯得凌亂,巴掌大的小臉上戴著超大號的粉紅鏡框,幾乎遮住大部分的五官,除了不著人工唇彩的粉嫩唇瓣。外面罩著深粉紅色的外套,裡面的休閒服是淺粉紅色,腳上的球鞋也是粉紅色。
除了頭髮和眼珠是黑色外,她從頭到腳,就連皮膚都白裡透紅,帶著淡淡的粉紅光澤,說她是「粉紅女郎」,一點都不誇張。大概就是因為名字叫做粉虹,她簡直愛死粉紅色了,要不是礙於法官的身份,她連頭髮都想染成粉紅色。
叩……叩……噗……
此時,她的寶貝車抖了幾下,宣告罷工。
「怎麼又不動了」粉虹對於它的任性習以為常,只能無奈地扭動車鑰匙重新啟動。
試了一次,不動。
再試一次,還是沒動靜。
她不屈不撓地又試著發動好幾次,大冷天裡竟然忙得滿頭大汗,可惜的是愛車就是不給面子,一動都不動,氣得她手指方向盤,用力「教誨」起來
「喂!還沒到我要去的地方,你就給我搞怪,是想怎樣?」粉虹的臉頰因生氣而更加紅潤動人。「我警告你,如果我沒辦法順利搬好家,我就把你賣給收破銅爛鐵的!」
噗……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威脅發生效用,車子竟然發動了,再度以牛步緩緩前進。
「算你識相。」她對愛車的反應還算滿意。
這輛車是在她第三度被「請」出門後,為了往後搬家方便特地買的,因為她很清楚以自己不知「變通」的個性,要想在一個地方長居久住是絕對不可能。
上任短短十一個月,她已經被五個地方法院「請」出門,明天即將邁進第六個 台北地方法院。
她被遣調的輝煌紀錄,絕對可以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來形容,平均兩個月就換一個「收容所」,若非法官是終身職,她早就被掃地出門,回家吃自己了。
通常法官的任期是一年,時間一到會調動到下一個地點服務,但如果關係良好,還是可以繼續留任,只可惜那絕對輪不到她。因為她只會製造緊張,讓她的上司嚇得胃抽筋、腦充血,以將她踢出管轄範圍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