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我愛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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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頁

 

  *** *** ***

  「哇!哇哇∼∼」寂靜的夜,孩子的哭聲劃破寂靜。

  「小星星醒了……」

  「妳繼續睡,我來就好。」

  半夜兩點,楊振邦爬下床,走到隔壁兒童房,只點了一盞檯燈,卻能手腳俐落地泡好奶粉,抱起小床上的女兒餵奶,難以想像他的眼睛曾失明過。

  兩年前,他們舉行了結婚典禮,大大轟動演藝圈,隨後搬到美國,他進行了兩次手術,醫生將他腦中的腫瘤完全清除,從此不見復發跡象。

  手術後他有段時間是看不見陽光的,直到女兒出生一個月,他才慢慢恢復對光線的敏感度。

  現在,女兒都一歲多了,他的視力還是只有原來的三分之一,但他憑著過人的毅力,不斷反覆練習,舉凡泡奶粉、換尿布、哄小孩,他都能得心應手。

  楊振邦的父母上個月才來探望他們,驚喜地發現兒子行動自如,尤其愛妻愛女之情溢於言表,父親感動得為他們作了好幾支曲子,母親則立刻為他們彈奏出來。

  這對情感豐富的音樂家父母,看兒子聰明冷靜了三十幾年,終於出現「人性化」的一面,證明他們的血脈相傳,確實是一家人沒錯。

  一想到此,楊振邦不由微笑起來,很少有孫女能得到祖父母的音樂賀禮吧?說不定女兒日後也會是大明星呢!

  喂女兒喝完奶,聽到她的飽嗝以及平緩的呼吸,他才將他們的「小星星」放回嬰兒床,在她臉頰印下一個晚安吻。

  無論女兒會不會是大明星,只要她健康快樂,就是給父母最大的回報了。

  走出嬰兒房,他摸黑爬回主臥室的大床,抱住他深愛的妻子,深深覺得,人生夫復何求?

  「……小星星吃飽了?」孫雨綾睡眼惺忪問。

  「嗯,她睡得很熟。」

  「你真乖。」她想起婚前他的承諾,果然現在半夜都是他起來照顧孩子,其實連白天也大多是他在忙,以前她實在無法想像,他竟是個極度戀家的男人。

  這些日子以來,他暫停工作,她暫別歌壇,放下緊湊的行程,什麼也不做,就是專心的生活。

  兩人一起走過許多高低潮,治療他的腦瘤、調養她產後的身體、照顧他們可愛的女兒,除了名利成就,他們多麼欠缺這份相依相偎。

  「乖孩子有沒有獎品?」他在她耳畔呼吸,嗓音低沈性感。

  「當然有。」她摸摸他的頭,像在哄孩子。「好乖、好乖,明天寫張獎狀給你。」

  他可沒那麼容易打發,雙手雙腳纏住她。「唱歌給我聽。」

  「聽這麼多年了還不膩?」她捏捏他的臉,一張她永遠看不倦的臉。

  「我始終是妳最忠實的歌迷。」他忘不了第一次聽她唱歌時,那純淨如天使般的嗓音,讓他驚為天人,也從此為她著迷。

  她微笑了,望著他眼中的光采,輕輕唱起歌──

  「一閃一閃亮晶晶,滿天都是小星星……

  掛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許多小眼睛……」

  「妳以為我是小星星,唱兒歌給我聽?」原來他跟女兒的地位同等嗎?

  「你和女兒都是我的星星,看著你們,我的願望就成真了。」

  他心頭一暖,吻在她額上、頰上和唇上,不知該如何對她說明,無論在舞台上或在他懷中,她才是最耀眼的那顆星。

  就讓他用一生的溫柔和堅定,深深切切地對她訴說──她就是他的夢。

  *** *** ***

  三年了,孫雨綾離開歌壇三年了。

  天空下著小雨,但從前一晚開始,就有歌迷來到體育場外露宿,他們癡癡等待、望眼欲穿,終於等到心中巨星重回舞台。

  有人帶著三年來的剪報,那些新聞記錄了這些日子的點點滴滴──

  「阿綾閃電結婚,先有後婚,對象是星空總裁楊振邦」

  「阿綾隨夫婿赴美,楊振邦即將進行腦瘤手術」

  「阿綾順利產下一女,楊振邦視力逐漸恢復」

  「阿綾和夫婿、女兒返台,定居陽明山」

  「阿綾即將復出,舉行演唱會」

  等待的同時,歌迷們交頭接耳地討論,他們對她的歌曲如數家珍,也對她的生活非常關心,從她二十歲出道以來,經歷過人生起落,歌迷們也跟著長大了。

  體育場內,滿滿都是人,重逢的時間就要降臨了,他們興奮到不能自已。

  「不曉得阿綾會用哪首歌當開場?」

  「我想應該是那首吧!」

  「我也是這麼想耶!」

  燈光忽然一亮,煙火劃過夜空,復出演唱會於焉展開。

  「你眼中的流星,是我唯一的追尋……

  稍縱即逝,仍是我心所牽繫……

  請看我,請聽我,每首歌都為你而唱,每個夜都為你而美麗……」

  歌聲直透所有人心中,孫雨綾不只是個會唱歌的人,在豐足的生命經歷後,那嗓音除了高亢還有低回,除了技巧更有感情,她要把這許多快樂悲傷都唱出來。

  後台,楊振邦抱著兩歲多的女兒,喚著女兒的小名說:「小星星,看到了沒?妳媽媽比誰都耀眼。」

  一身可愛裝扮的小星星,似懂非懂的點了頭,「媽咪好亮!Shiny!」

  看著台上的孫雨綾,楊振邦無法移開視線,如此美好的女人竟是他的妻,為此他必須感激命運,給他考驗也給他幸運。

  舞台上,孫雨綾唱完開場組曲,獲得如雷掌聲和歡呼,她則回以深深鞠躬。

  「多謝大家還記得我,這三年來,我過得很幸福。」抬起頭,她對歌迷們表白心聲。「曾經我很迷戀一個人的眼睛,只要他看著我,我就覺得我活著,有一天他幾乎失明,於是他選擇離開我。」

  後台的楊振邦眼眶熱了,回想那段黑暗的日子,是他生命中最低潮也最無奈的時候。

  「那時候我才知道,愛一個人需要勇氣和信心,我有勇氣陪他走過難關,他也要對我有信心,我們不會這樣被打倒,所謂生死相許,就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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