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眼睛冒火,但笑容仍然可掬。「官先生,為了維護你的人身安全,請你閉嘴好嗎?」
他看著她眼中的烈火,微笑起來。「我保證我不會還手。」
「請你不要鼓勵犯罪。」她甜甜地說。她的手可是癢得不得了,必須一直握住拳頭,才不會真的出手。想利用她的弱點來獲得勝利?門都沒有。
「我發誓絕對不會告你。」在台灣,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吧?
她呵呵一笑。「問題是,你的誓言不值半文錢。」
真犀利。一句話就殺得他片甲不留。
「你為什麼不肯揍我?」
「上帝說,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左臉,你要把右臉也讓他打一打。」她顧左右而言它。
「上帝是這樣說的嗎?」那句著名的打臉名言?跟原文好像有所出入。
「我只是大略重述,不要計較這麼多好嗎?」尤其她的腦袋現在很可能已經變成一團混亂毛線球了,還能想到這句話已經很難能可貴。
「那麼我現在把我的左臉和右臉都交給你。」請打吧。
「我再重申一次,請不要鼓勵犯罪,這在法治的社會裡是不被容許的。」
他靜靜看著根本沒回視他目光的她。
她在躲避。從頭到尾,她說話時眼睛都沒看著現在的他。她在看哪裡呢?
會不會,她正將視線穿越過他,以看向十年前那個可恨的他?
試著發出最後一擊彈藥:「如果是以前的你,早已經一拳揍下來。」
這話確實攻擊到她防守最為脆弱的那一部分。
她勉強接招,扯出微笑。「說得好。問題是,過了十年這麼久一段時間,人總該有點長進。」
這才是真正有力的最後一擊。
他兵敗如山倒,臉色灰敗地看著她刻意燦爛的笑容。
她真的不肯原諒他!從她堅毅的眼神裡看到答案,他突然一下子全身都沒了力氣,任由她將他押送進警局裡。
當然,所長老何對這樣的拘留行動強烈反對。然而面對著從鎮上蜂擁而來、想要一探究竟的人群,卻也不得不讓步了。或許把官家小子暫時關起來對大家都比較好。希望這段時間足夠讓小鎮居民盡快恢復理性、冷靜下來,千萬別把派出所給拆了。
結果,她成功地拘留了他一天一夜,直到次日傍晚官家的人來將他保釋出去。
而派出所也僥倖逃過被蛋洗的命運。
真是萬幸。畢竟這件事說到底,是他跟她之間的恩怨,與他人無關。
後來娃娃回想起這件事時,還是滿得意她終究忍下了在眾人面前扁到他下不了床的衝動。這對她來說該是一次很漂亮的勝利吧。
只不知道為什麼,這勝利的滋味嘗起來雖然甜美,卻仍比不上當她發現他仍然單身,身邊沒有攜帶任何可疑伴侶的時候,那樣莫名的欣喜。
真奇怪,她在高興什麼呢?唉,還是克制一下,別表現得太明顯才好。
次日,新出刊的太陽報為此事件下了個不算評語的評語——
本鎮麻煩人物搶先獲得一分。
後勢持續看好。欲下注者,請把握機會。
日前下注賠比是一賠十三。
呴,這個友情專賣的社小月!
第六章
遲來的正義仍須獲得伸張。
——一名小鎮女權運動人士嚴肅宣稱
*** *** ***
「你真的是我們家的梓言少爺啊!」福嫂和王伯終於激動地承認那名因為妨害公共安全而被拘留的男人是他們家的小主人。
一夜又一天後,帶著保釋金一元前來派出所將他領走。
由於一夜沒睡好,當官梓言離開派出所時,還有點搞不清楚方向,直到他們將他帶回官家那棟白色大宅——
「少爺,快進屋裡吧,阿霞已經在幫你放熱水了。」福嫂催促道。
官梓言身上的襯衫早在先前與鎮民拉扯推擠時,就被扯得破破爛爛的;再加上一夜沒睡,現在整個人看起來充滿了浪子氣息。
當他意識到自己站在哪裡之後,他猛地停住腳步,害得跟在他身後的王伯一頭撞上他,跌了個踉蹌。梓言連忙扶住老人家。
福嫂則回頭喊道:「少爺,快進來呀!」
然而梓言仍然猶豫不前。不想兩位老人家頻頻催促,他耙了耙頭髮,扯出一抹微笑道:「福嫂,老王伯伯,你們先進去吧,我想在外頭吹點風。」
見老人仍不大想先走,他笑得更用力,還扯了扯衣服的襟口。「有點熱,讓我在這裡坐一會兒。」
在官家工作了那麼多年,老早看出這不過是個規避的藉口。然而,唉,他們也知道,一意勉強是不會有用的,也許等他想通了……他終究會想通的吧?畢竟老爺年紀可不小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
「我們先進去吧。」老王輕推了推福嫂。「小少爺,不要在外頭坐太久,會著涼。」然後便留下官梓言一個人坐在玫瑰花園當中。
兩老離開後,他放鬆地坐在花叢前。腦袋空白了好半晌,才慢慢意識到玫瑰的存在。
先是一股若有似無的香味在鼻端縈繞不去,再來才看見一朵朵慇勤綻放的黃昏色彩玫瑰……
忍不住低頭深深嗅聞那曾經無比熟悉的香氣。
他愛這玫瑰。一如當年母親深愛這花。
十年了,還是開得很好,是有人細心照料著吧。想來必定是老王伯伯的心血。
再抬頭,朝大宅望去,屋裡的燈火已經點亮了。
怎麼辦?要進去嗎?如果進去的話,一定會見到那個人吧。
先前突然決定要回夏日鎮來時,並沒有想到也得面對這個問題。
他有十年沒有見到那個人了,不知道現在的他是否仍像當年一樣嚴厲殘酷?
其實,若以成年人的角度冷靜下來思考的話,他當然知道,這樣憎恨世上唯一一個與他有著血緣關係的老人是一件很不成熟的事,可每次想到那個人,他就忍不住從心裡感覺寒冷。
童年、少年時代,那個人一直在他生命中扮演著權威及施恩者的角色。那人對他的照顧泰半基於義務,而非出於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