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回到劇組人員的犒賞大會,莊宜珊一直笑咪咪的,好像撿到什麼好東西一樣,開小花開到二十來個人面面相覷。
終於在一陣你看我我看你的眼波交流後,子眉當了開路先鋒,「發生了什麼好事?你那麼高興。」
莊宜珊一臉粉紅的說:「我啊,好像遇到真命天子了。」
立刻,二十幾個人都把眼光拋向衛峻揚,礙於後者臉太臭,很有默契又把眼光移回女主角身上。
「我剛剛幫忙送一個小朋友回餐桌,沒想到那一桌有個男人一直看著我,那男人,好帥喔,尤其是近看的時候,我真的覺得那是個裴勇俊耶。」身為勇樣粉絲的莊宜珊一副興奮的樣子,「我們稍微聊了一下,都滿有好感的,他說明天早上要來接我,當我的半日導遊,然後……」
話還沒說完,衛峻揚突然打斷她,「餐桌上有幾個男人?」
她被問得莫名其妙,但還是回答了,「一個。」
「就是我們昨天在童裝店看到的那個人?」
「嗯。」
「他對你示好?」
「是啊。」很開心的語氣。
「他怎麼可以當著長輩跟孩子的面約你?」
難怪她連婚戒都沒有──這個人這樣糟糕,連在岳父岳母跟孩子的面前也沒顧忌。
當著她的面扮演溫柔體貼,她一不在,立刻就約會其他女孩子。
晶雅到底知不知道這男人這麼花心?
衛峻揚也不知道自己在生什麼氣,就是覺得很不高興,怒氣中夾著心疼的那種不高興。
這樣的男人有比他好嗎?
如果是他,絕對不會做讓她傷心的事情。
「你怎麼了?」子眉探了過來,「你……你不會剛好喜歡宜珊吧?」
衛峻揚看了子眉一眼,雖然沒說話,但臉色之難看,一望就知那個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那應該要替她開心啊。」全世界都知道莊宜珊想戀愛想瘋了,可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漂亮年輕的她總乏人追求。
莊宜珊連忙點頭,「對嘛。」
「人家是有小孩的人。」
「小孩?你說Jewel喔?」莊宜珊噗的一笑,「Jewel的媽是他的妹妹,雖然他們都是領養的,沒有血緣關係,可是因為一起長大,所以跟親兄妹一樣,你們看起來不是認識嗎?怎麼會以為人家是夫妻。」
衛峻揚呆了呆,「你……你剛剛說什麼?」
「人家是兄妹,不是夫妻,他是韓國出生,原本在華盛頓的醫院當醫生,前年才回紐約市立醫院任職,他妹妹才二十出頭一點,有個小孩沒錯,單身未婚,一邊還在念大學,所以他就幫忙照顧點嘍。」
原來……
她說過,她的三哥是韓國人,從小就疼她。
對啊,雖然小Jewel跟他神態親密,可是他沒聽過她開口喊他爸爸,足他自己先入為主,以為那樣的親密必定是父女。
小Jewel圓圓的眼睛,圓圓的嘴巴都好像她。
她沒有結婚,卻有一個明顯是華裔血統的孩子,看模樣不過兩歲上下,他們在一起時,從來沒做過避孕措施……晶雅說有事想跟他說的奇異神色……所以那有可能是,可能是……
他跟Jewel第一次在中央公園見面,一向不善於跟小孩相處的他,居然覺得眼前流著口水的小傢伙頗可愛。
衛峻揚迅速起身,朝另外一個廳跑去。
拜託,請你一定要還在。
***
衛峻揚晚了一點點──在小費攻勢下,侍者告訴他,在他跑進來前三分鐘,那家人才離開。
餐廳就在馬路邊,三分鐘已經可以讓他們的車子到下一個街角。
他很鬱悶。
轉念想到,莊宜珊說晶雅的韓國哥哥明早要來接她,那他就一起等哥哥現身,哥哥總會知道晶雅住在哪。
只是,離天亮還有七、八個小時,無論如何,他很不想一個人度過,這時候需要友人陪伴,於是劉子豪成了當然不二的人選。
「每次只要看到Jewel叫她媽媽,就覺得腦袋一片空白……其實,我應該有感覺,說起來,Jewel也很喜歡我,我們那天在公園,明明這麼多人都拿著草莓牛奶,但她就一直看著我,那麼小的孩子,只見過一次,她在餐廳居然也認得我。」衛峻揚頓了頓,「你覺得,那個小孩,應該是我的吧。」
面對這種不知道該是鋪陳句還是疑問句的話語,劉子豪不著痕跡的歎了口氣──昔日的夜店達人叨叨唸唸的,完全失去他平常的瀟灑,那女孩子有多大的魔力,讓他在她離開後變得不愛熱鬧,而且還一直想著她。
「你現在猜這麼多也沒用,不如想一想明天見到要說什麼。」
「老實說,我不知道。」
「那……」
「不過我知道自己一定要見她。」衛峻揚語氣堅定的說:「無論如何要見她。」
「唉,不是我說,女生是很敏感的,人家之前有話要跟你說,你拒絕也就算了,還跟喝了酒的莊宜珊講那些讓人誤會的話,現在很明顯你是為了那個可能是你的小孩去找她的,她會怎麼想?」
「我不是為了小孩去找她的。」
「哎?不是?」
「我之前以為她結婚了,後來才知道她沒有……我是因為她沒有結婚,才覺得要見她……」衛峻揚頓了頓,「當然,Jewel也是原因之一,但那只是一部份,這件事情的一小部分。」
光想到這幾年她一邊讀書一邊帶孩子,他就覺得對不起她。
就算家人給她最多的幫助,但是孩子的父親卻不在,那感覺必定不好受。
「不過你的小女友也真夠嗆了,竟然願意生你的孩子,就是代表愛你,既然愛你,幹麼又要離開?你不是說你們感情好得不得了。」
「所以我才要問她啊。」衛峻揚感慨了一下,又像想起什麼似的笑了起來,「要不要看她長什麼樣子?」
「你願意我當然想看看。」
衛峻揚拿起皮夾,從暗袋取出一張照片──地點是他們的後院,江晶雅抱著毛毛坐在搖椅上,狗不理人,她卻笑得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