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是否指明找我──」
「我是章震南,這是我內人。」男人開門見山,自我介紹完畢。「薄小姐請坐,我們談談。」
她依舊迷惑,但男人氣勢凌人,週遭宛如他的地盤,氣定神閒地指點她就坐。
「請問我們是否見過?」
她還在努力搜尋記憶,章震南劈頭便道:「沒想到相來相去他竟然相中了妳!也罷,起碼是個好手好腳上得了檯面的女人,我雖然比較中意昀芬,但沒辦法啊!人人都覺得志禾隨和,只有我們做父母的知道他事事有定見,不過是不想讓我們傷心,才配合我們的意思罷了。」
聞言心驚肉跳,怔怔傻眼,她一點二的好視力竟沒看出章志禾的秀逸五官和章母同個模子印出,只有身架骨和章父九分近似。
「原來是伯父、伯母,失敬!」她起身哈腰,暗叫完蛋,她只穿了T恤、短褲,是章志禾最感冒的扮相,這下未出招就扣分了。她沒遺漏章母盯著她胸脯的詫異目光,真想乾脆滾到地上裝死算了。
「不必客套。」章震南揮揮手,「這孩子三十出頭了,時不時還是讓我們摸不著頭腦。現在年輕人想的,我們很難理解,我們要求不多,他愛做哪一行隨他去,唯獨婚事,他可不能表裡不一,敷衍我們。我還沒老,知道現在年輕人的花樣百出,在我章家,可不能有這樣的事!」說得斬釘截鐵,她聽得一知半解。
「是這樣的,薄小姐,」見她未開竅,章母接力解釋,「志禾和我們說了,他有了喜歡的對象,就是薄小姐,我們雖然半信半疑,但派去的人說你們來往密切,他的確沒撒謊,昀芬的事很可惜,我們本來想盡力撮和他們,昀芬本人也有意思,但志禾並不積極,直到前些日子有人告訴我們一些事,我們才同意他的選擇,今天特地私下來看看妳。」
原來,他所謂要和兩老說清楚的事,就是他們之間的事啊!他早就認定了她,並且公告父母,為什麼還要和她冷戰呢?實在不像她印象中的他啊!
她喜上眉梢,直問:「呃,請問是哪方面的事?」哎,真是扼腕!她實在想不出最近做了哪些令人稱道的事能擊敗勁敵蔡昀芬,令二老對她改觀。
「就是──」兩老彼此又對看一次,章震南使個眼色,章母對她勾勾手,暗示她湊上前去。「妳為了志禾,三番兩次上仲南那孩子的酒吧找他算帳,聽說有一次讓他躺了好幾天,另一次讓他眼睛掛了彩,他頭傷那次我們不清楚是否和妳有關,總之,仲南很少再見志禾了。這麼多年來,我們擔心的就是這件事,他們倆感情好我不反對,但──」嗓子壓得更低,「總沒法好到能結婚生子吧?」
「嗄?」沒想到一間小酒吧的八卦流言傳誦威力如此之大!
章母拍拍她的手,「妳積極爭取志禾的態度我們很欣賞,志禾個性溫和,人又善良,老被仲南牽累,章楊兩家關係很深,我們不好說什麼,如果因為妳的出現,讓志禾正常結婚,有正常家庭,我們就放心了。」
她終於能體會章志禾的心情了,不斷的相親證明自己愛的是女人很辛苦吧?
「伯母,其實我們根本──」還未論及婚嫁啊!但若照實說了,兩老對蔡昀芬重新燃起信心呢?自私一點、自私一點,她可不要又將他拱手讓人!
「我到外頭走走,妳們再多聊一會。」章震南四平八穩地站起來,利眼掃視店內一圈,忽然道:「妳這家小店,還供這麼多新鮮玫瑰裝飾,是不是太浪費成本了?」說罷目不斜視走了出去。
她呵呵乾笑兩聲,要是讓章震南知道那是楊仲南的傑作,想必會大大抓狂吧?「薄芸?我可以叫妳薄芸吧?」章母再向她靠近。
「當然。」無端的親熱讓人不寒而慄。
「有一件事,我想向妳求證。」章母機警地左看右看,才附耳問道:「妳和志禾,是來真的嗎?」
「對不起,我不懂──」
「哎呀!」章母為難地抿著薄唇思索,想想又道:「妳不是代打的吧?」
「啊?」
「你們在一起一段時間……『那個』沒問題吧?」
「唉……」字眼很普通,問題很麻辣,而且必須自由心證。
等熱辣辣感覺一過,她暗下決定,絕不白目地反問「那個」是什麼,並且為了一勞永逸,她做了以下回答──「伯母,我們『那個』的很快樂,志禾『那個』的很正常,如果有一天我們結不成婚,絕不是因為他沒辦法和我『那個』,而是他想換一個女人『那個』,這樣您放心了嗎?」
第九章
門一開,他著實嚇了一跳,倒不是她主動上門來,他估計過她這些天就會親自求和,早有了心理準備,他驚訝的是她那身扮相,完全換了一個人。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來打擾你休息,我是有事……」他有必要眼睛瞪得那麼大嗎?「麻煩你……」
「進來說吧!」他壓抑住一股不悅,側身讓她進屋裡。
背影看去,真快認不出是她啊!原本一頭自然卷濃厚的長髮,變成柔亮的直髮,並且在耳畔別了支髮夾,上身穿了件七分袖荷葉領窄腰襯衫,下身是同色及膝小圓裙、細緻鑲鑽半高跟鞋,手上提了個秀氣小圓包,臉上化著淡淡卻技巧增色的美妝,乍看似曾相識,又說不上來像誰,總之,他熟悉的薄芸不見了,進來的是他無數相親對像中的一個大家千金,坦白說,礙眼得很!
他質疑的目光令她靦腆起來,站著顯得手足無措,乾脆坐下來,支吾地說明來意,「我是想請你幫個忙,帶我到楊仲南的住處,我想找薄荷。」
彷彿預料到他反應不會太好,她連忙解釋,「她和楊仲南出去了一天,到現在還沒回來,打她的手機也不接,我擔心……」
他臉色稍霽,嘴上仍不饒人,「她早已超過二十歲,不需要監護人看管,再說,人家男歡女愛,我們也不該多干涉,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