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過了多久,殷雲柔緩緩甦醒,映人眼簾的是坐在床沿、穿戴整齊的邵燁。
「你……」嬌羞的話都消失在他冷冽的目光下,這樣的眼神像跟她有不共戴天之仇。
為什麼?在共享刺激絕倫的激情之後,他怎麼立刻變得若無其事?
一張紙落在床上,殷雲柔抖顫顫的拿起,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離婚協議書!
「為什麼?」這麼空洞的聲音是她的嗎?她以為空洞洞的是心!
「你要自由,我給你。」邵燁的話跟臉上一樣沒有表情。殷雲柔困難的吞嚥。這是夢嗎?
「我不要自由!」
邵燁嫌惡的看著她。難道她想要腳踏兩條船!?
剛剛只是場不該發生的失誤,他沒有寬宏大量到能夠跟人分享妻子!
「你不要自由,我要。」
他的聲音依舊冷得像冰,冰一樣的瞳光不容情地射進她不知所措的眼裡。「簽字,對你我都好。」
殷雲柔狼狽的跪坐在床上,「為什麼?我做錯了什麼?」即使心如刀割,她依然昂頭像準備迎戰的母獅。
她要一個理由、一個說明。
邵燁深深的望著她。
這樣的神情他永遠不會忘記,在撞見於百郗跟李麗鳳上床那天,她就是這副模樣。
不同的是,當初是別人負她,現在是她辜負了他!
明明心裡有千萬個駁斥她的理由,他卻不忍說出口。
夫妻一場,好聚好散。既然她選擇的不是他,又何必說出傷害人的話?
看著故作堅強的她,邵燁只能將心裡所有的怨恨壓下。或許,這是上天的旨意,橫刀奪愛畢竟無法長久。
如果他能夠漠視她的魅力,那麼也許還能維持一陣子表面和好的夫妻關係。既然他要的忠貞,她給不起,那麼,路已經走絕了,再也不留餘地。
「你保重。」話一說完,邵燁立刻頭也不回的離開。
慌忙抓了衣服胡亂穿好的殷雲柔甚至顧不得穿上鞋子,便匆匆忙忙的衝出家門,只來得及看到計程車絕情地呼嘯離去。
沁黑的夜裡,只有殷雲柔跌坐在路上,茫然的—遍遍自問「為什麼……」
第八章
直到過了一個星期,殷雲柔終於相信邵燁是鐵了心的離開。
從那天晚上離開之後,邵燁像是突然從地面上蒸發似的,沒有留下任何線索的失蹤了。
雖然出境資料裡沒有他的名字,但殷雲柔明白,以他的能耐,如果存心不露行蹤,沒有人能找得到他。
為什麼做這麼絕?
殷雲柔無助地抓不到一點訊息,就這樣莫名所以的被打人冷宮,邵燁殘忍的連一個抗辯的機會都不留!
經過幾天像無頭蒼蠅般的盲目尋找下來,她憔悴了。
樂樂樂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殷雲柔呆愣地坐在地上的畫面。
她趕緊把殷雲柔扶到沙發上,氣急敗壞的罵道:「你這是何苦呢?」
殷雲柔緩慢的轉過頭來,無神的眼裡有著絕望。
「樂樂?邵燁不見了,我到處都找不到他……」
「我知道他不見了!」
這幾天每來一次她就說一回!
樂樂樂蹲在她面前,「雲柔,你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不過是個男人嘛!再找就行了,何苦這樣折磨自己?」說到後來聲音也有些哽咽。
可憐的雲柔,三番兩次為情所苦!
不願意再讓樂樂樂擔心,殷雲柔言不由衷的安慰好友:「我沒事,真的。」
「你這樣還算沒事?你自己說,你已經多久沒吃東西、沒好好睡一覺了?為了那個該殺千刀的臭男人,值得嗎?」
「邵燁就這麼不見了,毫無牽掛的走,連一個交代都沒有……」
殷雲柔想到這裡就忍不住紅了眼眶。
這正是她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樂樂樂暗忖,邵燁對雲柔明明有情,為什麼會說走就走?
「難道他誤會了什麼?」
殷雲柔淒然的笑,「也許吧!我不知道。」
沉澱思緒之後,殷雲柔徹底否決邵燁誤會她跟於百郗的可能性。
樂樂說的沒錯,那次見面她不是單獨赴約,他的離去不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
悲哀啊!
連罪名都沒有,她就直接被判死刑!
「你對他可能在哪裡落腳,難道一點概念都沒有?」樂樂樂突然住嘴,想到一個可能性——
她們對望一眼,同時說出:
「威戰!」
殷雲柔深深歎息,「我早就想到了,可是……威戰不是我們能夠隨便進得去的地方。」
樂樂樂不服氣的說:
「你是邵燁的老婆耶!為什麼進不去?」
「一個不被承認的妻子。他留下離婚協議書,不是嗎?」殷雲柔自嘲。
說到這,樂樂樂就一肚子火。「姓邵的那傢伙把我們女人當什麼了?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啊?跟你說,要離婚也不是隨隨便便簽字就算了的;咱們跟他把條件談好,絕對不要讓他得意!」
殷雲柔拿出令她心碎的協議書遞過去——
「邵燁什麼都不要,還留了張瑞士銀行的空白支票當贍養費。」
他自以為情深意重,殊不知道毫無任何解釋的離去,更傷人!
她要的不是物質上的安撫,求的只是一個答案。
要槍決人也該給個罪名吧!她卻悲哀的想不透為什麼會變成棄婦。
他乍然的決絕比於百郗當日的背叛更讓人心痛!她是那麼的愛他啊!他怎麼能夠連一個交代都沒有,只丟下一紙離婚協議書——
在剛剛歡愛過後!
於百郗的背叛充其量只讓人覺得難堪,而邵燁的離去卻讓她痛不欲生。
怎麼有人能夠不費一刀一槍就殺人於無形?
如果他的目的是毀了她,當初又何必答應娶她?
不!殷雲柔不相信這些日子以來,他們之間的恩愛甜蜜全是海市蜃樓!
他的溫柔、他的體貼……
怎麼可能是假的!?
但——
如何解釋邵燁的狠心離去?
這個謎讓殷雲柔就算到死,也吶喊著不甘心哪!
樂樂樂看見她的失意,清清喉嚨——
「嗯……台灣的法律是正式登記離婚才生效,這種協議書邵燁要是嫌太閒的話,隨便他要簽個百兒八十張的都不管他!咱們不簽字就不算數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