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在一樓開啟那兩扇不�袗�門。
映入眼裡的是剛才那段八卦裡的男主角。
「早。」
一見是她,舒正尋打了聲招呼,踏進電梯。
「還真是早啊。」
她了白眼,明知故問:「歡迎光臨,請問要到幾樓呢?」
「你高興去哪一樓就去哪一樓好了。」
他拍落防風外套上的水珠,笑著應道。
「外面下大雨嗎?」她按下十二樓的鈕,回頭看著他。
「如果是下大雨的話,我會比現在更狼狽。」
「在我眼中看來,你已經很狼狽了。」她要笑不笑的。
「那就是你沒見識過。」
他手上的動作沒有停止。
「對了,」她故作「剛好想起來」的模樣。
「嗯?」他等著她的下文。
「剛才上樓的時候,有兩個女人說你是gay。」
「……啊?」
他怔了一下,抬起頭來,手上的動作總算停止。
「別問我細節,我也只是聽來的。」她聳聳肩。
「gay?」
他皺起眉頭,又問了一次。
「對,g-a-y。那個字念gay沒錯。」她頻頻點著頭,一副老師的模樣。
「……那我知道了,」舒正尋頓時恍然大悟。「是一個頭髮長長、染成咖啡紅的女人吧?」
「這麼會猜?難道只有她一個人知道你的『秘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對方未免也太會保密了。
「那是隨便說說的而已,」他嗤笑了一聲。「為了讓她對我沒興趣,只好用這種爛理由。」
「既然是爛理由,對方怎麼會相信?」
「連這麼爛的理由我都拿出來用了,她才會知難而退。」
他說完,徐芷歆靜了幾秒。
好像也有幾分道理。
如果一個男人不惜謊稱自己是gay也要拒絕她,那她大概也沒那個臉皮再纏鬥下去。
「那你不怕消息傳出去,下次換真正的同志對你有興趣?」她堅信,如果以剛才那樣的傳播形式,散播的效率一定很高。
「不怕。」他答得斬釘截鐵。
「為什麼?」
該不會他不挑吧……
「有時候……」他沉吟了一會兒,「有時候只要一、兩句話,你就可以知道對方和你自己是不是同一種人。」
聽了他的話,徐芷歆的腦海裡依然一片霧濛濛。
「你是指性向的區分?」她皺眉。
「當然不只。」他笑了一聲,繼續道:「以我為例的話,只要有別家酒吧的酒保一坐上吧檯,他說個幾句話我就會知道他是『同行』。」
「原來如此。」
徐芷歆怔怔地點了頭,似懂非懂。
「也像是……」
舒正尋又補充:「愛裝帥的人會知道誰的帥是裝出來的;內向的人會知道誰的害羞是假出來的;有錢的人會知道誰的『凱』是吹出來的;還有……」
忽然,叮的一聲。
到達十二樓,電梯門開啟,打斷了舒正尋的話。
兩個人都愣了一會兒。
「還有,」
他向前走了幾步,走到電梯門外,回頭。「擅長逃避的人,會知道誰的堅強是硬撐出來的。」
語畢,他轉過身,走向「ROXY」。
徐芷歆卻愕然。
就像是一腳踩中她的傷口,不偏不倚:也像是絲綢從身旁飄逸,輕輕滑過肌膚,若有似無。
「等等,」
她持續按著開門鈕,叫住了他。
舒正尋也因此停住腳,回頭。
「你那爛理由的伎倆已經被我知道真相了,萬一我以後纏著你不放,你還能拿什麼來當擋箭牌?」
她一定是中邪了,不然她怎麼會對一個半生不熟的男人說出這種話?
舒正尋卻笑了出來。
「要接受一個人,只需要一個感覺就夠了;但是如果要拒絕一個人,再扯的理由都可以拿來當借口。」
說完,他再次轉身向前走。
徐芷歆則是怔怔的,放開了壓在開門鍵上的手指,讓舒正尋的背影消失在兩扇門縫之間。
他的話讓她有一種被食物噎到的感覺,吐不出來,也吞不下去。
一如以往。
徐芷歆只要一到家,就會先看看電話裡有沒有留言。
她沒有使用行動電話的習慣,在美國的時候就一直是如此。
原因是因為她出現的地方,不是公寓裡,就是研究室:再加上研究中心裡有許多空間是不能使用具有電磁波的用品。
所以,她想不出來自己需要行動電話的理由。
而這個習慣,即使回到台灣、即使換了工作,也不會改變。
「喂……喂?芷歆?」
按下播放鍵,答錄機傳出既熟悉又陌生的聲音。「這裡是芷歆的家嗎?」
那是帶點台灣國語的一句話。
很快地,徐芷歆認出了聲音的主人,也讓她笑了出來。
「啊錄這個芷歆甘真正聽得到?」
對方似乎正在徵求誰的意見,那聲音聽起來離話筒似乎有點距離。
徐芷歆又噗哧笑了一聲。
「你就隨便講講就好了,煩惱那麼多幹什麼。」
另一個男人的聲音也參雜其中。
那是姨丈的聲音。
聽著答錄機錄下兩人鬥嘴的過程,徐芷歆不禁莞爾。
曾經在很久以前,也就是當他們一家還住在台灣的時候,她的父母親也會這樣一句來一句去的,弄得她好氣又好笑。
然而自從他們舉家移民美國後,因為生活習慣的關係,父母選擇住在華人較多的加州,她則是因為申請到芝加哥大學,所以獨自一個人飛往伊利諾州落腳。
從此之後,那樣的畫面成了回憶。
原本早已被她遺忘,卻在這個時候猛然想起……
「Hey。Me again。」
忽然,她最不願聽到的聲音自答錄機裡傳了出來。
「你在那裡還好嗎?為什麼不回電給我?如果你的氣還沒消的話,告訴我該怎麼做!」
徐芷歆斷然按下刪除鍵,轉身走向浴室。
連一個字都不值得她再聽下去。
浸泡在浴缸裡,她輕輕按摩著小腿肚。
從來沒有久站過的她,對於目前的工作顯得有些適應不良,長時間站立讓她的腳幾乎吃不消。
她以前完全不知道連續站四、五個小時是這麼痛苦的一件事,更別說是穿著那有六公分高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