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跳下葉馨的膝蓋,尋找她的手,怎樣都找不到,只好又跳上去,在她的手臂上用爪子抓。
「法比,你要抓癢嗎?如果你能咬開繩子,我就可以幫你抓了。」葉馨知道它的肢體語言,每當要她摸、要她撓的時候,它就會舔她的手。
或許他們還可以因此逃出這裡。一想到這裡,葉馨想辦法站起身,讓法比試著咬繩子。
法比果然具有相當的聰明和靈性,直徑半公分的麻繩在它這邊咬咬、那邊磨磨之後,居然鬆開了。
「法比!你真是太棒了!」葉馨摟著法比又揉又撓,又親又啃,感激得無以復擾。
「汪汪。」得到想要的搔撓,法比很滿足。
葉馨解開繩索,在另一個房間找到她的T恤、牛仔褲,換下那身噁心巴拉的蓬蓬裙和襯裙,扯下夫人不知何時綁在她頭髮上的一堆緞帶,擦掉把她嚇了一大跳的臉上濃妝,才小心的打開門走出去。
雖然一路上碰見很多人,但所有人看葉馨和夫人最疼愛的法比在一起,認定是夫人要好的朋友,不敢加以刁難。
就這樣,他們在有驚無險的情況下離開豪華無比、剔透晶瑩的鑽石王國。
「先打希傑的手機再說。」幸好她們不屑拿走她身上的東西。
手機中有兩個希傑的電話號碼,一個是被他丟掉的那支舊手機的號碼,一個是新的——他拿到新號碼的第一件事,就是將號碼存入她的手機。
電話很順利的接通了。
「喂,希傑!」葉馨興奮的大喊。回應她的卻是——
「這支電話目前沒有開機,請稍後再撥。」
十分鐘後,葉馨又撥了一次。回應的還是同樣的聲音。
三十分鐘後,葉馨再撥一次。回應她的仍是——「這支電話目前沒有開機,請梢後再撥。」
又打了數十通,電話一直沒有開,葉馨愈打愈擔心。
「法比,希傑一定是遭遇危險了,我們只能靠自己去救他,你會跟我一起去吧?」葉馨邊擦眼淚邊蹲身對法比說。
「汪!」法比很堅定的答應。
「走吧,我們看到人就問,總有人看到希傑的。」幸好她的錢包還在她的牛仔褲口袋裡。
於是,這一人一狗踏上了漫漫無涯的尋人之途。
第十章
鬱金香莊園裡,希傑依然蟄居在頂樓,管家和僕人們擔心得召開臨時大會。
「我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主人這一個月來吃得少喝得少,整天躺在頂樓,一天比一天消瘦,不想辦法請人來開導不行。」和主人接觸最頻繁,也最有愛心的管家擔心的說。
「找牧師、神父還是心理咨商師?」園丁接口問。
「找那些人有什麼用?當然是找他最重視、最想見的人。」管家很有定見,「如果我沒料錯,主人肯定是相思病。」
「嗯……那症狀,實在是相思病沒錯。」大家一致點頭附議。
「那豈不是得找到那位主角?」清潔婦人說。
「是的,解鈴還需繫鈴人,除了那位主角,沒人治得了。」管家不愧是管家,永遠充滿智慧。
「問題是我們要怎麼找到那位重要的主角?每次主人都是一個人來一個人走,從沒有電話進來過,也沒朋友來找,我們怎麼知道能治相思的是哪位?」一名細心的僕人說。
「我們不能找主人的家人,說不定家人會使主人更不愉快,那就糟了。」雖然蘭廷加家族聲名顯赫,誰都知道鑽石王國的電話,但那可不能打。
「手機,主人的手機裡肯定有那位重要人士的電話。」一線曙光。
「手機裡面通常有幾十、幾百個電話號碼,要每個都打去問『你是不是希傑范.蘭廷加心目中最重要的人 』嗎?」一線曙光熄滅了。
「當然不可能這樣做。」開玩笑,這樣豈不是找閒雜人來把主人煩死?
「關鍵是那條手帕,主人隨身攜帶、寸步不離的那條。」
「兩三年前蘭廷加家族限量發行的鬱金香手帕?但那條手帕能提供什麼線索?」
「應該有非凡的意義。」
「我看到那條手帕上好像有寫什麼。」
「說不定是那個人的名字。」
「有可能是對方送的。」
「如果有名字的話就好辦,說不定就可以從手機中找到號碼。」
「這倒是好法子。就利用下回主人洗澡的時候,借他的手機來看。」
「好。」
這個計畫受到一些波折,順利「借」到希傑的手機是在三天後,他們對照手帕上字體的樣子,在手機中找到一個看起來相近的名字。
果然有!
他們用那支手機撥出那個名字的號碼,電話很快就接通了。
「希傑,是希傑嗎?你在哪裡?快告訴我。」對方用一種激動無比、近乎顫抖的聲音問。他們知道找對人了。
*** *** ***
一人一狗在阿姆斯特丹流浪,已經過十二天了。
餓了少吃點,渴了喝路邊的噴泉水,晚上找個車站度過一夜,順便替手機免費充電……省吃儉用,葉馨帶的錢倒還能再應付幾天,比較麻煩的是要躲蘭廷加阿姨派來的人。
葉馨當然認不出來,但法比認得出味道,只要味道有異,他們就動作快速的躲起來。
這也還好,最困難的是找人。
「請問你最近有看到希傑·范·蘭廷加先生嗎?」為了找到希傑,葉馨克服了害羞膽怯的個性,看到人就厚著臉皮去問,即使不斷遭遇挫折。
「有,當然有,報上才刊載他的設計使鑽石身價大漲!」
問十個,有九個會這麼回答,希傑儼然是他們的英雄。
這固然可喜,問題是對她一點幫助都沒有。
於是,她改變方法。
「請問,你最近是否在附近見過這個人?」秀出希傑拍在她手機裡的相片。
「當然見過。」葉馨正高興的時候,他說——
「那邊的電視牆上,每隔三天會輪流播一次他拍的廣告。」希傑拍過廣告?這下更難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