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青梅害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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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頁

 

  「沒關係,反正還有你會來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說。

  「再喊一次。」他滿意地命令著。

  「討厭,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堅持的。

  見他不肯放棄,筱墨只好微紅著臉,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滿意地咧開嘴笑了。

  「你真的很討厭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說。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臉頰留下一個響吻。「在這兒等我一下,老婆,我去洗個手。」

  摸著臉上還殘留著的觸感,她看著他高大的身影推開門進去屋裡,她的心裡有種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著。

  老婆。

  他叫起來還挺順口的嘛!

  她唇邊的笑意還沒消失,他已經去而復返了。手裡端著兩杯茶,他將一杯遞給她,拉她在迴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辦完婚禮之後,來籌辦我在台灣第一次的攝影展。妳看好不好?」他決定回台灣是對的,除了得到一個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創作力也重新找到立足點,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滿意。

  「那當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歡你的作品耶。」她雀躍地說,真的感到很高興。

  「嗯,屆時展出時可能會有幾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以她為主的人物寫真,拍出了她各種迷人的風情,拍出了她的溫柔與可愛。他自己很喜歡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嗎?」她驚喜地問,雖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卻不曾想過他滿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覽。「啊,這樣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麼?」他偏過頭去問她。

  「知道你瘋狂迷戀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說。

  天牧愣了一下,這才勾起一抹曖昧的笑。

  「那又怎樣?我就是瘋狂迷戀,犯法嗎?」他瞇起眼逼近她問。

  她沒想到得到這種回答,臉一下子脹紅了。「我只是開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開玩笑。」他說著湊過去,結結實實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輕撫著他粗糙的臉頰,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認真地響應了他溫柔而纏綿的吻。

  「天牧,等你開攝影展的時候,可不可以邀請一個人?」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輕聲地問。

  「什麼人?」他好奇,什麼人讓她要特別提出來,請求他邀請?

  「辛蒂的母親。」她輕聲地說,然後盯著他,看他的反應。

  他身子一僵,然後才放鬆下來。「我可以寄邀請卡給她,但我不確定她會不會來。」

  她擱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沒有關係,慢慢來。我想她其實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沒了,你就代替辛蒂盡一點心意。如果她不願意來也沒關係,逢年過節你還是給她寄張卡片,打通電話,至少讓她知道還有人關心她。」

  「嗯,這是個好提議。」他將她摟進懷中。「我真是娶到一個善良的天使了,這麼懂得為別人著想,這麼溫柔。」

  「我們的爸媽都只有我們一個孩子。辛蒂的母親也是。所以我能體會她的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難以承受事實。雖然已經兩年了,但是我想她還是很需要關心。」

  「妳說得沒錯,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該怎麼接近她,而不引起她的痛苦。」他解釋著。

  「痛苦會慢慢被時間沖淡,我們的心意她也許有一天能夠接受,這樣不是很好嗎?」她抬頭看他。

  他伸手摩過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這裡真的還有那個印記是吧,所以妳最後還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像應該感謝那棵樹,或許我應該讓女兒爬樹,別讓她玩鞦韆了。」

  「又不是哪裡都有個季哥哥,萬一摔疼了沒人呵護怎麼辦?」她皺著臉問。

  「那就當老爸的來呵護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這個當爸的就辛苦一點嘍!」他笑著說。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個已經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跡已經烙印在她心裡了。那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記。

  她真的成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邊人兒的手臂,她滿意地將臉埋進他堅實的臂膀間,相信自己的夢想已經完全得到實現了。

  她的嘴邊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閃耀著。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書完】

  後記

  因為要寫【新鮮拔辣】這個主題,我挑選了未婚生子、青梅竹馬、婚後戀愛三種故事類型來進行。青梅竹馬其實大家很熟悉,不然不會被我挑進「拔辣」的類別中,然而事實上,這種類型有其進行上的困難度。

  因為是青梅竹馬,所以認識的時間長了,從小到大,究竟故事要從哪個時間點切入,實在傷腦筋。當然,我常會把時間拉很長的故事做出時間表,好比男主角幾歲時發生什麼重大事件,女主角當時又是幾歲、做些什麼。可是碰到青梅竹馬,這個表列得更長。

  選擇故事的切入點,通常跟感情的演進有關。有的人感情開始於兒時的某段時間,但是又不可能從十歲、八歲開始寫起,只好寫了個楔子,把那個點單獨抓出來,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從十四歲開始戀愛,於是乎就從這邊開始進入第一章。

  話說回來,以上說了這麼多,就是要說一件事情,青梅竹馬的時間切入點實在很費工夫思考。開始得太早,篇幅不夠寫,小時候的事情著墨太多,怕後面不夠篇幅發展讓愛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說故事能力不夠,讓故事的張力跟吸引力減弱了,然後慘劇發生,讀者看不到三章就摔書了。

  承上面的所謂結論,我做出了一個結論後的結論,就是寫這種題材,是作者自找麻煩。尤其是像我這種才華、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決定,大約在我忘記這個教訓之前,不會再寫這種題材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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