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所以說,做人是不能犯大錯的,一次就足以致命。
「現在工作沒著落,全身上下只剩下一百元『鉅款』了,我不得不繼續四處打零工賺錢。」她無精打采的說。
靳剛不再答腔,逕自走進廚房去,讓曉米獨自傷神。
過了一會兒,他從廚房出來,招呼道:「你忙了一天,一定又累又餓,我弄了面,一起吃?」
瞪著那碗熱騰騰的面,曉米困惑的抬起頭,似乎不明白他為什麼這樣做,慢慢的又紅了眼眶。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對她好?原來被呵護的感覺居然這麼好,惹得她芳心大亂、胸口泛酸。
如果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有男人對她好,她不會覺得奇怪,然而,她身邊帶著嗷嗷待哺的小孩,有幾個男人有勇氣接近她?
愛情可怕哪!小陽這麼一個活生生的證據還不夠嗎?她要堅守心防才是。
「快啊,吃了趕快去睡,明天不是還要工作嗎?」說著他牽她的手起來。
曉米有些尷尬,想抽回手,但他卻緊緊握住走向餐桌。
這一晚,曉米感動的吃完了面,洗過澡躺在床上時,卻一再提醒自己:不要感動、不要感動……不要為了區區一碗麵感動!
但從那天開始,那個靳剛像是偏要和她作對似的,陸續又做了讓她感動的事。
隔天晚上,曉米從快餐店打工回來,發現家裡多了許多嬰兒食品和嬰兒用品,她放下懷裡的小陽,立刻去敲靳剛的房門。
「這是什麼意思?」她指著那些東西問。
「我今天去超市採購,順便買的,我想小陽會用到。」他笑望著在屋裡趴趴走的小陽。
「順便?!我看這麼多東西一點也不順便,你是嫌自己錢太多沒地方花嗎?」她像豎起尖刺的刺蝟,直接戳破他的謊言。
「好!我承認不是順便買的。」他已習慣她防備的態度,無奈的攤攤手,「不過,我也不是免費給你們,那間超市有集點卡,我想佔點便宜嘛!等你有錢就要還我。」
真……是的,完全敗給這個男人!曉米妥協了。也許她可以不吃不喝,但出生才十五個月又五天的小陽,正在發育需要營養,食量隨著他的活動量大大暴增,而且他也夠瘦小的了,她不能為了面子而讓小陽吃苦。
這時,小陽搖搖晃晃走過來,直接巴著靳剛的腿,仰頭咿咿呀呀說了一串話。
靳剛把他抱起來,舉得高高的逗弄著,「小陽在說什麼呀?」
「巴拔……巴拔!」
天啊,這混小子看見有吃的就去抱人家大腿,而且還當著她這個媽媽的面亂叫巴拔!曉米心裡直罵著。
她尷尬的說:「呃,保母家也有剛學說話的小孩,小陽一定是從那兒學來的,你別在意。」
說完,意識到自己的臉頰正在發燙,她別過臉去,避開他的視線。
靳剛也發現了。她臉紅的樣子真可愛!
他輕鬆直率的說道:「沒關係,他太可愛了,每次我跟他說話,他還會裝可愛撒嬌外加瞇瞇笑,有時還會拍手跳舞呢!」
可是只有曉米自己知道,當她看見靳剛抱起小陽時的剎那間,她是多麼渴望他就是小陽的爸爸。這代表什麼?是在生活中希望小陽真的有爸爸,還是她心裡也累了,期望有個依靠?
不不不,她哪敢期望什麼呢?
是因為這個大男人抱起小孩的畫面令她感動,以至於使她心動了?
真是的,她不要被任何人感動,為什麼他偏偏會感動她?
穩住被靳剛擾亂的心緒,她歎氣道:「謝謝你。」
「謝什麼?四海之內皆兄弟。」他故意說得這麼豪邁,以消除她的戒心。
這時,牆上的鐘響了十二下,曉米抱過小陽,「該睡覺了。」
可是小陽仍然一臉興奮,很有節奏的咿咿呀呀叫著,最後還自己掙扎下地手舞足蹈起來。
靳剛看著他,揣測道:「看樣子他還不想睡。」
「唉,是啊!」曉米卻疲睏的搗著腦袋說:「不知道為什麼?他今天就是不肯睡覺。」
她又看向滿屋子趴趴走的小陽,沉聲警告道:「小陽!現在已經過十二點了,你還不睡……我會很想扁你!」然後她手一指,大聲吼他,「給、我、去、睡、覺!」
小陽狀甚無辜望了她一眼,小腿答答答的爬到平常睡覺的地方躺好,然後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兩個大人,就是不睡覺。
「哈哈哈——」酷酷的靳剛見狀仰頭大笑。
很明顯的,他開始對這清麗的女子及她的兒子發生興趣,而小陽也對他產生依賴感,可以預料的是,從今以後他將會介入這對母子的生活。
第三章
鈴——鈴——
吵死人的鬧鐘聲在清晨響起。
趴在桌上的曉米皺眉,還喃喃咒罵了幾聲。除了打零工,有機會她還接一些小公司的案子,像設計食品包裝回家做,她弄到天亮前才睡著,好累好累,睏倦得睜不開眼睛,而這鈴聲真……討厭。
「曉米,醒醒!」低沉的嗓音在她耳邊響起。
茫然睜開眼睛,察覺有個熱熱的呼吸吹拂在她臉上,只見一張俊臉近在咫尺。
是靳剛?!
「你昨晚沒睡?」靳剛已經穿戴整齊,準備去上班,他俯身站在她面前,一手拎著一個野戰部隊設計款的背包,一手抱著小陽。
他不太像上班族,沒有西裝革履,通常就穿一件粗棉白T恤和牛仔褲,散發隨性又冷酷的粗獷感。
「唔,在趕設計圖……幾點了?」她再度閉上眼睛,低低呻吟,然後不得不站起來抱小陽。
他回道:「過八點了。」
「啊,糟!」她又想起剛才的鬧鈴,就是提醒她要做的事,連忙把小陽放下,將桌上的立體圖樣裝進稿袋裡,「我要趕去交稿了。」
說完,她衝進浴室梳洗,衝出來抱著小陽就要出門,靳剛卻說——
「小陽剛起床還沒吃。」
「噢……」她忙著穿鞋子,低聲咕噥著,「我趕時間,去保母家再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