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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夙櫻幾乎可以說是整座向陽山莊的客棧老闆娘──山莊裡一半以上的房子是她的,當然她全部租給別人。
楊昀騏托她加強保全,聯合山莊裡其他熟識的人,過濾一切可疑人等進入山莊;而王崇華則是幾乎被當成通緝要犯,只要是山莊裡的店家,都被知會此人一旦入莊,全莊立刻進入警戒狀態。
王崇華找進向陽山莊裡是遲早的事,如果葉依蓮真的僥倖不死,她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楊昀騏了。因此當數天後王崇華果真來到了向陽山莊,幸好葉依蓮當時人在露天咖啡座,立刻被老闆帶到樓上藏了起來。
王崇華當然直接向楊昀騏要人,整個椿館的人應付了他半天,林夙櫻又及時阻擋,才沒讓楊昀騏發火把他逮起來痛扁一頓。
好不容易送走了瘟神,楊昀騏到咖啡店頂樓找依蓮時,她整個人縮在角落裡,一聽見腳步聲,惶恐地抬起頭,慘白的小臉淌著淚水,不住地啜泣。
她聽見咖啡店的老闆說,王崇華來了,他找到她了,這就表示那些人也找到了她,可怕的記憶瞬間淹沒了她。
他們來了!要把她從昀騏身邊帶走!
楊昀騏整顆心都給扭疼了。
「沒事了,」他蹲下身,抱住瑟瑟發抖的小人兒,不住地輕聲安撫,「我在這裡,誰也不能欺負妳。」
葉依蓮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緊緊抱住楊昀騏,終於忍不住放聲大哭。
「沒事了。」楊昀騏心疼地吻著她,將她緊密而溫柔地包覆在懷裡,用所有的溫柔和愛情給予她對抗恐懼的力量,深沉似海的眼則藏起正思量著如何永除後患的心機與算計。
無論下一步要如何做,總之,這個地方不再安全了。他想。
第十章
楊昀騏說要帶她暫時離開山莊,依蓮當然沒有異議,只要和他在一起,天涯海角她都無所謂。
只是依蓮沒想到他竟然帶著她回到楊家大宅。
「我以為……」依蓮愣愣地望著這個位在巷子裡的後門,由前門進入是陽家前屋,以前依蓮經常由後門出入。「我上次來時,這裡的人告訴我,屋主換人了。」
她還到前門去找屋子的主人查證,他們的確從楊家手中買下這棟房子,只是不知楊家人的去向。
那是她才畢業回國那年,當初楊昀騏要她短時間內別回國,她也不知所謂的「短時間」是多短?畢業後實在是想念自己出生長大的家園,那也是她唯一有勇氣想面對楊昀騏的一次,得到的卻是那樣的結果,他不知去向,她沒了主張,也沒了勇氣。
既然他去了哪裡都不曾想過讓她知道,是否代表他真的不想看見她?當時的她無法阻止自己鑽牛角尖地這麼想著。
「後來我在前屋和主屋之間築了一道牆,把前屋賣給別人。」反正也沒有什麼好可惜的,他捨不得賣的是與她有共同回憶的地方。
這些年來他開銷極為簡單,最大的花費就是請人照顧並打理主屋,但也都還在他能夠應付的範圍內。
「大宅裡現在住著四個人,都是以前在楊家工作過的,我請他們繼續留下來替我整理房子。」
要整理這麼大的房子,開銷一定不少,楊家主屋是由一片一片大大小小的院落組成,可能遠比普通的大房子更難維持,因為所要兼顧的不只房子本身,還有房子周圍廣大的庭院。葉依蓮想到這裡,停下腳步。
「我都忘了,我要把錢還你。」她嚅囁地說。
當年她一夕之間拿到一整迭價值不只是以千萬計的動產和不動產,卻沒心思去數到底有多少,只把它們丟進銀行。後來有一天因為需要用錢,她拿著存折去提領,光數著尾數的零有幾個,數得她頭都暈了。
世間偏偏就是有她這種人,有錢不知道怎麼花,仍然過她的生活,空有上億財富,照樣住小公寓、照樣吃自助餐,過著平凡的生活。
楊昀騏卻微怔,好半天才意會她指的是什麼。
「那是妳的,妳不必還我。」
「離婚才需要給贍養費。」她忍不住激動地說。
楊昀騏失笑了,「那就當我把錢登記在妳名下吧!這很正常,老爸走時也吩咐過我這麼做。」
因此他就把楊家大部分財產全過繼給她,他自己只留了楊家大宅,和一些足夠拿來投資開業的錢。
葉依蓮看著他,心裡有些難過。
「如果我沒有來找你,你怎麼辦?」她就只是他的前妻,憑什麼拿走楊家所有的財產?
「我養得起自己,物質生活也過得很充裕,沒有什麼怎麼辦。」他笑她想太多。
她是他最放不下,也最在意的人,很可能他不會再婚了,那麼這個決定也沒有什麼不好,他不能親自守護她,至少在物質方面盡力去為她鋪路。
「笨蛋!」她忍不住罵道。
「彼此彼此。」他拱手抱拳,兩人都笑了起來。
楊家大宅裡,雖然已經不像當年那樣有十幾名傭人來往穿梭,空蕩蕩的顯得有些落寞,但仍舊整理得乾淨整潔;楊昀騏居住的那片院落,甚至在這個時節裡依然可見滿園的五月雪,如同記憶裡的那般。
葉依蓮忽然有種泫然欲泣的感慨。
她曾經以為,這樣的美麗已經永遠從她的生命裡消失,她再也找不回當年那個在油桐花樹下、許諾要永遠陪在她身邊的男人。
如今啊!她再次見證了這場五月雪,再次徜徉在這個愛她不渝的男人懷抱裡,她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沒有了,沒有了!就算要她在這一刻死去,她也無憾。
呵!不,她不能死去,因為她摯愛的男人會心碎。
原來這世間最深的幸福、愛情的另一個答案,就是為自己心愛的人活著。
楊昀騏由身後抱住她,低頭看見她泛紅的眼眶,好生心疼,他吻著她的髮鬢,執起她的一隻手,在那玉指上吻了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