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如果在年滿二十四歲後仍未結婚,『霓裳服飾』無條件交與繼女趙琳怡繼承。在正式繼承人產生之前,『霓裳服飾』暫由梅紅雨女士負責。」何律師宣讀完遺囑,合上手中的活頁夾,同情地看著坐在他對面的年輕女子。
莫雪兒冷眼看問繼母,問道:「這是怎麼回事?」
梅紅雨嬌媚地檢機修剪完美的指甲,淡淡地說:「不就是你聽到的那回事嘛。你老爸怕他死後沒人照顧你,才用這方法逼你結婚。」
莫雪兒的繼姊趙琳怡也嗲聲歎氣地附和:「是啊。雪兒,你都不知道爹地有多關心你,他老是在和我談天的時候『不小心』提到你,老說對你放不下心,希望找個好男人來照顧你。」
懶得理會她們母女倆,莫雪兒回首看向何律師,疑信參半地問:「這遺囑沒改過?」他們父女倆雖然沒什麼感情,相處時間也不長,但她是莫家唯一的繼承人,再怎麼說,父親也應該會把公司留給她,沒道理要刁難她。
何律師瞟了梅紅雨一眼,才支支吾吾地說:「呃……
前些日子你父親做過些許的更動。」在莫先生過世的前幾天,特地將他請去更改了遺囑。
莫雪兒明瞭的看了眼得意萬分的繼母,無聲地歎了口氣。「謝謝你,何律師。」她起身準備離開。
「莫小姐?」何律師出聲喚住她。
莫雪兒在門口停下腳步,轉頭看向何律師,「還有事嗎?」
「莫小姐,你有沒有什麼打算?距離最後期限只剩下二十多天。」他心中是同情這女孩的。可憐她父母雙亡,還得面對貪得無厭、居心叵測的繼母和繼姊。
「讓我再想想吧。何律師,謝謝你。」說完,她灑脫地離開了律師事務所。
第一章
莫雪兒輕啜口酒,靜靜地環視整個會場。
今天她受邀到父親生前好友甄友錢家中,參加他舉辦的甄氏企業二十週年慶祝酒會。原本地是不想來的,因為除了甄友錢外,她壓很不認識才個人。再者說穿了,甄友錢邀請她的目的無非是想炫耀他認識世界聞名的服裝設計師莫雪兒罷了。
由最後她還是來了,因為甄友錢已經打電話煩了她整整兩天。他每天在她耳邊叨念他和她老爸的數十年交情,好像她今天不來參加這個酒會。她父親就會因此而無法在天上安眠似的。她父親會不會安眠還是個未知數,但再被他煩下去,她肯定是不能安眠的。
她無聊的又啜口酒,視線不期然地停在廳中一角——
嗯!大帥哥。
那男人真的是夠酷。夠帥,尤其他又穿著她所設計的衣服——就算是她請來走秀。穿過這件衣服的模特兒都沒他好看。
嗯,大帥哥,越看越帥的大帥哥,不過可惜的是,他留了一頭長髮。她一向討厭男人留長,因為他們總是懶得整理,老把頭髮弄得又分叉又枯黃的,一頭應該亮麗無比的長髮,弄得活像根拖把一樣,真的有夠難看。
咦!
莫雪地猛眨著眼,有些不敢相信的看著他的動作——
他是那樣優雅地接過服務生遞來的酒杯,但她還是注意到他避開服務生手的小動作。
他好像很討厭人家碰到他——這是她觀察他十分鐘後的心得。只要有人接近他,他二話不說,馬上走人;若閃躲不了,他就輕皺眉頭,敷衍地說了一、兩句話後再走開。在這十分鐘內,她還沒見到有人能碰觸到他。
再觀察了他,一會兒後,莫雪兒突然收回視線,惋惜的歎了口氣。
唉!沒想到他是朵水仙花。據說這種自戀狂最討厭被人碰到,即使是不小心的輕輕一碰,他們都不喜歡,好像他們身上鑲了金粉,讓人一碰就會掉下來似的。
不過話說回來,她也真夠無聊的了,人家是不是朵水仙花於她什麼事,只要他自己就就行了,她管人家那麼多做什麼。她自己的麻煩已經夠大了——二十天之內要找到一個老公哪!
唉!她該怎麼辦才好?
莫雪兒歎息,望瞭望滿室的人,覺得廳內的空氣越來越糟了。她放下酒杯,轉身走向庭院,嘴中不自覺地輕哼著:「水仙花並在小溪旁,多美麗呀……」
唐繼堯獨自站在大廳的一角,嘲諷地撇撇嘴。無聊的宴會,無聊的人。今天要不是老爸哭著要他來,他根本不可能出現在這。
他一向討厭人群,更討厭有人接近他、碰觸他,因為那會令他有作嘔的感覺。一位心理醫生曾對他說過,他這種毛病俗稱水仙花症,最容易發生在極度自負和優越感的人身上。
他不否認自已是個極度自負、自我中心的人,因為不管是內在還是外在,他都是完美的化身。
厭惡別人的接近和碰觸,他不認為這是什麼大不了的
毛病,可是在接連發生了兩件事情之後,他人僅是厭惡別
人的靠近與碰觸,更無法容忍女人碰到他只要一有女人碰到他,他馬上就會臉色發白冒冷汗。反胃嘔吐,甚至還會全身起紅疹。為此,他開始痛恨起自己的毛病。
想到這兒,唐繼堯眼神冷漠地環視會場一周。他輕哼一聲,轉身走向庭院,不想再留在廳內受到人群的包圍與注視。
莫雪兒呆坐在涼亭的石椅上,仰望著滿天星斗,忍不住又歎了口氣。
二十天內,她要去哪找一個老公?
登報?她用力地搖頭。不行,絕對不行。她可是世界知名的服裝設計師,絕對不能做出這種丟人的事。
找個認識的人娶她?這挺簡單的,隨便捉都有一大把。只是她不想利用朋友,何況要她出口拜託人家娶她,多沒面子呀。
想到這兒,她不禁又歎了口氣。要是她不要這麼死要面子就好了。她發誓,只要能順利渡過這個難關,她一定會改掉死要面子這個缺點。
唉!她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呢?
其實她壓根就不想回來爭遺產,她之所以遵照父親遺囑的規定,完全是為了「霓裳服飾」的掌控權。自從梅姨接掌「霓裳服飾」後,她所創立的「SHARE MORO」就屢遭刁難,不無故被停止生產線,就是被梅姨派來的人弄得無法專心工作。於是她只好回台灣來爭取經營權,讓梅姨沒法子再刁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