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玫瑰玻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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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

 

  她慢慢抬起頭,之前的怒氣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歡你在美國的那個朋友?」

  「對。」

  「除她之外,你心裡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雖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沒有比這更合適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氣,突然問了個奇怪的問題,「葉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記憶力嗎?」

  雖然不明白她為什麼突然這麼說,可他還是回答,「我也不差啊!」

  「要比比看嗎?」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唸書背英文單字,總是一遍一遍重複的念,這樣就會記得住、記得牢。不知道對於美好的回憶,這招有沒有效?」

  「妳有什麼美好的回憶?」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見到你,其實是在你逃進我房間之前,那時你為了救車禍的傷患弄得一身是血,說真的,那時的你真是帥呆了。」

  她下定決心了,不去恨這個男人了!她該感謝他方纔的誠實,他的誠實猶如在她不甘心的怒焰裡澆下一桶水。

  他都承認心裡只有某個女人了,她還生氣什麼?但她呢?對他而言她算什麼?

  她不問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願在別人的愛情裡當女配角。

  「是嗎?」他知道那不會是她第一次見到他,只是卻沒想到是在這樣的情況。

  「該你了,就你對我的記憶,有多少說多少。」

  「在九年前某個月亮很亮的夜,我帶著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進妳的住所。接下來……咳咳,要詳述嗎?」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過了!我想那段記憶到你我白髮蒼蒼都還忘不了。」那種事還能忘了的話,只怕不是喪失記憶,就是老年癡呆了。

  於是兩人共同回憶從前的點滴,彼此訝異居然會記得如此仔細,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羅起士還真不錯,是下午三點左右出爐對吧?每回經過那裡的時候若時間對了,我還會走進去買一個吃。不過,後來變成忠實客戶的是我的一個朋友,前前後後吃了幾年,他的長相越來越適合替大菠羅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來。「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爐他就一手全包了嗎?」

  「兩個,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後,又搶了兩個回來啃。」

  說真的,大菠羅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經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個都會飽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還吃了東西。「不過我也曾有過一次吃掉兩個的紀錄喔。」

  「是嗎?」不敢相信。「那種麵包很適合在下雪的天氣裡熱熱的吃。」

  「我就是在那樣的天氣裡享用了兩個的,只可惜麵包涼了。」猶豫了一下,她說:「其實……那兩個麵包其中有一個是買給你的。」

  「什麼時候的事?」

  「在我離開美國回台灣的那個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兩個大菠羅在公車站的倚子上一併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裡卻是有點酸酸的,為著十七歲那年的失戀吧?收拾了一下情緒,她說:「其實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點小遺憾的。」

  「遺憾?」

  她橫了葉逢春一眼,訕訕道:「我還以為我可以收到你的禮物。」

  他送了,可是送貨人員在聖誕節當日送達,東西又給退回,因為無人簽收。

  之後他一直等到愛麗絲度完寒假,他才把東西交給她,要她轉交給玫瑰。因為她始終不透露玫瑰在哪裡,還說她轉交東西給她後,若玫瑰願意給他知道她在哪裡,她自己會告訴他。

  很顯然的,愛麗絲並沒有把東西交到她手上,更別說他後來寫的信和卡片了。

  這可惡的巫婆!

  沒關係!聽說她嫁到台灣來,這幾天就會過來,他已經取得她的連絡方式,且看看她怎麼說。

  既然玫瑰沒收到東西,那他有送不也等於沒送?「妳想要什麼?禮物可以補送吧?」

  「算了,都過那麼多年。不過,我的另一個遺憾是……沒有和你跳支舞。」

  葉逢春揚眉,做了個邀請的動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請妳跳支舞嗎?」

  「可以,不過國際標準舞例外。」兩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來。

  她家大姊就是被秋陽強迫跳國際標準舞給嚇暈的。

  寇玫瑰將手交給他,身子慢慢貼向他,步伐隨著他緩緩移動。她輕輕閉上眼,想像這是十七歲那年的平安夜……

  葉逢春的心跳平穩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現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對葉逢春時,她還是青澀得猶如十七歲那年?

  感覺額頭上被吻了一記,今天這樣美麗的回憶在另一個九年後,不知道她會記住多少?葉逢春會記住多少?

  以往她討厭這種沒有一定正確答案的問題,可現在留個空間也沒什麼不好,有些東西說死了就沒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個九年後,她和葉逢春不會有機會再像今天這樣,回憶著九年前的點滴了。

  九年後啊?那個時候葉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麼感覺?發現她其實是有點情緒化的?先前冷冰冰的拒絕溝通,後來變得凶巴巴的,再來……卻又可以話當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時,她幻想著成為另一個聰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條件的;她要穿上合腳的、舒適的,而且只專屬於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顯然並不合腳。也難怪,那只鞋本來就不是她的,又怎會合腳?

  可她戀上了王子,曾一度忍痛的想將過大的腳塞進鞋裡,幸運的是,她還有腦袋,及時醒悟,不適合就是不適合,是別人的就是別人的,這才沒做出削足適履的蠢事!

  只不過……適合她的玻璃鞋到底在哪兒?

  欸,王子要迎娶灰姑娘了,她卻又要開始灰頭土臉的逃亡生涯了。只是這回她應該不會離開太久吧?因為她純粹只是要避開傷心事而已。

  離開前,先約愛麗絲出來敘敘舊,兩人好多年沒見面了,見老友的喜悅可以沖淡一些些心裡的惆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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