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無法可治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頁

 

  第1章

  鈴鈴鈴鈴鈴鈴……

  媽的,吵死人了!

  繼仲甫用力掀開棉被,簡直忍無可忍。這已經是第三天了,不知是哪個缺德鬼,任那叫聲尖銳的鬧鐘在清晨五點鐘大響,吵得他神經緊繃,怒火焚身。

  三天來,他嚴重睡眠不足,不僅眼睛佈滿血絲,還該死的破了嘴。

  他打開窗戶,確認噪音來源。

  沒錯,就是來自對窗的房間。

  於是他掄起掃把,跨坐在窗邊的欄杆上,輕敲對窗的玻璃。

  忙著瞄準窗口,忙著保持上半身的平衡,忙得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

  可那頭,靜悄悄的。

  厚厚的灰色窗簾文風不動的緊閉著,像在嘲弄他的氣急敗壞。

  除了那只瘋了似鬼叫的鬧鐘。

  窗內的人難不成是睡死了?。

  繼仲輔從窗口跳回房內。心想,難不成他的左鄰右舍都一併安息了?怎就他一個被吵醒,這樣大的聲音,竟沒半個人起床抗議?

  好,既然沒人要當壞人,他來!

  瞇起眼睛再確認肇事的那一戶,他憑著胸中那股熾熱的正義之氣衝出大門,直接殺到第一現場--肇事者的家門口。

  伸出食指毫不客氣的按下電鈴。

  許久--

  回應他騰騰怒氣的仍是那扇冰冷沉默的鐵門。

  沒關係,他相信,只要按得夠久,門,總會開的。

  過了半晌--

  對講機終於出現一道溷濁不清的嗓音,懶洋洋的應道:「誰呀?」到底是哪個瘋子,把門鈴按成這樣?

  林凌穿著睡袍,從對講機的螢幕中看到--

  一個穿著黑色T恤、卡其短褲的陌生男人,正擺著一張無敵臭臉站在門外。

  「你幹嘛?」林凌皺著眉心問。

  「小姐,妳有鬧鐘很了不起嗎?有必要清晨五點吵得左鄰右舍睡不著覺?」

  喔,那個鬧鐘啊,不是她不按,是早就不知被她踢到哪個角落去了;可她住這麼久了,那個鬧鐘幾乎每天響,也沒人抗議,這傢伙難不成是新搬來的?

  啊還有,講就講,有必要那麼凶嗎?

  如果他口氣好一點,也許她會考慮跟他道個歉什麼的,那麼凶,她就不怎麼想鳥他。

  「不爽?去買一個來吵我啊。」說完,林凌把對講機掛了。

  繼仲甫傻眼。

  敢情這女人不知道什麼叫公德心?

  他對著門鈴,再按。

  林凌好不容易才用溫熱的棉被把自己重新裹好,想說再躺一下下再去診所,但響不停的鬧鐘加上門鈴聲,任她擁有世上最堅強的神經也有點吃不消。

  她再度踱到客廳,對著對講機冷冷問道:「你到底想怎樣?」

  「把鬧鐘關掉。」他的聲音低沉,說得堅定有力。

  「沒辦法。」她說的是實話。

  繼仲甫一聽,青筋猛爆。

  他吸氣。

  「沒辦法?」他腦中不覺浮現出一幅暴力美學的畫面。

  他吐氣。

  「小姐,依據噪音防治法的規定,夜間十點到凌晨六時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生活,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明天妳再任憑妳的鬧鐘在清晨五點鐘亂響,我一定會去告發。」

  他的話聽起來一點也不像在開玩笑。

  可是,林凌卻很不恰當的在對講機那端大笑了起來。

  「歐吉桑,自己腦神經衰弱就不要隨便牽拖別人家的鬧鐘。你要告發儘管去,別人只會笑你沒路用,我準時給你Morningcall沒跟你收費就很客氣了,還要告發我?算了,我大人不記小人過,乾脆免費再送你一個忠告--人若上了年紀,不必睡太多,睡不著就起來打打太極拳,有益身心。啊,對了,門鈴不要再按了,不然換我告你性騷擾。」林凌一口氣說完,不吃螺絲不結巴,臉不紅來氣不喘。

  有點喘的是繼仲甫。

  歐吉桑?

  她說他是……腦神經衰弱的歐吉桑?

  他眼角抽搐,一股惡氣在心中鬱結成塊;他是來理論的,卻被一個嘰嘰喳喳的女人糟蹋成這樣!

  這女人的蠻橫無理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還性騷擾咧。他繼仲甫好歹是個身心正常的男人,這樣的女人,是男人就絕不敢領教。

  她嘰嘰喳喳的活像是隻……像隻得了躁鬱症的麻雀。

  好男不跟麻雀鬥,他對著門牌好好注視了一會,不囉嗦,轉身回家。

  他是個有智慧的人,一定會想到解決辦法的,不過就是一個神經不太正常的女人弄出來的噪音……

  那算不了什麼的,讓他先冷靜冷靜。

  ※

  檢察官辦公室。

  繼仲甫寫完幾份起訴書後,看看時間已經將近中午,他打電話給刑事組組長卜亮。「那件公寓縱火桉調查得怎樣啦?」

  「哈哈,努力偵辦中,還沒有新證據。」卜亮隨口說說。

  「喔。」繼仲甫扒了口便當,手裡拿著電話,眼睛還在電腦螢幕上看另一件桉子。

  「檢座,房子住得怎樣?還可以吧?」卜亮問。

  「說到這個,想麻煩你一件事。」他突然想到那個可怕的女人。

  「那有什麼問題。檢座您請說。」

  「我想拜訪一下我們那個社區互助一街五十二號的鄰居,敦親睦鄰一下。可是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想請你幫我問一下。」他現在住的房子是卜亮幫他找的,卜亮也住那個社區,找他打聽,萬無一失。

  「互助一街五十二號嗎?較常在家的那個叫林凌,雙木林,凌虐的凌。」卜亮說。

  「好,謝謝。」連名字都像鬧鈴聲,真是夠了!繼仲甫支著下巴,想著:有了名字就好辦了。

  ※

  下了班,他先在檢察署附近吃了碗麵,然後開著他的黑色福斯回家。

  所謂的家,也不過是他剛搬進三天的房子,除了鬧鐘事件外,整個社區大體上說來還不錯。雖然位在山坡,但礙於地形的關係,後面一排的房子比前面一排的房子都高個一樓左右;剛來時發現後面人家的一樓等於是他家二樓的高度,視覺上還真有點不習慣;但家家戶戶都有個十坪大小的院子,規畫得倒還算整齊,晚上還有夜景可看;最令他滿意的是社區的名字--禪風可以居。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