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奕?!」
「喲!」沈博奕朝她揮揮手,神情瀟灑迷人。
他到這棟辦公大樓談一個純設計的案子,臨走時才想到方韶茵的公司似乎也在這附近,詢問客戶之後,發現就在樓下。
他想見她,所以就來了。而且,發現她還是一樣慌慌張張,與一身幹練的套裝打扮一點也不相稱,不過,他喜歡她見到他時眼中頓時發出的光亮。
「有時間一起……」他要約她吃飯。
「沒時間了!快,載我去機場。」她驚叫著,不由分說,拉起他的手就往電梯沖。
沈博奕這才瞭解,她眼中的光亮不是因為見到他,而是見到一個「司機」
走出大樓,她問:「車子停在哪裡?」
「前面大約五十公尺。」他跟著她急速的腳步,十分佩服她腳上穿的三寸高跟鞋也能當成「運動鞋」
「不好意思,麻煩你了,我趕時間。」方韶茵坐進車內,用極盡嬌柔的聲音,軟軟地說抱歉。
一路上,沈博奕善盡司機之職,雖然他也找了些話題,但是,她除了要他在書店前稍停一下外,沒再理過他,整個精神都投入手中的資料。
說實在的,他雖然不敢自詡潘安之貌,但,可以肯定的是比她手上那本書封面上的男人「耐看」多了,只是,身邊的女人真的把他當成司機了。
車子駛入國際機場第二航廈。
「到了!那邊停就可以。」方韶茵高興地喊著。「感謝你,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們再聯絡。拜拜!」她提起隨身的大袋子,下車前不忘拍拍沈博奕的肩膀表示謝意。
沈博奕看著她衝進機場的身影,想著,通常不是應該親親臉頰之類的嗎?
他突然有種感覺 這個女人,似乎對他沒什麼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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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沈博奕決定做最後一次嘗試,他按了方韶茵的行動電話號碼。
「博奕?!聽到你的聲音真是太好了。」電話那頭,方韶茵不同以往的興奮語調,讓他對上個星期見面時所產生的疑惑一掃而空,情緒也隨之高漲。
他正要開口,方韶茵卻先問:「你人在哪裡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還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著。
才在他心頭燃起的希望,頓時被新竹風給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該退場了吧!這兩個月來,為了一個約定,打破了他一向隨心隨興的原則,而兩人之間卻仍在停滯不前又牽連不斷的狀態,再這樣下去,他就要覺得自己是個窮追猛打的無聊男子了。
「採訪科技公司的大老闆嗎?」他停頓片刻,悶聲地問。有種無法快刀斬亂麻的心煩氣躁。
「嗯……時間敲得比較晚,結束時搞不好都快半夜了,還要搭夜車回台北……」
其實,她人正坐在雜誌社辦公室裡,臉上堆滿勝利的微笑,靠在旋轉皮椅椅背,兩腳蹺上桌面,得意地在筆記本上劃上第十個叉叉。
「最毒婦人心」這曠世名句究竟是哪個充滿智慧的先人說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轉起筆來。
「你約在什麼地方採訪?結束時打電話給我,我過去接你,一個女孩子搭夜車太危險了。」他打起精神問她。雖然惋惜兩人無法有進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於對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筆掉落桌面,她趕緊摀住手機。
「你是……說真的?」
「當然,我待會兒沒什麼事,可以先開車過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結束就告訴我。」
「呃……可是……」他的溫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惡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個同事一起來的。」
「喔,那就好,不過自己還是要多注意點,到家時傳個簡訊給我。」
「嗯……」
「那……再見。」第一次,沈博奕覺得「再見」這兩個字,很難說出口。他抓抓頭髮,想著,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別覺得煩躁。
「嗯……」方韶茵遲遲沒有按下結束鍵,直到耳邊不再出現任何聲音,她的手才緩緩落下,思緒一片茫然。
「別、別被他一、兩句體貼的話沖昏頭了。」她自言自語。「這不過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倆。」
沒錯!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擔心她因工作忙碌飲食不正常而打電話關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無心,聽聽就算了,她居然還那麼認真地對他產生罪惡感。
他肯定練習不下上百次,才能說得這麼自然,讓人聽得暖到心坎裡。
她輕蔑地哼了聲,捧起筆記本,繼續為那第十個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終於還是讓他當上了「國父」,遭受了十次挫敗。
當然,她深知人的耐性與毅力有限,再繼續拿翹,最後只會落得鏡花水月,無法為這次「獵豹行動」畫下完美的句點。
等他下次再來電,她會讓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將赴約,然後,讓他開始期待充滿激情的那一刻來臨……最後,她會冷冷地告訴他,這頓飯,不是開始,而是結束。
她腦中佈滿想像,想像他滿臉挫敗,獨望黃昏,感歎既生「茵」何生「奕」,相見不如懷念……
在這麼緊湊忙碌的工作下她還能抽出心思與他周旋,方韶茵簡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來的一個撞擊聲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慘狀。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擱在桌面的腳一滑,方韶茵整個人失去支撐點,身子往前一傾,就這樣成了地面上的一個「大」字形。
她爬起來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見她這副蠢樣,大概就不會把什麼「成熟」、「嫵媚」、「高雅」之類的形容詞冠到她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