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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頁

 

  「笨蛋,妳果然……是笨蛋!」俯下頭,韓子霽狠狠地吻住她。

  「韓……」她微訝,喘息低呼。

  不理會她小小的掙扎,他激越地、狂熱地探索嬌軀,等不及回床上,等不及她準備好、甚至等不及剝除兩人身上的衣物,便粗蠻地進入她。

  她倒吸了口氣。在兩性親密上,他一直都是體貼且溫柔,極少見他有這野性狂肆的一面,她微痛,幾乎有些承受不住,痛楚中夾雜著有別於以往的顛狂快感,來得又快又急,她呻吟、嬌喘。

  「晚晚、晚晚……」他低吼,瘋狂地佔有她、深入她,激狂纏綿。

  窗外,狂風暴雨;窗內,激情如火……

  事後,他們只是互擁著,沒分開,亦不言語,在彼此懷中調整呼吸。

  不知過了多久,他抱起她進浴室,放熱水、倒精油,掌心輕揉嫩膚,有韻律地為她按摩。

  她舒服地歎息。

  其實,這樣就夠了,他仍是愛她的,她還有什麼好求呢?相愛一場,沒有緣分白頭到老,至少還能好聚好散。

  陪著她泡了一會兒澡,他取來架上的大浴巾,拭乾她的身體,圈裹住抱回床上,依偎著。

  靜默了一會兒才開口:「我沒想過要離開妳,晚晚。與她重逢是意外,心情仍受衝擊,若要欺騙自己那不是愛,連妳都說服不了。但是,我很堅定知道自己真正要相守一生的人是誰。我承認,我迷失過,抗拒不了那段因為遺憾而始終唯美的愛情,但是熱情會慢慢沈澱,十年一同走來,那樣累積的情感太深、太牢,在生命中盤根錯節,就算是死,也無法抽離,妳明白嗎?妳要給我一點時間,將當年來不及收回的感情,一點一點去稀釋。」

  意外他會這麼說,她抬眸凝視。「你不是──去找她?」

  「我是要去找她,把話說清楚,完整結束,所以才要妳等我。但是我想了想,怕妳一個人在家鑽牛角尖,想打電話跟妳說一聲,妳又怎麼也不接,我怕妳做出什麼衝動的事來讓我悔恨莫及,半路心急地趕回來……」他歎了一口氣。「神前跪下起重誓,誰先變心誰先埋。晚晚,我沒忘,也沒後悔過自己許下的誓言。」

  她,懂了。

  他或許一時對「初戀」還難以忘情,但是他想生死相許的人,是她。

  伸手,雙掌停在他頰側,定定凝視著他。「明年情人節,再去一次那間情人廟。」

  「好,但是能不能告訴我,妳想做什麼?」

  「我要你收回那句誓言,就算哪天不愛了,我也不要你死,我希望你平平安安、長命百歲,這樣,就夠了。」

  他動容,啞聲道:「傻瓜,發過的誓怎麼可能說收回就收回?」

  「可以的!我們另立誓言,就算分手,也要祝福對方一切安好,真正的愛情,不應該是詛咒,神明會明白的。」

  他笑了。「我啊,怎麼會愛上妳這傻瓜。」傻得……讓他好心疼。

  憐惜撫著她的發,輕聲道:「我答應妳。快睡吧,明天睜開眼,又是全新的一天。」

  不約而同,他說出熟悉又陌生的那句話。

  明天睜開眼,又是全新的一天。

  是巧合嗎?又或者,這只是另一場夢境,下一回睜開眼,發現自己還在醫院,仍是孤單單一人?

  她沈下眼皮,在他懷中找到最舒適的角落,安睡。

  無所謂,她已經不在乎了,不介意哪段是真實、哪段是虛幻,何時又會醒來,她只想活在當下,在還能愛時真心地愛,分開時衷心祝福……

  醒來時,才能了無遺憾。

  【全書完】

  後記

  我想,你們會打死我。

  我懂的,我相當有自知之明。

  為什麼會想寫這個看起來明明就是皮癢欠人打的故事?

  故事來源,應該是這樣的。

  「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為胡蝶也。自喻適至與,不知周也。俄而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

  典故出自《莊子·齊物論》,它的意思是這樣的──

  「從前有一個很神經質又幻想力過盛的人,名字叫莊周,有一天他夢見自己變成蝴蝶,而且是一隻栩栩如生的蝴蝶,貨真價實的蝴蝶,美麗又騷包的蝴蝶,還以為自己本來就是蝴蝶,忘記自己是一個叫莊周的人類,每天揮動鮮艷的翅膀騷包到不能再騷包,還騷包得理所當然。

  不久之後,莊周醒過來,發現自己又變回人類,沒有斑斕鮮艷的翅膀可以騷包,有手有腳,全身沒有一處不是那個叫莊周的呆瓜。於是他就想,不知道是我莊周作夢變成蝴蝶呢?還是蝴蝶作夢變成莊周呢?或者兩個都不是,他只是個患有幻想症的精神病患者,只可惜古代沒有精神科可掛,無從求證。」

  翻譯完了。

  接下來你一定會問:真的假的?

  ……當然是來亂的!

  請抽掉耍白爛的形容句,打個五折看看就好。

  這也是莊周教我的,人生如夢,夢如人生,何必太執著?說不定明天我一覺醒來,發現我只是在作夢,根本沒有寫這本書,那認認真真開場文學大會考不是費時費力又費心?而你們,也可以省下想拿書砸死我的衝動,也許這本書從來就不曾存在過,砸人豈不是費時費力又費心?

  編編,也請妳省下哀怨、吼人或者退稿等種種可能的動作,就直接讓它出版,別抗拒了吧!來,跟著我念一遍,這一切都是幻覺,掙扎何苦來哉?費時費力又費心……

  原來我也是個想像力過盛又神經質的人。

  關於這個故事,何為真?何為幻?也許前者為真,後者為幻;也許後者為真,前者為幻;也或者兩者皆真,更或者兩者皆幻,誰知道呢?誰不是一直在作夢,不知何時會醒,目前擁有的何時會失去……

  重要的是,在擁有的當下認真活過一遍,它就是真。

  料想得到,看完這本書,少不得要有批鬥男主角的聲浪出現,但其實,忘記在哪裡看過的一篇文章,說明全天下有超過百分之九十的男性,都曾經出軌,也許是心靈上的,也許是肉體上,只是大部分的男人能以理智掌控,沒真的將心動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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