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致命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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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爸,我是百麗。今天晚上好美力發生了謀殺案,我只想告訴你,我沒事。」

  「什——什麼?你說謀殺案?」他現在清醒多了。

  「一個會員在後面的停車場被殺了!」我聽見我媽的聲音在背景響起,氣勢洶洶地說:「快把電話給我!」我早就知道電話在我爸手裡待不了幾秒鐘。「大概九點多發生的,我——嗨,媽。」

  「百麗,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不該這麼晚打的,可是我怕其他人會先打,我只想讓你知道我沒事。」

  「感謝老天你沒事。」她說,我一想到要是她的孩子受傷了她會做出什麼事,就忍不住發抖。「誰被殺了?」

  「顧妮可。」

  「那個模仿狂?」

  「就是她。」我大概有跟家人抱怨過一、兩次吧。「她把車停在後面的停車場,可能想要堵我——我們今天下午有點爭執——」

  「警察該不會以為是你幹的吧?」

  「不,不。」我安慰她,雖然有一陣子我的確是頭號嫌疑犯。「我今天晚上出來鎖門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個男人開槍打她,可是對方沒看見我。他開著深色轎車離開了。」

  「噢,我的天,你是目擊證人?」

  「不算啦,」我無奈地說。「外面又黑又下雨,我根本不可能指認他。我打電話報警,警察來了,我只知道這樣。他們剛送我回家。」

  「怎麼會弄這麼久?」

  「現場搜證,他們花了超久的時間才把所有事情處理完。」更別提要不是因為某位隊長大人,我幾個小時前早該回家了。

  「嗯……他們送你回家?你怎麼沒開車?」

  「因為我的車在封鎖區裡面,他們不肯讓我回去開車。明天早上應該會有警察負責送回來。」早上的意思是說等天亮以後,因為技術上來說現在已經是早上了。我預估可以在八點到十點之間見到我的車,如果是別的警察而不是懷德送回來就太好了。「好美力必須休業兩天,也許更久一點。我想我可能會到海邊去度個假。」

  「好主意,」她肯定地說。「快點離開道奇鎮。」

  我媽跟我的想法真是像得嚇人。

  我再次跟她保證一切都很好,我很累要上床去睡了,掛上電話以後我的感覺好了很多。她沒有說什麼安慰的話,那不是我媽的風格,但我至少先告訴她了,免得一些好心人傳的八卦讓她難過。

  我考慮過打電話給香娜,但我太累了,一時想不起我那張違紀清單上到底有些什麼。等我睡醒以後會再重新寫一張。香娜一定會幫我整一整白隊長,因為她很清楚我們的過去。

  現在我除了睡覺什麼也不想做,我關掉所有的燈,只留下樓梯間的小燈,我上樓進臥室,脫光所有衣服,赤裸裸地倒在雲般柔軟的床上。我大聲哀歎著伸展全身——然後我的想像力把這美好的一刻給毀了,因為我腦中浮現出懷德赤裸裸地躺在我身上的樣子。

  那傢伙是個討厭鬼。趁我的想像力過度發展之前,我強迫自己回想我們最後一次約會的所有細節,他那時候根本是個大混蛋。

  好了,真有效。

  我平靜了下來,翻身睡去。熄燈嘍,百麗。

  第六章

  他還記得我只喝健怡可樂。這是我早上八點半醒來時腦中第一個念頭。我躺在床上昏沉地看著吊扇緩緩轉動,試著判斷那罐健怡可樂是不是別有意義。我浪漫的那一面想要相信他記得與我有關的所有小事,但實際的那一面說也許他只是記性好。幹警察的記性一定要好,對吧?這應該是他們的工作項目之一吧,背誦嫌犯權利聲明之類的。

  所以那瓶健怡可樂其實沒有什麼。就我所知,他應該是猜想女人都喝健怡飲料,這種想法簡直是性別歧視,不管他是不是每次都猜對。

  我看到床就倒了,根本沒有打包,所以一大早出發的計劃泡了湯。其實也無所謂,因為我根本沒有車。但某位大名叫懷德的仁兄隨時可能開著我的車出現,所以我跳下床進浴室淋浴。我很快就洗好,因為我餓到整個人都覺得不對。我前一天晚上根本沒吃任何東西。

  是啦,是啦,我知道不該抱怨肚子餓,因為可憐的妮可永遠不會吃東西了。那又怎樣?妮可死了我還活著,而且就算她死了,我也沒法比她活著的時候多喜歡她一點。

  更糟的是,都是因為她,好美力才必須休業,天知道要休多久。要是她沒有賤到去停車場堵我想找我算帳,也不會在我的地盤上被殺。如果繼續想下去,說到底,都是妮可的錯我才會被迫再次見到白懷德。

  昨天晚上我還替妮可難過。今天我想清楚了,她就是那種人,死了還給我找麻煩。

  我把咖啡煮上,從冰箱裡抓出一盒優格,因為那是最快就能吃的東西,一邊把兩片全麥吐司放進烤麵包機裡,剝了一根香蕉。吞了一份花生醬蜂蜜香蕉三明治,加上兩杯咖啡,我覺得快樂多了。有時候要是好美力工作太忙,我會將就吃個蘋果當午餐,可是只要有時間坐下來,我喜歡好好的吃。

  確定自己不會餓到昏倒之後,我從前門的台階上拿了報紙,就著另一杯咖啡,慢慢領會報紙把妮可被謀殺的新聞炒得多大。相關報導佔據了頭版下半頁,還有一張我跟懷德的照片,那是他把我從好美力押出來、塞進警車時拍的。他看起來高大嚴肅,我看起來身材棒透了,那件粉紅色的大圓領上衣露出我姣好的腹肌。我沒有六塊肌,可是我也不想要那種肌肉太發達的樣子,所以無所謂。我還在想著我的腹肌剛好可以幫好美力打廣告,就看到照片下面的小字:「白懷德隊長帶領目擊證人莫百麗離開現場。」

  「帶領」個鬼!「強押」還差不多。而且他們怎能在頭版的大幅彩色照片上指出我的身份?那些記者難道就不能把我的名字藏在文章後面不起眼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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