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致命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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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才沒有!」我很震驚。他是不是把我跟別人搞錯了?我很確定沒有那回事。沒錯,我的確脫了幾件衣服,但是絕對沒有被他剝光。

  他陰森森地笑了一下。「寶貝,相信我:當你全身只有一件小短裙,還被撩到腰上去的時候,那就是被剝光了。」

  我輕輕抖了一下,因為這的確是熟悉的情節,我還記得那一次,第二次約會的時候。他坐在沙發上,我跨坐在他身上,他的手指在我的身體裡,我差點就要說:去他的避孕,及時行樂吧。

  我臉紅了,當然不是因為尷尬,而是辦公室裡熱得難受。這棟大樓的空調應該要調低一點。我的心裡揪成一團,但並不表示我已認輸。「剝光的意思是把全部的衣物脫掉,因此根據你自己的描述,我絕對沒有被剝光。」

  「所以其實你是記得的,」他很滿意地說。「不要吹毛求疵了,那跟剝光差不多。」

  「差多了,」我頑固地堅持。「還有,就算我記得我們有過一段,那又怎樣?」

  「意思是說,你經常脫光跟男人在一起,所以這對你沒有任何意義嘍?」他瞇起眼睛問。

  我懶得再裝下去了,反正他也不吃這一套。我看著他的雙眼說:「顯然那對你也沒有任何意義,不是嗎?」

  他做了個怪表情。「呃,我知道我欠你一個解釋。很抱歉——」

  「省點力氣吧,解釋的時間早就過了。」

  「是嗎?」

  「我早就不在乎了,難道你還沒忘記?」

  「我以為我忘了,」他皺著眉頭說。「可是我接到電話,聽說好美力發生兇殺案,被害者是金髮女性時,我——」他停了下來,接著說:「狗屎!」

  我眨眨眼,真的很驚訝。我想了想,他看見我的第一句話是「你還好吧?」而且他先冒著雨去現場看過妮可的屍體才進去的。想必那時候已經公佈她的名字了,但也或許還沒有,或許應該先通知她的家人。我一點都不知道她的家人是誰、又住哪裡,可是她在好美力的資料裡應該有緊急聯絡人,馬警官已經把她的資料拿走了。

  可憐的妮可。她雖然是個愛模仿的神經病,可是想到警方為了調查現場,讓她的屍體在雨中放了那麼久,我還是很難過。我知道現場搜證要花一些時間,而且警方的人也在淋雨,可是她在那兒整整躺了三小時,他們才讓人把她送走。

  他對著我的臉彈了彈手指。「你老是失神。」

  天啊,我真想咬掉他的手指。我最討厭人家這樣了,只要揮揮手就可以讓我回復注意了。「對不起,我累翻了,而且今晚才剛目擊一場謀殺,但這樣還是太失禮。你剛才說什麼?」

  他仔細看了我一陣,搖搖頭。「算了。你確實累壞了,我也還要監督兇案調查的進度。我也希望這件事跟你沒關係,但你已經扯進來了,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以後都會常常見到我。就請你不要再逼我了好嗎?讓我好好工作。我承認,你在我面前讓我快要瘋掉,我不能專心。」

  「我才沒讓你快瘋掉呢,」我憤怒地回嘴。「你在認識我之前就瘋了。請問可以讓我回家了嗎?」

  他揉揉眼睛,顯然在控制脾氣。「再幾分鐘就好,我會送你回家。」

  「只要請人送我回好美力,我需要我的車。」

  「我說了,會送你回家。」

  「我說了,我需要我的車。」

  「我明天會把車送去給你,我不希望你在犯罪現場搗蛋。」

  「好吧。我搭計程車回家,不用麻煩你出這趟門了。」我站起來抓起皮包,準備往門口走去。雖然外面還下著大雨,但我寧願站在路邊等計程車。

  「百麗,坐下。」

  這就是他做警察的壞處。我搞不清楚什麼時候他是在行使公權力,什麼時候是私人。我不知道到底在法律上我處於什麼地位。我相當肯定我可以從這裡走出去,而他也不能拿我怎樣——至少在法律上!但我也可能想錯,而且不管合不合法,他都很可能會強迫我留下來,我可不想再跟他來一場扭打。扭打會降低我的自我控制。

  我坐下,固執地瞪著他。我有點懷疑他可能又想談起我們之間的私事,我不想再提起過去了。既然這樣,跟他的接觸越少越好。

  我的規則是:走出去者,爬回來。男人要是做了第一項,想重新回來就要做第二項。我可以忍受爭吵,至少那樣還有在溝通,但不可以一聲不響地跑掉,讓我連努力的機會都沒有——這是我的大忌。

  我知道這聽起來感覺很像我該好好振作,我也知道我把跟傑森離婚說得好像對雙方都是好事,但逮到他跟小珍接吻還是讓我受到很大的傷害。不只是因為小珍的背叛,而是因為我真的愛傑森。至少我曾經很幸福,我以為他也是。我們確實漸行漸遠,我也覺得不那麼愛他,但那並不表示我放棄了我們的婚姻。我願意努力挽回,再次跟他建立親密關係。但當我看到他吻小珍的時候,就像肚子上挨了一拳,我猜到他對我不忠應該有一段時間了。對像不是小珍,我很確定那是他第一次碰她。可是他並不愛她,也就是說,他吻她只是因為她漂亮又容易得手,意思就是,他很可能已經跟別的女人搞過了。

  他甚至不願努力延續我們的婚姻。他心裡早就拋棄我很久了,只是我沒有察覺。我一發現,就立刻將損失減到最小。我沒有去跟大家哭訴,而是另行建立讓我滿意的新生活,但這不代表我離去的時候情感上沒有受傷。

  傷口會癒合,我也不是糾纏不清的人。我從經驗中學習,然後為我的人生訂定新的方針與標準。其中一項方針,就是如果男人根本不試著挽回就跑走,那他就不值得我多費功夫,除非他能證明他真的希望有機會重來。

  懷德什麼都還沒有證明,而且他不是會爬著回來求情的那種人。也就是說我們幾乎沒有可能重修舊好,所以那又何必開始有所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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