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踹死你,踹死你,踹死你!」
踢、踢、踢!
砰!砰!砰!
「嗚……不要再打了啦,嗚……」
「我問你,你以後還敢不敢欺負小白?」
「不敢了,不敢了……嗚……」
嘩!好凶的小女生!
鍾振毅跨在他的爛腳踏車上,旁觀著公園遊樂區的一幕,心裡直想笑。
事情是發生在半個小時之前,他騎著老媽的老爺腳踏車,經過家附近的公園時,齒輪鏈子脫軌了。
這部腳踏車的年紀跟他一樣大,在他們鍾家服役十六年了。雖然同學現在下了課都偷騎機車,只有他還在踩腳踏車,實在很不屌,可是看著這輛二輪的實在勞苦功高的份上,他還是很認命地找了個空地停下來,開始修腳踏車鏈。
午後兩點半,盛夏艷陽最是咬人的時候,他把車子牽到一排灌木叢前,勉強尋求一些微薄的蔭影。
「該——該——該——」一陣狗狗的哀叫聲從樹叢另一端傳來。
他一時好奇,緩下修車的動作,抬起了頭去看。
原來另一端是一個兒童遊樂區,有沙坑、翹翹板、溜滑梯和鞦韆。
有兩個小男孩,大約十歲左右,其中一個用塑膠繩套住了一隻流浪狗的脖子,另一個人拚命用腳踢它,踢得它唉唉慘叫。
小鬼頭!懶得理他們!
他這個年紀的大男孩,剛從童年期踏入青春期,滿心以為自己是成熟的大人了,最討厭和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打交道。
而且那是流浪狗,又不是他家養的狗,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鍾振毅酷酷地撇了撇嘴,蹲下來繼續修車。
不一會兒把鏈子拉回正軌,跨上車座,準備走人了。
「陳漢民!張志文!」尖銳的童音響起。
一道粉藍色的小身影遠遠從公園門口飆過來,刮到兩個小男孩的身旁。
他還來不及看清楚粉藍洋裝的小主人長什麼樣子,她已經彎身抓起一把沙子,扔向套住狗狗的那個小男生。
小男生眼睛進了沙子,痛叫了一聲,捂著臉溜掉了。
踢狗的那個小男生本來也想溜,卻被「粉藍洋裝」給絆倒在地上。
下一秒鐘,就是那陣「踹死你,踹死你,踹死你」的正義之聲。
真是厲害!鍾振毅不禁失笑。粉藍洋裝還矮了她的對手一個頭,對方又人多勢眾,她居然以一敵二?大敗惡童雙人組。
「還賴在地上坐什麼?還不過去跟小白道歉。」清脆的童音似銀鈴一般,清靈靈地嚷著。
受害者苦著臉。「不用了吧?它只是一隻狗……」
不妙!鍾振毅聽他竟敢如此膽大包天,心裡才暗叫一聲,果然那個小男孩又得到報應了。
砰砰!馬上兩腳又踹下去。
「狗又怎麼樣?狗也聽得懂人話!還不快去!」
小男生不敢再造次,哭喪著臉,轉向一旁畏縮的大白狗。
「對不起……」
白狗方才被他欺負得狠了,見他走過來,連忙縮著腦袋和尾巴,不敢囂張。
小女孩看到,心裡又有氣。
「大聲一點!」
「對……對不起!」
「叫它名字!」
「小白。」
「小白怎樣?」
「小白對不起!」
「哼!」
「我……我可以走了吧?」
「下次再被我撞見你欺負小動物,當心我一拳揍扁你。」
小男孩發現她已經有放人的意思,哪裡還客氣什麼?一轉眼跑得比飛得還快。
哈哈哈哈——鍾振毅在灌木叢這一側笑得直打跌。
好恰的女生,連比她大的男生都怕她,將來長大一定不得了!
「大哥哥,你在笑什麼?」冷不防一個甜甜的聲音在他身旁冒出來。
鍾振毅嚇了一跳,方纔那個小女生竟走過來,和他隔著一道灌木叢相望。
她好嬌小,頭頂只及他的胸口,尤其他現在又跨在腳踏車上,更是比她高出一大截。
她看起來才六、七歲,頭髮用藍色蝴蝶結紮成兩個馬尾,水靈大眼閃著好奇的神采,粉紅色唇瓣噙著開朗的微笑,神情一點都不怕生。看她粉嫩粉嫩的俏樣兒,怎麼都不像是剛痛宰過兩個手下敗將。
他一時有點不敢相信,這個笑容甜甜、嘴巴甜甜的小女孩,就是剛才那個整治得人說不出話來的「恰北北」。
「大哥哥,你的車子壞了嗎?」小女孩盯著他手上的油污,一臉好奇。
被她一問鍾振毅才醒悟,他還得趕著和同學碰面,一起去撞球間打彈子呢!誰有工夫理這種小鬼頭?
他頭一撇,酷酷地哼了一聲。「對。」
「我的手帕借你。」女孩掏出小巾子,隔著灌木叢遞過來。
手帕上的娃娃圖案差點讓他吐血。
「那種手帕是小孩子在用的,我們大人才不用。」他不屑一顧。
「真的啊?」小女孩咬著下唇,一副很難過的樣子。
看她這副模樣,恁是鐵石心腸的人都會軟化。
「你剛才不是很恰北北嗎?怎麼現在又這麼好心了?」他忍不住逗起她來。
「噢,被你看到了。」小女孩很不好意思地摸摸馬尾。「都是陳漢民和張志文啦!他們最喜歡欺負小白、小黃和小花了,以前我只是聽同學說,今天親眼看到了,當然要替它們報仇!」
原來公園裡除了白狗之外,還有黃狗和花狗,他以前倒沒注意遇。
「他們有兩個人,你不怕他們聯手打你?」他好奇地問。
「才不怕呢!陳漢民和張志文最『肉腳』了,他們才打不過我。」小女生鼓頰瞪眼的,神氣極了。
鍾振毅又有一種失笑的衝動。
咳咳!不跟她扯了。
「我有事,要走了,你自己去玩吧!」他握穩把手就想騎開來。
「哥哥,你的頭髮為什麼是那種顏色的?」小女孩清脆的聲音喚住他。
他下意識摸摸褐色的頭髮,很驕傲地回頭。「怎麼樣?好看吧?我昨天去染的,這個顏色叫做『古銅金』,就是在大太陽下看起來會變成金色的意思。」
「喔……」小女孩抓起自己烏溜順長的馬尾,再瞧瞧他的褐髮,反覆兩三次之後,終於瞭解地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